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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Wikipedia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目录

[编辑] 有關中國皇后的命名

命名常規裏有中國君主的命名常規,卻沒有皇后的命名常規,看Category:中國皇后裏,皇后有不同的命名方式,如:

  1. 王皇后 (王莽)毛皇后 (苻登) (姓+皇后+(皇帝))
  2. 羊獻容陰麗華 (本名)
  3. 敬哀皇后文昭甄皇后 (諡號)

甚是混亂,導致要為其他條目加上內部連結時也常出現不便。參考英語維基中都是Empress + xx,甚有系統。諸位覺得應否訂立為皇后條目命名的常規呢?--→NthgdTalk 03:29 2007年1月20日 (UTC)

[编辑] 命名常規是方針還是指引?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24日00:11留言

關於Wikipedia:命名常规的問題。2004年沿用的頁面說常规「不是一成不变」;2005年5月28日起成為正式方針,要求所有用戶遵從;2006年11月14日卻又強調「并非...严格规定」。究竟是何者?-- tonync (talk) 20:07 2007年3月8日 (UTC)

目前是方針,同英文維基。在此順便要提出的是,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繁簡字詞命名建議,已經沒有充分討論,但命名時,用繁體或簡體至少應該有指引,即使不是方針。繁換簡容易,但簡換繁困難,所以古代專名用簡字命名,可能繁化出錯,又不符名從其主。--Jusjih 14:32 2007年3月9日 (UTC)
赞同,我觉得可以弱化一下先来先得的政策,在简繁问题上考虑名从主人,比如古地名人名、港台地名人名物名法律名、历史文献名等。—自由主義者 2007年3月9日15:02 (UTC+8 3月9日23:02)
先来先得與名從其主(包括考慮繁簡用字)不可兼得時,建議名從其主優先。蒋介石像是比蔣中正更早有條目,更多谷歌搜尋結果,但若主張名從其主,就應該命名爲蔣中正,因爲他後來以中正爲名。意見不合就是爲何曾經往返移動太多次。--Jusjih 17:10 2007年3月9日 (UTC)

我修改了條目首段,強調雖是方針,但有可能隨着時間而改變。-- tonync (talk) 07:53 2007年3月11日 (UTC)

那裡說“应当首先使用大多数中文用户最容易理解”。這與先来先得及名從其主足以互相不可兼得,因為大多数中文用户用簡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先用繁體字命名,但大多数中文用户最容易理解的應該是簡字,而且論名從其主,也是簡字(除非是1956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Wikipedia:重定向#如何建立繁簡重定向頁(沒註明方針或指引)說:“兩次移動對該條目歷來參與者的尊重 —— 未經討論貿然改變一個條目的名稱是不恰當的行為”,就是先来先得。但這樣又足以與命名常规(正式方针)容易理解度衝突,搞得無所適從,所以我們一定要設法想出繁簡用字命名常規,設法解決容易理解度、先来先得、及名從其主足以互相不可兼得的問題,否則類似蔣中正或蔣介石的移動戰問題隨時會再度發生。最後補充的是Wikipedia:命名常規 (中文)正被討論刪除,請討論。--Jusjih 16:16 2007年3月11日 (UTC)
据我理解,“时间优先的规则”主要针对译名,与“名从主人”不冲突。--Isnow 16:33 2007年3月11日 (UTC)
你说的这个时间优先的规则无论是该方针的文字上还是大家在实践中的操作中,都理解为不仅仅是针对译名的。—自由主義者 2007年3月11日16:48 (UTC+8 3月12日00:48)

想了一下繁簡用字問題,我們應該考慮要不要以下新建議:

  1. 繁簡用字时间优先作第一優先。
  2. 大多数中文用户理解度作第二優先。若谷歌搜尋結果勝於繁簡用字时间优先,大概可以考慮移動重命名,必要時就討論。
  3. 名從其主作第三優先。若無繁簡字轉換分叉問題(一對一轉換),目前強求名從其主恐有困難,尚不急迫,因為大部份用戶習慣簡體,除非中國回復繁體字爲正體。(雖然有此主張,但中共無意如此作。)有繁簡字轉換分叉問題時,可能個案討論,端看條目主題重要性。例如廣東、瀋陽雖涉及广不總是換成廣及沈不總是換成瀋的一簡對多繁,但作爲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中華民國聲索)知名地名,現在當然用簡字爲主要命名用字。至於歷史專名,尚待討論,例如陳勝涉及胜不總是換成勝,就要考慮。若不更換命名用字,應該用-{T|條目名顯示}-消除錯誤。--Jusjih 16:37 2007年3月17日 (UTC)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24日00:11留言

[编辑] 條目名稱有「:」是否一定要使用半形

請問條目名稱有「:」是否一定要使用半形?剛才發現Itsminecookies以此作為理由移動「特務風雲:中情局誕生秘辛」(冒號全形移動到半形),是以提出來一問。WiDE 寫於世界時間 10:06 2007年3月31日 (UTC)

建议半形作为空间标志,如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条目名称应使用全形,为特務風雲:中情局誕生秘辛。—Isnow 11:38 2007年3月31日 (UTC)
同意Isnow的意见,并留言通知Itsminecookies参与讨论。-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31日12:50留言
  • 謝謝閣下的查問,在下是基於以往隔音號皆使用半型為準的,然而如果各位認為全形為妥,且不影響系統連結,則改回可也。--孔明居士 12:56 2007年3月31日 (UTC)
那我先將「特務風雲:中情局誕生秘辛」提交快速刪除,以便移動回來吧。WiDE 寫於世界時間 13:32 2007年3月31日 (UTC)
对于移动后没有被修改过的条目,可以直接移动回去的。—Isnow 13:48 2007年3月31日 (UTC)

請注意:之前在條目名稱使用半形或全形括號「()」的討論,最後決定是使用半形,全形只作重定向,例子是電視廣播(國際)有限公司。但這個關於冒號的討論中,似乎大多傾向使用全形,半形只作重定向。哪種方式較好我暫不評論,只希望有關使用全形或半形符號於條目名稱的方式能夠統一,以免引起混亂。 -- Kevinhksouth (Talk) 14:00 2007年3月31日 (UTC)

目前看到的,也只有「()」是半形吧,其它符號使用在條目名稱時都是全形(如「:」「,」)。WiDE 寫於世界時間 15:12 2007年3月31日 (UTC)
假若如此的話,我倒認為括號在除了消歧義的情況之外仍使用半形,似乎理據不足了。既然其他符號使用全形,我看不到括號為何一定要使用半形不可。只可惜在當時的討論時,未有發現其他符號全都使用全形。現在括號使用半形的規則,已寫進了命名常規,要修訂的話可要費一番工夫了。 -- Kevinhksouth (Talk) 18:00 2007年3月31日 (UTC)
我记得上次的讨论结果是“只有位于条目名末尾消歧义括号才使用半角”呀。怎么变成全使用半角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1:12 2007年4月1日 (UTC)
但在Wikipedia:命名常規的確是建立了以下的規則:

全形括號只用在重定向條目名,條目名稱本身有括號時仍使用半形括號。如:電視廣播(國際)有限公司電視廣播(國際)有限公司的重定向。

不過規則並非一成不變。假如大部份人都同意,可以將規則改為只在消歧義的情況下使用半形括號,否則只能重定向到使用全形括號的名稱。 -- Kevinhksouth (Talk) 14:51 2007年4月1日 (UTC)

[编辑] 繁简体名从主人原则

“這裡沒有簡字支持者來討論聲明反對名从主人”,我就是。我不认为繁简名从主人是一个好主意,繁简处理的目的是消除繁体和简体的差异,使所有维基用户可以把繁体和简体一样使用,输入哪一种字体都可以进行编辑,并不影响其他读者使用自己喜好的字体阅读。如果实行名从主人,那么使用简体的编辑者将不能创建繁体条目(比如不能创建有关香港或台湾的建筑,不能建立古人的条目),或者建立之后需要繁体使用者进行进一步加工,情况同样会出现在繁体使用者创建大陆条目时,在这些情况下简体和繁体使用者在编辑的时候就不平等了。我理解简体和繁体转换时会出现问题,但我认为这是当前繁简处理有问题,应该通过改进系统软件来解决,而不应该名从主人。另外,秦始皇的原名是否小篆,而不是繁体,怎么名从主人呢?-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31日20:44留言

  1. 你认为“使用简体的编辑者将不能创建繁体条目”(或者反之,以下同)的情况并不存在。繁简名从主人高于先到先得,中文维基还是中文的,并没有反对“先到”,你依然可以用简体建立条目,只是不能“先得”罢了,有繁体用户自会移动它至繁体。这一建议只是让简体在繁体名从主人条目在“先得”上失去抗辩能力。即使“中文”这一根基政策,也没有制止非中文名称的中文条目的建立吧,有知道正式中文名称的自会将之移动。
  2. 我们讨论的问题边界在繁简先得与名从主人上,小篆等议题不在范围内。小篆金文甲骨算不算中文、对应简或繁、在维基有无实现可以另行讨论。目前这类名称与译名一样没有繁简问题。
  3. 我不认为技术能解决语言的问题,中文维基在繁简公版、地区用语等方面至今还有争议,这些都是不能指望改进软件来解决的。即便将来系统把目前的繁简技术都完善了,该问题也存在。地区用语对名称“主人”产生巨大的压力,常成为争议引线,你可以看到,“蒋介石”与“蔣中正”在技術上转换没有任何问题,但地区用语等方面还有争议,这导致该条目被来回移动,耗费社区的精力。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有的已无关繁简了,名从主人则是较好的解决方式。
  4. 一简对多繁和多简对多繁的情况下,有些人名地名其实无法设定普遍的转换规则。在人名地名涉及用字正确时,不能或不会输入繁体已不能作为理由了,条目名称必须服从于正确性。
  5. 确立名从主人高于繁简先到先得,我不认为对中文维基有什么负面的东西,但却解决了潜在的争议,何乐而不为?其实命名方针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界定纠纷,让人能更专心于编辑条目,繁简名从主人能促进这一目标。我个人认为,繁简名从主人与“所有维基用户可以把繁体和简体一样使用,输入哪一种字体都可以进行编辑,并不影响其他读者使用自己喜好的字体阅读”没有任何矛盾。
自由主義者 2007年3月31日22:35 (UTC+8 4月1日06:35)
  1. 我认为这不是对使用不同字体的用户的平等对待,对用户起码的尊重就是他们的编辑可以成为最终版本,而不要等着别人来修改。
  2. 如果小篆不属于中文,那么繁体中文怎么界定,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使用繁体中文?汉朝?唐朝?宋朝?明朝?
  3. 如果技术上不能解决中文名称的转换问题,那么怎么解决条目内容中的转换问题呢?我认为这其实是一个问题!
  4. 同上,条目内容是否也要“从主人”?那还要繁简转换做什么?
  5. 我倒觉得先到先得也可以解决类似的问题,如果大家都同意繁简先到先得的话。这才是对条目创建者的尊重,一样没有纠纷,一样可以让大家专心写条目,而且还节省了另一种字体使用者转换的麻烦。
-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2日05:26留言
我不贊成繁簡體名從主人,但是蔣中正此例,因為中華民國身份證上寫的是蔣中正,所以應該以蔣中正為名,即使一開始創建是蔣介石。以此類推,也就是該人事物有自認的中文名的話,當以該人事物的中文名為條目,但字體則不限制(韓語、日語的漢字則可用{{Japanese}}等模板表示之)。--Jnlin討論) 05:49 2007年4月2日 (UTC)
補充:我認為不應該把字體與地區差異合併考慮。--Jnlin討論) 06:03 2007年4月2日 (UTC)
除了死板的方針之外,在此提供另外一個見解﹔請大家在面對這類型差異或爭議時候,請多考量或往「文字不等同語言」方向去思慮。如果講快一點,我倒是認為中文維基實則就是「普通話」或「國語」的維基,簡繁體(中文)字體則是普通話或國語維基的書寫系統。援前例:秦始皇的普通話就是秦始皇,普通話文字系統現今的使用字體有簡繁體差異,因此在沒有多少差異下,哪書寫系統先創立秦始皇,就引用先到先得方針,以創立條目使用的該系統字體為主。另一例,蔣中正法定真正的名字就是蔣中正(《姓名條例》第一條:中華民國國民之本名,以一個為限,並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第四條:...證件應使用本名;未使用本名者,無效。蔣中正的戶籍登記(身分證)名字就是蔣中正。),這時候,因為「先到先得」原則與「法」相違背,因此該條目應該用蔣中正名稱,而不能使用原創建者的「蔣介石」。除此,我亦認為「「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數字」是否成為現今國語(或普通話)的文字系統一部份」也是可解決「武器命名」爭端的思考方向。以台灣情況而言,台灣官方公文程式允許英文與阿拉伯數字來命名事物(例如國防部官方網頁稱的F16或幻象2000)﹔除了人名仍堅持需來自康熙或辭海等辭典(姓名條例)。個人看法,請各位指教。--winertai 08:38 2007年4月2日 (UTC)

反对“繁简体名从主人”,应该按照Wikipedia:命名常规的“各地汉语差异”一节的规定,采用“时间优先的规则”。--Wikijoiner 03:38 2007年4月3日 (UTC)

我認為適當的「繁簡體名從主人」是好事來的。例如在一個使用繁體的地方,其地名的條目名稱假如是簡體,那個地方的人也會感到不習慣,反之亦然。對於沒有繁簡爭議的名稱,繁簡體的決定才應使用「先到先得」的最後標準。 -- Kevinhksouth (Talk) 09:00 2007年4月3日 (UTC)
你用什么方法知道那个地方的人会感到不习惯?是100%的人都不习惯吗?请给出证据。--Wikijoiner 05:22 2007年4月4日 (UTC)
我觉得您说的情况可以通过改进繁简处理来解决。-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3日09:06留言
回到“个案分析”:
  1. 蔣中正属于一个特例,适用“名从主人”,而不是“繁简体名从主人”;有“各地汉语差异”的成分,又不能将蔣中正和蒋介石这两个词完全分开。
  2. Category:蘇聯戰鬥機Talk:FortranGoogle等提到了译名是否广泛使用的问题:“使用中文”和“各地汉语差异”的矛盾。
  3. 岳飛」、「徵氏姐妹」等词的主要问题在于上面提到的“主要是有些字,繁轉簡正常,簡轉繁卻會出現錯誤,我想所以才會建議1956年前的中文姓名儘量使用「原文字」吧”。若加入上面提到的小篆、隶书,这类词不再局限于“繁简体名从主人”,并引入问题“名从主人是否需要在语言环境下进行转换?”
  4. “使用「广东建筑」而非「廣東建築」;「台灣建築」而非「台湾建筑」”是目前看来纯粹能使用“繁简体名从主人”的地方
我的看法
  1. 蔣中正特例需要单独考虑,不能成为“繁简体名从主人”的讨论前提。
  2. Category:蘇聯戰鬥機等需要如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关于武器系统的命名那样找到语言使用上的共性,即大家都使用的名字(结果可能不是中文字)
  3. 倾向这类人名使用繁体命名,但仍需要在条目中进行字体转换
  4. 反对这类按照字体偏好分裂用户的规则
若还有其他案例引起现在规则冲突的,请列明。—Isnow 09:28 2007年4月3日 (UTC)
  • 我欣見任何討論後的命名常規修正及爾後新條目的命名準則建立。不過為了減少爭議、浪費許多維基新人氣力及避免傷害新人情事發生,我建議1.已經有討論過且獲得共識的條目命名,以明顯模板告知「不得」以任何形式(包含POP轉貼等)改變條目名稱或一定期間內再提出名稱移動討論(或投票)。2.管理員不得在新條目名稱有爭議或編輯戰時候,擅自使用刪除條目功能以達到移動功能。當然,這自制也包含已討論過且塵埃落定的條目名稱3.建立模板善意告知維基新人在未嫻熟維基繁瑣命名常規時莫關注此類命名﹔若可以,應該提高移動條目的資格。--winertai 10:49 2007年4月3日 (UTC)

[编辑] 外國人名

移自wikipedia:詢問處

在打外國人的全名時,常有「·」這一點出現,但又不是「.」,如羅爾德·達爾,不是羅爾德.達爾,但鍵盤上沒有這麼一個小點,弄得我不知怎麼打才好。--王者之王 Chaplin () 05:57 2007年3月10日 (UTC)

按住鍵盤的Alt(不要放手),按數字鍵的 0183 ,之後鬆開Alt鍵。也可用 · 代替 --Hello World! 11:42 2007年3月10日 (UTC)
十分謝謝您!我明白了!--王者之王 Chaplin () 11:59 2007年3月10日 (UTC)
似乎只对台式机的小键盘有效,笔记本没法用。--Alvin(人在呢) 20:24 2007年3月22日 (UTC)
有些中文输入法中,shift+2就是“·”,不妨一试。金翅大鹏鸟(talk) 01:49 2007年3月12日 (UTC)
alt0183這方法,果然要用數字盤才能輸入阿!剛剛用短鍵盤上方的數字排,毫無用處。用兩個不同的鍵盤輸入也無用。(我在短鍵盤上按alt然後到長鍵盤輸入0183)--尾巴 01:34 2007年3月18日 (UTC)
最简单的方法是复制(Ctrl+C)与粘贴(Ctrl+V),和百度百科一个样,什么都不会打都不要紧,连字都省(可以懒)的打了`````--Ak48 01:30 2007年3月22日 (UTC)
金翅大鹏鸟的方法不错,决定暂时不删微软拼音输入法了。以前我也是跟尾巴一样去copy,每次要打的时候就满处找有人名的条目。--Alvin(人在呢) 20:19 2007年3月22日 (UTC)
是的,我也是這麼個做法,不過金翅大鹏鸟在我的鍵盤上絲毫起不了任何作用...謝謝各位的回應。--王者之王 入宮晉見王者之王 ☆★☆戰績 10:03 2007年3月26日 (UTC)
王者之王兄,如果您是用倉頡輸入法的話,可以輸入「ZXAQ」,或是速成輸入法的「ZQ」碼,就能找到這個符號。--小費子(費話屋) 02:10 2007年3月27日 (UTC)
我用速成輸入法的,的確,「ZQ」碼還要快捷!--王者之王 入宮晉見王者之王 ☆★☆戰績 10:26 2007年3月27日 (UTC)

哈!小費子兄,你犯不著用「您」稱呼我吧!你稱我做「你」就可以的了,老朋友,不用那麼客套話啊!嘿嘿!--王者之王 入宮晉見王者之王 ☆★☆戰績 10:28 2007年3月27日 (UTC)

[编辑] 條目標題格式問題:空格

再來討論個格式問題,這次想問的是條目標題中的空格問題,因為在格式指南裡面似乎沒有詳細說明。我想問的是,如果條目名稱是由中文與英文字母或數字組合而成的,其交界處是否要維持外語中的習慣空一個半形空格,還是要如中文的習慣般直接連在一起?舉個例來說,是尼康D100還是尼康 D100正確?是空中巴士A319還是空中巴士 A319正確?因為發現到目前中文版上使用兩種條目命名法的維基人都有,很亂,我認為應該要稍稍討論釐清一下以免造成很多連結失效的困擾。—泅水大象 訐譙☎ 06:21 2007年4月19日 (UTC)

應該是連在一起。—Jnlin討論) 06:55 2007年4月19日 (UTC)
我亦贊成連在一起,空格是英文分詞的手段。—自由主義者 2007年4月19日11:29 (UTC+8 4月19日19:29)
應該連在一起。—Ellery 13:10 2007年4月19日 (UTC)
兩種不同的書寫系統(如漢語和英文字母,或英文字母和數字,或漢語和數字)我認為無須空格,因空格只是用來作分詞用。兩種不同的書寫系統單看其本身就能夠分開了。Hello World! 2007年4月19日 (四) 13:43 (UTC)
嗯,看來結論蠻一致的,那我就繼續著手把看到的錯誤格式標題進行修改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4月20日 (五) 05:58 (UTC)
我查了一下中文资料,发现大陆官方媒体都是不用空格的。比如参考消息就是用“空中客车A380”,没有空格。--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4月20日 (五) 09:17 (UTC)

[编辑] 一项关于翻译条目命名的建议

很多时候,大陆,台湾,港澳三地对同一个外来事物的翻译名称是不同的,有时候甚至大不相同,这给wiki人交流和编辑带来了一定不便,虽然可以使用各种模板来进行转换,但依然存在必要,对条目的名称来一次规范,现在建议如下:

  • 在大陆,台湾,港澳三地的译名中,如果有按英文直接翻译的名称,则选之。如将epic movie 确定为“史诗电影”,而不是港译“搞乜鬼大製作”
  • 如果三地的名称都不是直接翻译,如“need for speed”,直译为“需要速度”,大陆译“极品飞车”,台译“極速快感”。则以网络搜索结果为准,为避免大陆因网站众多造成不公平,则以一个三地有相同命名的名称为参照,如“中国”,然后除以其搜索结果,按最终的比例大小来计算。
  • 对于人名,直接使用其英文原名,并非广为人知的人物采用英文命名条目。(如果该名称在三地有统一称呼则不在此限)—Woc2006 2007年4月29日 (日) 12:26 (UTC)
(:)回應不需要吧?都是誰寫誰話是事算了。因為照以上的說法對香港、台灣的user相當不利。 --すぐる@武蔵 2007年4月29日 (日) 12:42 (UTC)
反对,这些规定有隐含一个“正确”翻译的意味,再者,目前的先来先得运行得很好,相关的转换已使维基人能够交流和编辑。我倒是同意,这些翻译应当在条目开头写明原语言(不一定是英文)名称和建立原语言重定向,以方便识别和避免重复编辑。—自由主義者 2007年4月29日12:55 (UTC+8 4月29日20:55)
(:)回應,不一样,很多时候,一个大陆人,或者一位台湾人不大容易知道对方是怎么命名的,于是会按自己的习惯命名,于是造成一大堆红字链接,其实这些条目以另一个名字存在了。我这么规定,只是想以一个最广泛接受的名字来让最广泛的人接受,试想,一个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地方性命名,多人看了会怎么想。—Woc2006 2007年4月29日 (日) 13:10 (UTC)
(:)回應,紅字只是暫時性,我們自己有人會加資料。我舉一個例子,香港人叫bus是巴士,而不是公車,如果香港巴士被改成香港公車,我們香港人會怎麼辦。記著,中文維基百科不是為中國人而設的,而是全世界懂中文的人,所以請尊重別人的地方文化。
我不明白,你说的情况下,你的规定还有什么意义呢?既然都不知道对方的命名,你的1和2如何实施(3的情况我已有原名重定向的建议)?显然得知道对方译名情况下才能进行,可是知道的情况下,已不必要按你的建议来了,按现在的做法已足够。维基一向是这样的,不知道的维基人建立了条目时,会有知道的人来进行合并,知道的维基人建立条目时,会建立好相关的重定向,这已防止了重复建立,也消除了你说的红字连接。
还有,你的建议还假定了一个前提,就是要判断什么译名是“直接翻译”是“广泛命名”还是“少数人的地方性命名”?不同搜索(google/yahoo/baidu 或者是每个搜索的不同地区引擎)表现出不同的排名怎么办?还是要面临纠纷。更重要的是,不是以维基目前的命名原则来作标准,而是要定义出一个“精确”的名称来做为条目名,并且恕我直言你的标准还很模糊,这很可能走向某种歧视。我相信,会引发更多的纠纷,并且你希望达到的效果不会比目前的做法更有效。—自由主義者 2007年4月29日13:33 (UTC+8 4月29日21:33)

真是对不起,我没有任何歧视的目的。排名不一样可以用参照搜索来更正。
这个问题本来不大的,就是有时候编辑起来会比较麻烦,我就有这样经历,同时打开google-cn,google-hk,google-tw来搜索一个英文译名。加上wiki的繁简转换系统并不收纳地方性命名,有时候编辑起来会很麻烦,造成源文件的可读性变差。—Woc2006 2007年4月29日 (日) 13:49 (UTC)

(:)回應,沒關係啦,如果別人命名沒有錯,就由他人吧。閣下的想法沒有錯,不過名稱的事請不要太過執著,各地方風格不同,不能要別人硬要遷就中國大陸的。謝謝。 --すぐる@武蔵 2007年4月29日 (日) 13:56 (UTC)

要注意的是,中文維基乃一兼容世界華文的網路百科,非為一國一地所設之機構。其實文章只要寫得完整,就算通篇紅字也不礙理解。WiDE 寫於世界時間 2007年4月29日 (日) 13:59 (UTC)

類似的討論在ACG專題研討過,或許可以做為參考(因為最初的舉例是作品):討論投票RalfX) 2007年4月29日 (日) 14:02 (UTC)

若官方命名有很多種,宜採取先到先得,否則很容易引起編輯戰。--Jnlin討論) 2007年4月29日 (日) 14:26 (UTC)

那么请也按照英文维基的习惯,地区性翻译之后加括号写英文原名。这样大家都会很方便。 另,发现一个问题,似乎大陆,港澳,台湾三地人对彼此都有戒心—Woc2006 2007年4月29日 (日) 14:29 (UTC)

譯名後面要加括外文原名早就已經是一種翻譯常識了吧。WiDE 寫於世界時間 2007年4月29日 (日) 14:59 (UTC)
(:)回應,沒有這回事啦,閣下為甚麼這樣認為? --すぐる@武蔵 2007年4月29日 (日) 14:47 (UTC)
(!)意見先到先得可操作性強,建議經討論或投票列爲正式方針。—Dapang 2007年5月7日 (一) 15:02 (UTC)
  • 但我的第三条大家是否同意呢?—Woc2006 2007年4月29日 (日) 14:58 (UTC)
(!)意見,直接使用其英文原名?這裡是中文版呀。其實加上英文原名的就好,一早有部份人已有加原名的習慣。 --すぐる@武蔵 2007年4月29日 (日) 15:28 (UTC)
非廣為人知的人物直接使用英文原名?要是該人物後來出名,有了知名度高的中文名稱,到時要改才叫人傷腦筋。WiDE 寫於世界時間 2007年4月29日 (日) 15:44 (UTC)
请再看看我的建议“条目开头写明原语言(不一定是英文)名称和建立原语言重定向”,应当能满足相关的要求了。—自由主義者 2007年4月29日15:54 (UTC+8 4月29日23:54)
  • 我觉得这种做法至少对人名方面是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大陆的“统一译名制”作得实在是很好,几乎不存在人物没有译名的情况。即使是不知名人士,各家按译名规则弄出来的也全都一样,所以从来用不到以原文命名。--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4月30日 (一) 06:31 (UTC)
(-)反对:1.條目的首段內容中註明該事物的原文命名;2.建立不同地區用語譯名間的重定向;3.建立與其他主要語版間的interwiki——只要上面三點有做到,其實核複一個條目是否已建立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因此我認為原提議的那種有點隱含不同地區譯名版本間有優劣差別的規則,其實是不必要的,目前的命名規則是經過長久以來的討論與磨合才好不容易建立,它蘊含的意義並不只有便利性的考量而已,而是實際上維繫了目前中文版能繼續團結經營的基礎,這點可能是很多近期才加入的維基人根本沒想到的。在上面的三個條件中,條件二可能條目作者不見得有能力做到(因為他不見得知道其他地區的用語習慣),因此有賴各地區的維基人自動自發地去幫忙增建。條件三其實是最重要且最好用的查證方式,但注意的是有些人只記得在中文條目中加入interwiki連結,但卻忘了在主要外文版本中(例如英、日、德、法這幾個規模最大的語版)加入中文條目的interwiki,雖然這部分的工作可以由機器人完成,但為求時效舉手之勞地加一下,可以避免有空窗期出現。
還有,我支持Wide兄在上面提到的『譯名後面要加括外文原名』的意見,事實上,這的確是大部分優良的翻譯書籍都有做到的基本,只差呈現的方式不同而已,有些書籍是在原文中直接註釋(至少第一次出現時會加),有些是使用書末的glossary來做到(通常是譯名對照表),有些則是以頁緣的註釋方式呈現。這幾種方式中第一種最方便使用,但如果濫用會有影響主文閱讀性的可能,因此註釋的使用頻率拿捏要靠作者的功力,不容易以固定規則定奪是其缺點;第二種方式比較不便利查閱。至於第三種方式,其實可以考慮大規模採用,目前我們的references標籤就有類似的作用,因此我倒是想問問,是否有可能利用與references一樣的技術,開發出一種專門用來註釋原文的標籤系統,以輔助讀者在閱讀到譯名時的理解過程呢?(之所以不建議直接使用references標籤,是因為在一些參考點太多的條目中,譯名註釋可能會被其他資料淹沒而變得不好對照查閱)。—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4月30日 (一) 06:37 (UTC)

我现在赞成“先到先得”的原则,这样虽然不习惯,但有个好处就是加快了三地读者对对方命名习惯的了解。
我认为可以增加这样一项规定,即所有翻译条目,须在条目顶部挂一个模板,写明翻译自何处,这个事物的原名是什么。大家怎么看这个想法?—Woc2006 2007年4月30日 (一) 07:42 (UTC)

我認為這作法不是很需要,理由是:一、其實這有點在變相鼓勵大家盡可能翻譯某單一語版的文章(外來事物的條目不見得就一定是其他語版的翻譯文章吧?);二、其實註明事物原文稱呼是條目首段的主要功能之一,大家不覺得條目上頭掛滿雜七雜八的模版很礙眼嗎?之所以說不該鼓勵大家翻譯某單一語版的文章,是因為我認為最上乘的條目撰寫方式,其實是閱讀過其他「數個」語版的相關文章,再加上自己考證查閱過不屬於維基百科的資料來源後,經過相當程度的判斷之後,再以自己的口吻來撰述條目內容。這樣的作法好處顯而易見,例如如果某一語版的內容其實有錯誤,直接翻譯就會將此錯誤原封不動地移到中文版來,透過多個語版的內容互相比對,有時的確可以挑到一些內容上的分歧點(尤其是數據方面、不容易一眼就看出的錯誤),如果能再加上外部參考,出錯的機率就更低了。因此,我常常在感慨,中文版上很多的推廣活動或是模版的運用,都是間接在鼓勵大家多多翻譯,卻忽略了自行研判與考察資料的重要性,雖然短期內可以快速提升條目數量,但長遠來說其實是扼殺大家做研究學習新知的能力。華人社會普遍常見的通病就是文抄公很多,創新者很少,雖然我們常說維基百科不適合收錄原創研究,但我是覺得既然維基百科想以作為世人知識庫藏的典範為發展目標,那麼在鼓勵大家「多想一下再下筆」這點上面,其實應該多少用點心注意一下,不是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4月30日 (一) 08:57 (UTC)
这点不太同意,我认为一个条目直接翻译和自己独立编写各有好处,翻译的就是来的快,内容也比较详尽。原创的就是灵活性比较大,可以自己控制取舍,使之更符合华人社会的用语习惯。但我更倾向于翻译一篇长度偏小的条目,然后根据自己的知识来把他撰写为一个长度偏长的条目,这样不但缩短了条目创建时间,也保证了质量。

另,似乎偏题了。—Woc2006 2007年4月30日 (一) 12:02 (UTC)

要是技術上,註釋能分類使用(如<ref1><ref2>...),我倒挺有興趣照大象兄所言,將原名加註在註釋裡,以利版面清爽。再則,翻譯的優點就是快而已,至於「詳盡」我倒不以為然,我看外語維基也有許多條目內容謬誤。我通常不翻短小條目,因為錯誤機率相當高,頂多只翻譯優良以上的長條目,至少有經過一次以上的審查,內容錯誤率較低。WiDE 寫於世界時間 2007年4月30日 (一) 12:26 (UTC)

  • 我認為以先到先得為基本原則,但遇到特殊情況,例如譯名使用粵語詞彙或使用台灣專用語的情況,則以符合現代漢語寫法的第二順序譯名(即該條目裡第二個出現的條目名稱,但不限於中國大陸譯名,如條目內容中未有出現其他譯名,則由移動者自行決定改用哪個譯名)為條目名稱--Ws227 2007年5月8日 (二) 22:18 (UTC)

[编辑] 分一栏

错误倒是其次,主要还是内容混乱的问题,他们倒喜欢把很多东西写在一起,不分小标题。很麻烦。现在争论的焦点到了原文应该放哪里的问题上来了。我觉得可以利用这种语法:[[:中文名|原名]],用户把鼠标悬停在中文名上,则显示原名。不知技术上是否有问题?—Woc2006 2007年4月30日 (一) 12:38 (UTC)

我覺得不錯,記得有個古字模板也是相同作法,只是我不喜歡該模板用的黃框,我覺得用彩色底線來表示即可,比較不傷版面。WiDE 寫於世界時間 2007年4月30日 (一) 12:57 (UTC)
题外话:我觉得许多电影之类的名字,香港的译名往往具有粤语化的倾向。我不知道这能否算作是标准国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4月30日 (一) 15:34 (UTC)
我觉得最好不要这样吧,粤语毕竟只是一个地方性语种。说实话,我们大陆基本上听不懂粤语。我还是觉得最好取和英文直译最接近的那个。这样可能会方便一点—Woc2006 2007年5月1日 (二) 01:42 (UTC)
我也聽不懂/看不懂粵語,但是我覺得電影畢竟是一種商業活動,片商的命名理由往往是以商業考量作為出發,而非學術上。因此無論是否引用了方言在片名中,只要是該地區的官方代理片商所取的譯名,無論是好是壞,我們應該都客觀地一視同仁將它當作是正式譯名,而不該主觀的用自己的視角去判斷哪個譯名版本比較好(與英文片名接近)、哪個版本比較差(離題、看不懂……)。其實在近幾年之前,台灣人也常拿中國大陸的電影譯名當作嘲笑的對象(例如非常有名的「好大一支槍」笑話,雖然事後證實那其實是urban legend),但我個人認為拿這種文化差異當開玩笑的素材,其實是很不得體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1日 (二) 09:00 (UTC)

不可否认,台译有时候的确是最接近原文的翻译(个人认为)。不过,现在想知道怎么解决 放置原文 的问题,很多时候知道如果加上原文,版面会混乱不堪,就都删掉了,这样只是权宜之计,并不好。(参见史诗电影,看篇就有20多處需要加原文)—Woc2006 2007年5月1日 (二) 09:48 (UTC)

其實也不盡然,台灣的片商在選擇譯名時的亂來程度,只怕才是最高竿的!我最喜歡舉的例子就是一點都不刺激的《刺激1995》,除此之外,加州州長阿諾先生的電影不分青紅皂白一律翻譯成「魔鬼XX」,Bruce Willie的是「終極XX」,Will Smith的是「絕地XX」,搞到最後每部片子的名字都好像根本就記不起來誰是誰,也是常常被影迷們罵個臭頭的爛作法。總之,回歸原題,我還是建議電影(以及所有的商業產品,包括書籍)還是遵循代理商的命名方式就好,不用特別另下規則會比較妥當也不易混淆,剩下的部分就只好多利用地區用語轉換標籤與重定向條目來輔助了。至於上面提到的《史詩大帝國》這部電影,我建議演員的名字還是另外規劃一個專門的段落收錄(包括其飾演角色與本身藝名的英文與中文名對照),但不要在內文中出現一次就補充一次,可能會比較方便閱讀!—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1日 (二) 21:47 (UTC)


[编辑] 关于英文歌曲和专辑名称的翻译

外国人名地名,可以找到参考资料。而关于英文歌曲和专辑名称,也许还包括乐队,很难翻译。如果在大陆,台湾等地出版过的还能找到,但是绝大部分是没有在中文地区出版。到底要不要翻译?如果不译,有人说翻译还没有完成。请问各位是如何考虑的?—木木 2007年5月4日 (五) 13:21 (UTC)

歌手名还好说,有些专辑在中国发行也没有中文译名,这还要不要翻译?—Mukdener|留言 2007年5月4日 (五) 13:30 (UTC)

我是傾向不翻的,原因是翻了反而讓人搞不清楚原文指的是哪首歌,包括參考書目也一樣,經常見到有人要求連參考書目也要翻譯,要是有人要翻找原文書(或想找那首歌來聽),文章內卻給個中文名稱,那叫人何從找起,這跟無參考文獻就沒什麼兩樣了。當然,譯名後頭都建議加原文,可是滿篇括號加原文就反而添亂,若譯名無益,還不如直接用原文。─懷德WiDE 2007年5月4日 (五) 13:43 (UTC)
我認為歌手或團體名稱的部分還是盡量翻譯為中文比較恰當(但比較冷門的歌手或團體建議一定要加原文註釋方便其他人比照查證),至於專輯或歌曲作品的部分,建議不要翻譯,除非有實際代理進口的版本可以查證其譯名。不過老實說,近年來在台灣,連代理進口的唱片很多都不再有中文歌名翻譯了,倒是歌手/團體名稱與專輯名稱方面還是都有代理商官方的譯名存在。—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4日 (五) 19:34 (UTC)
我也倾向于不翻译歌曲和专辑名字。正版引进的本就少,一些人气不高的歌手可能从未有被引进,没有统一译名是很可能的。而且,我感觉,除了非常著名的歌曲以外,在大陆音乐发烧友之间已经是主要使用原名而不试图翻译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5月5日 (六) 02:11 (UTC)
一些歌曲/專輯的譯名很多也是源自台灣/中國大陸,香港很少看到會出現譯名的,都是直接用用原文名字稱呼,不作什麼翻譯。反而歌手方面,應盡量用中譯吧(除了這個歌手外,因為他這個名字最為人熟知)。-費兒(費兒的留言簿) 2007年5月5日 (六) 08:02 (UTC)
我也同意不作翻譯,除非本身已有廣泛共知的譯名,否則對歌曲名和歌曲專輯名翻譯似乎就像「自我參照」哩。而且外國歌曲內唱的是外文,不同其他如書本的媒介,譯成中文,感覺上就怪怪的。不過,個人認為可以在歌曲條目和歌曲專輯條目的第一段,展示出大致的「譯名」,讓人明白歌名指甚麼哩。—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5月7日 (一) 15:45 (UTC)
  • 香港跟台灣的情況有些差異,例如台灣習慣把外國的歌手、歌曲名稱、甚至歌詞給一個中文譯名。香港一般都不會,如:Air Supply有聽過空氣補給、空中補給站等叫法(維基上卻是這樣的:zh-hans:空气补给;zh-hk:空氣補給;zh-hant:空中補給),很多香港人都不知道;不過到了電影又是另一回事,有時不只電影名稱和演員名稱會被翻譯,甚至有時連對白也會有地度化的情況。我不反對盡量使用中文名稱,但如果只是地區性有中文譯稱的情況下建議最少在該詞在文章中首次出現時補回原名。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8日 (二) 05:53 (UTC)

[编辑] 命名常規的問題

其實目前的Wikipedia:命名常規並不足以去完全地解釋不同的情況。

就條目命名/轉換名稱時需要考慮到的以下幾點:
1.中立性
2.依照當地/該國最常用的用詞/名詞
3.依照中文語境下最常用的用詞/名詞
4.依照最早有/始創的用詞/名詞
5.依照條目起名時的先到先得原則

1.就第一點中立性,我們就要判斷是如何以完全第三者的角度中立看待事件,有時作為一件歷史事件,不管用哪一方的詞也難以達到中立的地步的,畢竟有時事實存在對立的情況。
2.第二點就是當地最常用的,如「符拉迪沃斯托克」一地,即使可能當地政府會用「符拉迪沃斯托克」規定作中文譯名,但老一輩的中國人交流時仍然使用舊稱,這個常用的不好說。而且當地的定義可以是指一個州份/省,或是一整個國家(俄國),或是包括中國國境內的一帶地區,因此也存在差異。
3.第三點是依照中文語境,這個大家都會想到應該毫無疑問是用「海参崴」,但是中文語境是應該如果估劃,以國家人口計中國自然人最多,還是應計算大中華地區為準?昨天我查找報紙發現不少內地的報章/媒體已轉用「符拉迪沃斯托克」,但香港的媒體卻各異,有顯示成「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的,也有沿用「海参崴」。以我推斷,由於「符拉迪沃斯托克」在中文下非常繞口,相信分岐仍會不斷。
4.第四點的最有可能不易考據,因為一探根源只會是無窮無盡的,而且不少詞語均是約定俗成而來的,因此不大可能執意。
5.第五點其實一直有存在於維基百科中成為爭論點,就是誰先寫條目,誰先霸地盤。但這就忽略了正確性和維基的宗旨之一——「誰都可以修改」。故此我認為除非是一些無關痛癢的選擇,否則先到先得原則應該排到最後。(補充:我認為某程度上「先到先得原則」是尊重他人的禮儀,但非指絕不可改。)

以下列舉幾個例子給大家思量:

南京大屠殺 vs 南京事件
抗日戰爭 vs 中日戰爭
亞細安 vs 東盟
繁體字 vs 正體字
獨島 vs 竹島
巴士 vs 公車

抱歉,太長氣了。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8日 (二) 09:54 (UTC)

恶龙兄的意见非常中肯,尤其第五点我深以为然,对于命名常规的理解我个人的观点是:尽量使用正式名称和全称是首选条件,如果不能满足可以考虑使用常用名或简称(比如一个概念经常被使用,而且常用名确实广为人知,象艾滋病),如果仍不能确定可以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命名。对于类似符拉迪沃斯托克这样的地名,我想先到先得显然不是优先考虑的因素,而常用名的判断又很困难,因为这些地名本身就不是很知名,无论符或海都不能算广为人知,哪个常用说不清的。所以以正式名称作条目名是合理的标准。问题是何为“正式”,中国叫符拉迪沃斯托克是没有疑义的正式名,台湾叫什么?恐怕就说不清,香港就更没有统一的说法,遑论其它新马华语地区。在其它地区没有正式名称的时候,优先考虑以符拉迪沃斯托克作为条目名这是和逻辑的结论不是政治考量也没有强迫意味(我再举个例子,现在首页的演化条目,如果我没理解错,在台湾它非常明确就是叫演化,在大陆也非常明确就是叫进化,这时候选哪一个作条目名才有讨论的意义,比如说演化更能反应这个过程的实质,比进化更合理之类,哪怕就是产生争论也有价值)。—Mukdener|留言 2007年5月8日 (二) 13:47 (UTC)

就算從之前的討論裡也很明顯就看得出來,大陸譯名符拉迪沃斯托克在台灣叫「海参崴」,甚至條目裡都強調此點,非君之「說不清」。─懷德WiDE 2007年5月8日 (二) 14:14 (UTC)
台灣的教科書稱「海参崴」,另外我不太同意惡龍兄的最後一點:若一個條目我創建了,不是小小條目,無侵權,內容也正確,但卻被人全部刪除,然後換成翻譯或自己的版本,這樣也失去了協作的意義。我想首創者的命名是要尊重的,除非有錯誤、官方命名、代理商命名或是任何違反方針的事項。--Jnlin討論) 2007年5月8日 (二) 14:23 (UTC)
我實際拿了一本高中地理課本查閱,上面明白地寫著「海參崴」、「伯力」、「海蘭泡」跟「庫頁島」這四個地名,基本上課本裡面的東西可是大學入學考試時會考的(我指的是指考),因此完全沒有「說不清」的空間,要真的說不清那些泱泱學子可就慘了。還好現在的考試已經全部改為選擇題而沒有填空題,要不然如果有哪個學生填了「符拉迪沃斯托克」,說不定還會被打叉……。還有,海參崴對於台灣來說其實還算是小有名氣的地名,因為兩三年前曾經有俄羅斯與台灣換約直航的報導,當時除了Aeroflot以外,海參崴航空也在飛來台灣的俄國航空公司之列,因此小小出了一下風頭呢!—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8日 (二) 14:45 (UTC)
(:)回應Jnlin:先到先得原則適用於有爭議的名稱嗎?!我覺得目前就處於是否「違反方針」的爭議中。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9日 (三) 03:09 (UTC)
「海參威」這個名稱有爭議,但沒有違反方針。我認為應該大家討論出一個結果,也可以當作未來的參考。--Jnlin討論) 2007年5月9日 (三) 05:49 (UTC)
其實大家早前都圍繞wikipedia:命名常規來討論。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9日 (三) 08:54 (UTC)
(:)回應泅水大象,香港也是「海參崴」較為人所知,亦較接近中文語境。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9日 (三) 03:09 (UTC)

我提出的是四个相关地名,它们是同样的情况,如果台湾维友认为台湾的教科书或者政府文件或者任何其它可靠来源对这四个地名都有明确说法请一并提供出处,不要只捉住符拉迪沃斯托克不放。如果不能,那么海参崴不过是特例,勉强可算作台湾方面的一个“常用”名称,亦不能算作正式。能否说的清你我说了不算,让事实来说话。—Mukdener|留言 2007年5月8日 (二) 14:49 (UTC)呵呵,象兄快我一步。既然台湾教科书写明四地名称我也不固执己见。不过能否请在条目中明确列出参考资料来源也好供大家查证?稍后我也会把中国的来源列出。—Mukdener|留言 2007年5月8日 (二) 14:56 (UTC)

另外提醒象兄,台湾的参考资料如果仅是在历史中涉及比如《北京条约》之类,是不作准的。学术名词网的还可以,当然教科书等公开出版物的更好。—Mukdener|留言 2007年5月8日 (二) 16:08 (UTC)
惡龍大大的論述,我認為有一些可以補充的空間:
1.中文維基不是大中華維基,應該照顧所有中文使用者,甚至包括很多正在使用中文的非華人。
2.用字的分歧已不僅在於區域之間,同一地方也可能有不同名稱。

建議和意見:

  • 我個人認為「最通用」應取代「最常用」作為命名的首要標準。
  • 如果「通用」解決不到的問題,我認為應「先到先得」。
  • 但我建議建立「手動式」的「命名轉換標籤」,包容所有確實存在的譯名,即是:
    • 最原始版本的命名應該是「先到先得」,但容許後來者利用標籤轉換命名,甚至內文的名稱。
    • 我知道現時有類似的技術,但是現有的只是以地區分類,並不合理。
    • 我建議在條目右方建立「名稱分歧表格」,列出不同的名稱,然後由讀者點擊選取,作全文(包括命名)轉換。2014 2007年5月8日 (二) 15:59 (UTC)
(:)回應
第1點,想解釋我不是說「中文維基百科=大中華維基百科」,只是提出來給大家思考
第2點,同意,即使是海參崴/符拉迪沃斯托克的中國人或是中文使用者可能也有分岐,之前舉的例子中,就以香港這小地方媒體在「海參崴/符拉迪沃斯托克」的用詞上也不盡相同。
「最通用」或「最常用」作為命名的首要標準<--- 一般來說這一點是可行的,但要小心一些特例情況如:多啦A夢首爾一類的已要求正名例子。另外,最通用或最常用有時正是分歧所在,要注意考慮。如果是無關痛癢的當然「先到先得」很合理,但若涉及中立性、準確性的,「通用」解決不了便行「先到先得」我認為不行。
標籤轉換命名或名稱分歧表格是否有需要我沒意見,但名詞有時不獨在條目中出現,例如列表、分類,以及其他條目,也需要注意。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9日 (三) 03:47 (UTC)

總括惡龍與2014的論述,我認爲無需故意預先要求先後次序。個別處理個案比較好;換句話說,這幾點條件都是決定命名時須要思考的:

  1. 中立性
  2. 依照當地/該國最通用的用詞/名詞
  3. 依照中文使用語境下最通用的用詞/名詞
  4. 依照最早有/始創的用詞/名詞
  5. 依照條目起名時的先到先得原則
  6. 是否還有其他情形

拿上面惡龍的和Владивосток作爲例子

其他的可以依樣葫蘆,各個條件比對再決定用哪個名稱。不竟在chinese wikipedia,討論達成共識是大大。(2、3、4、5)包括了「名從主人」的意思:誰是主人?當地/該國人?中文使用者?學者共識?概念始創者?條目起名時的人?;

名稱分歧表格可以作爲條目内容的一部分。zzz……很睏 找我 2007年5月8日 (二) 22:43 (UTC)

我想你誤會了我的意思,否則不會出現「依照當地/該國最通用的用詞/名詞」這一句。「通用」的意思是「各地都能明白,而不會因為中國大陸有13億人口,所以中國大陸的用字就是『最常用』。」2014 2007年5月9日 (三) 06:35 (UTC)

我认为先到先得原则仅仅适用于“名称繁简体”情况,反正最后显示的时候可以自动转换,其他情况则阻碍更好名称的达成,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分类页面空间。至于非条目非分类空间页面,比如模板、维基、帮助等则可以先到先得。-下一次登录 2007年5月9日 (三) 05:51 (UTC)

我不太明白「先到先得原则仅仅适用于“名称繁简体”情况」,可否解釋一下。另外我要申明,我非常反對自動並以地區方為分類的轉換技術,以地區分類的壞處上方已講過,而自動的壞處在於要讀者全盤接受一套用字標準,即是讀者習慣使用「巴士」,就要一併接受「東盟」一樣。加上,不以地區分類的話,相信很難做到「自動」。所以我提議建立「分歧表格」,讓讀者在分歧表格點擊習慣使用的詞組。
另外,「维基」、「帮助」、「模版」要改名應該在裡討論過,有共識才實行,不存在「先到先得」的問題。2014 2007年5月9日 (三) 06:35 (UTC)
即文體本身使用繁體(中國)或簡體(中国)時不硬性將全篇轉換,而只以繁簡轉換技術顯示使用者選擇的版本。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9日 (三) 08:54 (UTC)
不好意思我得說反對了。如果先到先得只限於繁簡體,肯定會有許多人將「不同譯名」的外國人名移動到自己所熟悉的名字,從而引發移動戰。例如「哈利波特」的書名即為一例,若我們不能把這個納入「先到先得」的範圍,許多這樣的條目一定會引發相當的爭議。--Jnlin討論) 2007年5月9日 (三) 06:23 (UTC)
這個似乎又說遠了,似乎又忽略了條目名稱的「準確性」問題,目前討論的主要不在於各地使用不同的名稱這方面,而是中國承認的俄國的官方譯名和中文使用地區(這個我還不太肯定地區和比例)慣性使用原名的問題。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9日 (三) 08:54 (UTC)

Image:ScannedMap zh-tw NE-China&Russia.jpg

上面有人提到要提供參考資料,可惜高中地理課本是跟姪子借來翻翻的,已經還人了。我剛才特別去書店中翻了一下各家廠商出的參考書,發現唯一的例外是康軒所出的版本,是中文名稱之後加括俄文直譯名稱,其他像是南一還是翰林的版本,都是傳統中文名。除此之外我也順手買了一張由大輿出版社所出的中文世界地圖,並將相關的部分掃下來提供參考,大輿出版社可以說是台灣本土的地圖廠商裡面資格與規模都排名第一的廠商,所以我認為其出版品仍然是具有相當程度參考性的。(參考資料:《世界地圖》,大輿出版社,台北(2006年),ISBN 957791146-3)—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9日 (三) 06:42 (UTC)
先謝謝泅水大象的資料,我也相信台灣的使用習慣和通用叫法,但看來並沒有對事件的幾個爭論點包括中文語境下是否最常用的有所解釋,還是你想提倡依地方而轉換。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9日 (三) 08:54 (UTC)
我認為依照地區不同進行用詞轉換是必要的。很久以前我們就討論過,由於中國大陸、台灣與港澳三方的人口數量懸殊,使用大數決策法則去訂定一個單一的中文用語標準是不可行的(因為比來比去永遠都是大陸用法最常見,因為人多嗎!),而是以『各地區各自的最常用的稱呼方式』為準,只要該譯名的確是某地區最常用的用語方式,剩下的就是由先到先得為優先,其他地區用法為輔助,所以我認為『先到先得』原則是可以存在的,只是要使用時必須符合特定的前提(也就是此『先到』之名必須是幾個不同中文地區之中某地區的最常用語)。還有,我不認為在此討論中使用傳統中文地名這件事是對俄國方面的不尊重,因為至少就海參崴與高雄締結姊妹港與海參崴航空直航台灣兩事中來看,俄國方面對於該國城市使用中文地名並沒有特別的意見,其情況有點像是舊金山政府方面沿用中文傳統名卻不從英文直譯該市名稱的作法類似。—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9日 (三) 09:35 (UTC)
象兄我对您关于结为姊妹港就不会对中文地名有意见的说法表示异议。我举个例子,汉城和北京自1992年结为姊妹城市,但这并不代表韩方对“汉城”这个中文名字没有意见。其实自两国建交谈判之时起,韩方即开始就此问题和我们僵持不下,并最终单方面行动。此外,我对您贴出的这张地图的参考性提出质疑,借鉴另一个国家国名来标注一个主权国家朝鲜,难道您不觉得朝方会有意见么,那么这种疑虑是否也可以推广到俄罗斯的城市上?我想台湾方面以中文称呼俄罗斯城市是有原因的,贵方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一直站在苏联的对立阵营之中。历史上中华民国也曾经和俄国有包括领土问题在内的诸多争端,对“海参崴”这个名字的坚持是可以理解的。撇去历史的恩怨,我认为今日出自对俄国领土主权和俄国人民感情的兼顾称之为“符拉迪沃斯托克”是最为合适的。在情绪上把“海参崴”上升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权威的对抗是对维基十分有害的做法。对于“先到先得”原则,我和Stewart的观点一样认为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礼仪,在所有的考虑的优先级中应该是最低的,甚至当出现争端时一律不适用。--208.113.133.4 2007年5月11日 (五) 06:49 (UTC)
(+)赞成依照地區不同進行用詞轉換是必要的。要是明明A地區有常用詞,為什麼要強迫A地區使用B地區的「官方用詞」呢。不然地方用詞轉換是弄出來做什麼的。─懷德WiDE 2007年5月9日 (三) 09:53 (UTC)
極之非常強烈(-)反对「地區」和「自動」作轉換標準。以地方分類會變成「一個地方只有一套用詞」,太霸權主義。2014 2007年5月9日 (三) 10:41 (UTC)
我也不喜歡自動轉換,至於地區詞轉換只須要在內文增添其它地區用詞,就可避免一個地方只看到一套用詞的情形。最後,所謂「霸權主義」應該比較適用於強迫用戶使用其它地區的用詞吧。─懷德WiDE 2007年5月9日 (三) 10:55 (UTC)
或許你只是不想見其他地區的用詞,但你沒有看清楚我上方的說話,我想指出「一個地方不一定只有一套詞彙」,所以要建立一個非「地區分類」轉換技術。強迫用戶使用其它地區的用詞吧跟「硬性規定一個地區只有一套用詞」,同樣是霸權,兩者可能有一些民族情緒在內。2007年5月9日 (三) 11:05 (UTC)

[编辑] 關於新出非散文體外國私名

非散文體也就是說,不能或習慣上不允許逐字拆解。非漢字文化圈的人名、地名皆屬此類,它也包括某些其他事物的私名或部分私名(比如波士頓傾茶、加利略號探測器等)。

在漢字圈内,最初以封閉的現狀起見,爲避免讀者的隔膜皆採用以漢字轉寫的方式來表述這類私名。也在於當初翻譯家是極其稀缺的人才,譯者就等同於專家,他們完全有實力自作主張。但現今的情況與往昔有很大不同,識漢字者幾乎很少有不認得26箇拉丁字母的,因此首字母縮略詞可以以英語發音很順利地進入漢語,而對非漢字圈的外國私名也有了規模相當不小的支持者群體(我本人就是支持者之一)。雖然大陸有數種譯名規範存在,但所謂的規範並沒有一套簡單可行的字母對音表可供大眾學習掌握,所以對普通人來講,見到一個稍微陌生一點的西方人名仍然是手足無措。況且,同樣是在華語圈内,因南北方言迥異,分歧在所難免,而讀者也容易被譯名誤導。兼之譯者也沒有理由要求讀者在檢索詞條前先查閱譯名表。事實上以中文寫私名只是轉寫而並非翻譯。我想,這些不必要的障礙在WIKI中是應該儘量避免的。但現實是,有不可勝數的習慣「譯」名業已存在,而認識拉丁字母的人雖不在少數但會拼讀的卻還很有限。針對現狀,我有如下一些建議:

  1. 對以已有習慣譯法的私名遵照傳統以習慣的中文譯法命名詞條(先不論是何地的譯法)
  2. 對新出私名(比如影視劇和小說中的角色,新聞曝光率不高的一些當代學者專家),尚無統一譯法的,以原文(指採用拉丁字母者)或(拉丁字母轉寫)命名。
    1. 拉丁字母指廣義拉丁字母:如德文的ä 法文的 ê等,應照錄。
    2. 對其他字母文字的私名(如基立爾字母,希伯萊字母)應錄最通行的拉丁轉寫。道理很簡單,因為絕大多數識字的漢語母語者僅對拉丁字母比較熟悉。認識希臘字母的人當然也很不少,但拼讀就很成問題。拉丁字母是目前事實上(de facto)與中文最相容的一種字母。
  3. 盡可能附上習慣的(有先例,合時宜)或符合規範的(參照譯名表)中文轉寫,這樣對拼讀有困難的讀者也可以對名稱有一個形象的認識。
  4. 將來譯名趨於統一時,可重命名詞條或設立相應定向。

我再強調一下:我這些建議其主旨在於避免地域中心現象和方便讀者檢索。此外,個人認為中文WIKI也有責任引導漢語向更健康的方向發展。日文韓文對西文私名的轉寫都存在還原障礙,或許直錄拉丁拼寫正是解決外來私名的最佳途徑。

有女同車 2007年6月17日 (日) 07:55 (UTC)

[编辑] 關於中華民國國家機構的命名

本人認為,宜將行政院立法院等五院加上中華民國四個字,更合理。—冰封沙漠 2007年6月14日 (四) 10:11 (UTC)

未见得,人民代表大会也未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说也应该加?--Hawyih 2007年6月14日 (四) 10:52 (UTC)

如果有重名的,使用消歧義括弧應可解決?--Jnlin討論) 2007年6月14日 (四) 12:03 (UTC)

人民代表大会好像只有中国有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13:04 (UTC)
我支持沙漠提出的,我记得其他国家也有人民XX大会的,小心谨慎的好。另:媒体上的正式名称,一直都是中华民国行政院吧。人民代表大会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地域 全国/上海市等)人民代表大会,XX人大只是简称罢了,反正大家都明白。顺便提一下,这种问题在新闻动态里面很麻烦,比如达尔富尔,可以用达尔富尔问题,达尔富尔冲突,之前还可以加苏丹二字,又是两个变化写法,其实大家都明白,因为写新闻之前不可能细查每个条目的名称,所以经常好多红字,不够智能化的事情还是没办法哪—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4日 (四) 15:57 (UTC)
你注意从其他角度来看啊,行政院官方当然不会加中华民国啦,想加台湾嘛。另外,又不是不知道,大陆对台湾网络基本是封锁不能访问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5日 (五) 04:51 (UTC)
其实把两本宪法看一看就解决问题了。我刚才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以全国人大应该加中华人民共和国。--Hawyih 2007年6月15日 (五) 03:37 (UTC)
严格来说,人民代表大会是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则是一个机构。而目前好像只有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此如果内容不是很多而这完全可以等同。如果讨论制度的内容和讨论机构的内容都已经很多,则可以拆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5日 (五) 08:50 (UTC)
行政院立法院等五院是中華民國特有的(雖然其功能在別國家有不一樣名稱的機構),應該不太需要加。—Ellery 2007年6月16日 (六) 15:34 (UTC)
对于条目的命名,应该尽可能兼顾“独一”和“简洁”两个原则,独一是保证尽可能不与其他主题重复(尽可能避免消歧义),简洁则是尽可能少加入定语(限制条件)。上面说的“行政院”和“人代会”如果没有其他国家地区有,则可以不加前缀,“中华民国行政院”则可以作为重定向。如果有其他的“行政院”,则需要考虑“独一”原则,把条目移动至“中华民国行政院”。-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6日 (六) 21:02 (UTC)
其實如果細看官方網頁Meta裡面的標籤的話就會發現,全名是中華民國行政院(The Exective Yua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因此基本上我支持條目本身使用全名。至於有沒有其他國家的政府組織有重名現象?請參見蘇格蘭行政院。—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6月17日 (日) 04:50 (UTC)
象兄舉例出來了那就用全名吧。—Ellery 2007年6月19日 (二) 03:47 (UTC)

[编辑] 命名常規:括號的使用

Wikipedia:命名常规

括号的使用

想請問這個全形括號只當作重定向的規定,是什麼時候在哪裡討論的呢?討論頁似乎沒有存檔,而這跟使用全形標點的政策不符,因此想問問看。--Jnlin討論) 2007年6月14日 (四) 12:02 (UTC)
消歧義用半角圓括号是技术限制的问题,至于條目名稱本身有括号时,全形括號只當作重定向,就不知道何时有这个规定的了,似乎以前讨论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4日 (四) 13:07 (UTC)
我比较不赞成这个规定。我记得很清楚,上次讨论时,只在“消歧义-位于末尾”使用空一格-半角括号上达成了协议。--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4日 (四) 13:15 (UTC)
这不是决定,而是暗渡陈仓,偷偷写进方针页的。--Hawyih 2007年6月14日 (四) 13:33 (UTC)
也許真在哪有這個決定,盡量不要用這樣負面的詞語比較好。另外,我已經留言詢問寫入的維基人。--Jnlin討論) 2007年6月14日 (四) 14:07 (UTC)
在07年1月討論過,參見存檔。第一點是無異議的,但第二點仍有討論餘地。當時的考慮是將所有正式條目名稱的括號都統一作半形。請各位討論。--Gakmo (Talk) 2007年6月14日 (四) 16:27 (UTC)
我記得消歧異括號之所以要用半形的,是因為牽涉到某系統特殊功能(一時忘了是啥,似乎是種可以自動不顯示括號中文字的功能),言下之意,如果括號的存在是起因於事物原名中就有括號而非消歧異作用,為了避免在特殊功能啟動時不小心讓該顯示的字消失,所以反而應該使用全形括號不是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6月14日 (四) 21:05 (UTC)
参见Wikipedia:如何编辑页面#链接中的第五条。—Isnow 2007年6月14日 (四) 22:12 (UTC)
[[Wikipedia:关于#其他|]]为什么这个会不显示呢?野猪这个就显示但是括号却没了。—Mukdener 2007年6月15日 (五) 02:43 (UTC)
后者是正常的,系统自动辨识半角括号作为消歧后缀,并用subst:类似的方式将没有消歧后缀的名称写入管道符后。—自由主義者 2007年6月15日05:19 (UTC+8 6月15日13:19)
我这里坚决反对条目名称本身用半角括号,除了消歧义本身涉及系统技术实现需半角这一规定外,其它都应是中文政策为基础,也就是说应以全形为准。这里追求半角形式的统一没有任何意义。同时,一个方针的修改应当依照已有的程序来进行,不应轻率更改。—自由主義者 2007年6月15日05:19 (UTC+8 6月15日13:19)
上次是我帶起這個討論的,但我本人對兩種選擇持開放態度,歡迎各位發表意見以達致共識,統一在非消歧義條目名稱選用的括號類型(而另一種括號仍須建立以作重定向)。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5日 (五) 08:01 (UTC)
同意自由主义者的意见,希望除消歧义外都用全括号。另外,对于方针页面内容的根本改动,应该参照Wikipedia talk:共识,对每次修改提供讨论存档。-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6日 (六) 00:21 (UTC)
除消歧义外,可能还会有一些用半角的情况,比如数理化公式等。但中文政策本身应当肯定下来,全形括号必须做为优先考量的因素。—自由主義者 2007年6月16日17:52 (UTC+8 6月17日01:52)
我也希望除消歧義外都用全形括號,但半形括號可重定向。--Jnlin討論) 2007年6月16日 (六) 11:45 (UTC)
根據以上討論,常規修訂建議如下:(僅第二點有變)

括号的使用

請各位討論及完善。--Gakmo (Talk) 2007年6月17日 (日) 19:44 (UTC)
或許對於數學公式可訂定特例?--Jnlin討論) 2007年6月19日 (二) 04:42 (UTC)
我个人倾向于在Wikipedia:格式手冊中专门规定半角的应用情况,毕竟用半角的情况极少。这样本条的规定可以简化为“除了Wikipedia:格式手冊另有说明,條目名稱本身有括号時,使用全形括号……”,保持一定的灵活,同时又确立了全形为主。—自由主義者 2007年6月19日14:37 (UTC+8 6月19日22:37)
Fdcn兄的意思是否如下?將命名常規中「括号的使用」一段改為「除了Wikipedia:格式手冊另有说明,條目名稱本身有括号時,使用全形括号。」,然後在格式手冊中加入

消歧義條目名稱使用半角圓括号“(”“)”,括号前有一个半角空格。如:利物浦 (消歧義)馬力 (區議員)。否則,除數學公式……外,條目名稱的括号使用全形括号,而半角括号只用在重定向條目名。如:電視廣播(國際)有限公司電視廣播(國際)有限公司的重定向。

--Gakmo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18:41 (UTC)

[编辑] 馬匹的命名

當一些馬匹的名字與一些事物名稱相同時,在維基上一般的做法是加消歧義,如:雪茄 (馬),但是還有xx (馬匹)和xx (馬名)兩種叫法,應該用哪一種比較好?Stewart~惡龍 2007年6月28日 (四) 03:14 (UTC)

根據Wikipedia:消歧義

如果可以選擇利用一般性總稱或所屬範疇來消歧義,我們應該用較簡單的一個。 例:用九龍塘站 (東鐵)而不用九龍塘站 (九廣東鐵)

因此應該選用雪茄 (馬)這種方式。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8日 (四) 04:32 (UTC)

[编辑] 简繁转换问题-华侨名称

我想提交一条关于国外地名的方针,请问应该如何开始。初步讨论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简繁转换问题-华侨名称。--Voidvector 2007年8月14日 (二) 04:57 (UTC)

[编辑] 關於攝影產品或其他消費電子產品、車子的商標或術語命名

關於攝影產品或其他消費電子產品、車子的商標命名,我想提出一個看法,希望成為方針,也因為未來可能會一直出現這樣的事情。

建議以英文拉丁字母,也就是商標原名作為條目名稱,而不是音譯漢語或意譯漢語作為在本百科頁面的條目名稱。理由是一般在討論相關物品的時候多半是直呼其原商標,也就是拉丁字母。

我列舉一些例子:

  • Nikkor,鏡頭品牌
    可能音譯尼克爾,但是一般討論涉及這個議題的人不會唸成尼克爾。
  • EasyShare,消費電子產品功能品牌
    可能意譯輕鬆分享,但是一般討論涉及這個議題的人不會唸成輕鬆分享。
  • Super CCD,消費電子產品技術,也是商標
    一般討論有唸做超級CCD,可能意譯超級電荷耦合元件(當然一般討論不會唸!),但是作為正式的條目名稱,其專利商標SuperCCD我認為是最適合的。而常用的超級CCD則注明在Super CCD條目中
  • 補充:如果是Super CCD technology
    我便覺得可以SuperCCD技術來建立。

所以我希望以後涉及這一類,尤其已經是國際間通用商標的,一概都用原文命名創立條目,即使有常用的中文說法,也可棄之不用,遵照通行商標。其次也可減少這類條目很多難以找到對應中文,在新建條目時的麻煩,更其次是為了整齊。

例外:

  • Motorola A1200,似乎用Motorola 明更適合。「明」是被Motorola公司廣為宣傳的手機中文名稱。

參見其他已存在的條目:

--尾巴 2007年8月20日 (一) 10:13 (UTC)

[编辑] 以及其他意見……

面對一些產品而我們給它做了百科頁,該怎麼命名?以下面這例子來看:

  • 尼康D40
    有人指這是現存方針的表現。
  • Nikon D40
    但其實我個人比較喜歡這個。

我喜歡後者的理由很簡單,好編寫,唸起來也不饒口。再看看:

這是Nikon D40。
這是尼康D40

如果用尼康為名掛在前面反而奇怪:

這是尼康的D40

感覺就好多了。尼康比較適合出現在描述該公司本身,這是我的看法,我認為類似的條目應該都以〔英文商標〕加上〔原始型號〕。

另一個例子也體現出,在中文維基百科不得不面對的繁簡轉換:

  • 大众辉腾(Volkswagen Phaeton)
    查閱各種繁簡轉換,可發現在臺灣的環境是不給這車子取漢名的,我也幾乎確定,在臺灣如果是進口車是不會取中文名的。

我的看法是:沒必要給某些車子型號取中文的條目名,可直接以生產設計國的名稱建立條目,如果發現各地常用名再以手工轉換。

雖然我們是中文維基百科,但我們應可接受此等商標直接命名,沒必要幫這類條目都建立中文名。

然而漢語環境畢竟是有特殊點,各個語言的維基百科也有其特殊點,像是諾基亞這條目吧(我不排斥以Nokia命名,畢竟這也是通行商標,但是條目在說該公司機構時諾基亞似乎也不壞)諾基亞在英文是en:Nokia,在俄文是ru:Nokia。然後見到诺基亚地名在英文是en:Nokia, Finland,在俄文是ru:Нокиа。可見到俄文維基百科對待商標是使用本文而不轉成對應的西理爾字母。

而跟中文維基百科類似,將Nokia翻譯過的主要見到ko:노키아ja:ノキアar:نوكيا等等…… --尾巴 2007年8月20日 (一) 10:13 (UTC)

[编辑] 條目命名該積非成是嗎?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Template:RFC error

請問條目的命名是以正確性還是常用性為優先?有些事物在書面上經常使用不正確的寫法(例如同音字),正確的寫法反而少用,這種情況應該不算同物異名。維基是一部百科全書,個人認為百科全書應該有一定的正確性,如果常用的名稱不正確,條目也應以正確名稱命名,把常用名重定向--Ws227 2007年8月13日 (一) 16:39 (UTC)

補充,這些情況常見於食品類條目,尤其是方言正字與同音假借的問題,該用少用的正字還是同音常用字?像仁稔條目(抱歉打不出正字),我同意現在以正字做條目名的做法,雖然正字不是人人打得出來,但個人認為正確性比常用性更重要,只需在內文開頭表示其他常用寫法就容易搜尋得到--Ws227 2007年8月14日 (二) 06:01 (UTC)
我支持「正確性」優先。知識傳播有「教化」的作用,也應該以此為己任。--image:百楽兎.png百楽兎 2007年8月14日 (二) 16:17 (UTC)
当然不能積非成是。意见同Πrate兄。--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24日 (五) 14:50 (UTC)
如果某個寫法錯誤的名稱被沿用超過70年,知名度超越了正確的寫法,而正確寫法仍然有不少人知道,只是少用,那該用哪個名稱作為條目名稱?--Ws227 2007年9月5日 (三) 09:13 (UTC)
個人比較支持「正確性」優先。—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09:49 (UTC)
支持以「正確性」為優先。維基其中一點令人質疑及逅病的地方就是維繫條目的正確性,而且眾多參考書、字典、百科全書等皆以正確為重要,為何維基可以成為例外?
維基有方針是命名是應考慮「讀者會用什麼名稱搜索條目」,故應用最常用的名稱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水水 2007年9月10日 (一) 23:12 (UTC)

[编辑] 是時候擬定更仔細的方針了

很同意前面幾位的發言。

我舉個例,大家看看是不是正是大家想說的情況:「瑜伽」一詞早在代唐已被譯出,沿用至今,有書《瑜伽師地論》可證,但今臺灣省多用「瑜珈」,如果維基條目裡廢「瑜伽」而用「瑜珈」,大家又怎麼看?

其實Ws227提出的問題叫從眾效應,是個訴諸群眾的非形式謬誤,而在維基裡,這裡情況很普遍,而正因為誤者眾,誰敢「匡謬正俗」,必會遇上奇大的阻力(可參「Talk:拂曉」即知 ^^")

「Google測試」一直有被列入「Wikipedia:刪除討論時應避免的理由」,大家也可參考「Wikipedia:搜尋器測試」裡「Google上的偏見」一欄。奇妙的是,維基方針雖早有指引,但被高度漠視,大家還是一窩蜂地以搜尋引擎上的偏見盲流壓倒攷證、書證、論證和邏輯... -_-

我建議把以下幾點列入維基方針:

  1. 如非新詞,而是古有的詞,以攷證、書證為準。
  2. 有學統來源的詞彙,如有超過一個譯法的書證,則以該學統內部的典籍的用法優先,而不以坊間慣用的優先,如上面提到的《瑜伽師地論》一例
  3. 如有該詞彙來源的學統本身也有幾種譯法,這時候,才以該學統內部的幾個譯法中最常用、影響最廣的那個的優先。
  4. 維基條目內容不可觸犯邏輯謬誤(可參「Category:邏輯謬論」)(例如前面提到的從眾效應從眾謬誤)。

大家覺得上面四點哪一項有可商榷的地方的話,不妨湧躍討論 ^_^—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09:24 (UTC)

我們在這裡討論之餘,Talk:拂曉那邊的討論已遭遇到编辑历史被清除的刪除改動了,為甚麼文明友善的討論總是會遇到傷害... -_-—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1:41 (UTC)
同意,這不是個譯名的問題,而是概念內容混同了的問題 ^_^—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09:28 (UTC)

请问如何定义正确性?学术正确和政治正确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希望大家不要混为一谈。—小山 2007年9月6日 (四) 09:59 (UTC)

我建議把上面列出的四點加入命名指引裡。
此外,維基是為學術服務而不是為政治服務的,我認為學術正確更重要,不知大家認為如何?—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0:19 (UTC)
请定义“学统”,谢谢。—小山 2007年9月6日 (四) 10:37 (UTC)
以前述的「瑜伽」為例,瑜伽是出自古印度的修行方法,早在唐代,玄奘赴印度那爛陀寺學法,之後並留校任教凡十多年,取經回國後又從事寫作、譯經多年,《瑜伽師地論》是那時的作品。今臺灣省廣範起起「瑜珈」這譯名取代「瑜伽」來指稱一套有著相同來源的運動修行模式,即屬此例—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0:45 (UTC)
我个人赞成用“瑜伽”。只是希望能对“学统”一词进行清晰的定义,否则我不能赞成将上面4条作为维基方针。—小山 2007年9月6日 (四) 10:55 (UTC)
小山君所言甚是,其實細想後,小弟也覺得行文指涉的地方有不夠清晰的地方,國家語委《現代漢語詞典》也沒有「學統」一詞。不過小弟上面四點只是在初草並徵詢意見階段,希望大家可以集思廣益,把條文修正至完滿:)
如果改為「學派」或「社群」,大家以為如何?—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1:37 (UTC)
我主张的排序原则是,学术观点高于政治观点高于流行观点。排序:1.字/词典;2.实体百科全书/多篇论文的考证;3.典籍的直接引用;4.官方用法;5.坊间的用法。将典籍放在第三,因为考虑到可能会出现断章取义的情况。—小山 2007年9月6日 (四) 12:34 (UTC)
小山君的排序自有其理,不過我有一次這樣的經驗──事緣我發覺臺灣省教育部的國語辭典出現「瑜伽」和「瑜珈」混用的情況,去函通知他們,他們先回覆我說要先等等,他們在查證中。
到第二次他們收到的覆函時,他們說先前要讓我等,是因為他們得先翻典藏,找書證,後來他們看過了《瑜伽師地論》的實體文本,看過真的是用「伽」,就答應修改了。
這說明了,我們以字/詞典作第一優先,但是當字/詞典有誤時,他們也是參考古本典籍的。
事實上,实体百科全书/多篇论文的考证,有時會比小型的字/詞典更嚴謹,不過他們全都可以列入「工具書」這個大類內。—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2:49 (UTC)
哈哈哈哈,原来如此。传出去都是一个笑话。我将字/词典的放在第一位是因为通常字/词典的修编都是极为严谨的。我知道牛津大辞典的每一次修改都要经过极为严密的论证。台湾出现这种情况,我作为一个门外汉都有些怀疑其学术界的严谨程度。但我认为大部分的字/词典还是相当准确地,只是需要将几个来源相比较,一家之言往往不能全面。—小山 2007年9月6日 (四) 13:50 (UTC)
  • 字/詞典其實未必那麼準確,有時字/詞典會把一些近人的普遍錯誤用法也記錄了,另外就是一些中文固有的詞彙,某些詞彙同音假借的寫法較為常用,正寫反而少用,而兩者並不是兩個不同的名稱,只是同一名稱正寫與俗寫的差異(有時包含語音訛變和方言音與普通話的不同而出現另一種以非完全同音字假借的寫法),應該用哪種寫法?--Ws227 2007年9月7日 (五) 08:37 (UTC)
有時,語源有其合乎邏輯、歷史的道理,我們當可從變化遷流之跡找到哪一個比較合情理、合邏輯(像樓下『輻射』一例)。
因此,前面我也建議『維基條目內容不可觸犯邏輯謬誤(可參「Category:邏輯謬論」)(例如前面提到的從眾效應從眾謬誤)』—Xtctjames 2007年9月8日 (六) 10:32 (UTC)

[编辑] 輻射還是幅射

有的時候,這種誤會也可能是使用者並不知道的。我自己被指出來的經驗有直昇機還是直升機輻射還是幅射(電磁波上),真的去搜尋一下之後會發現我也不敢講哪個是正確的。所以,必要的查證然後使用正確的字詞是有必要的。—cobrachen 2007年9月6日 (四) 11:43 (UTC)
「輻」最初指車輪的輪輻,「輻射」一詞之所以用「輻」,就是指輻射的擴散方向就像車的輪輻一樣,這是「輻射」的語源。
「幅射」的語源未知,如能賜告,方能作個比較^^"
不過我相信「幅射」的出現,正是「Google測試」一直有被列入「Wikipedia:刪除討論時應避免的理由」的原因,「Wikipedia:搜尋器測試」裡有「Google上的偏見」一欄的原因了^^"—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2:29 (UTC)
  • Xtctjames說得很有道理,不過碰上User:宮本すぐる管理員時,一切都是白搭,不信可以問樓上的cobrachen ,所以排序應該是:1.管理員; 2.字/词典;3.实体百科全书/多篇论文的考证; 4.典籍的直接引用; 5.官方用法; 6.坊间的用法。--白翎 2007年9月6日 (四) 12:37 (UTC)
插話一下,請不要將個人對某一兩位管理員的觀感也帶到討論中來,這樣不是取得共識的好方式。—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9月6日 (四) 12:47 (UTC)
我也認為這樣有點快踩到不要人身攻擊的紅線。 --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9月6日 (四) 12:48 (UTC)
白翎君的不幸遭遇,小弟也有所聞,深表同情,其實小弟遇上的情況也不比白翎君好了多少,所以,才急忙來到這裡跟大家一起研討應付辦法^^"
吐吐苦水是人之常情,不過,誠如妙詩人君說的,這樣不利更快達到共識,可能只會給了機會讓胡來的人更胡來呢。我們這邊廂在這裡討論,那邊廂「Talk:拂曉」的戰線已遭遇到編輯歷史被清除的刪除改動了,「Talk:撒但」那邊要不是小山君的理據夠強,人家差點已經動手連條目的標題都改了...文明友善的討論總是難免會遭遇傷害... -_-—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2:57 (UTC)

[编辑] 日本軍艦的命名

延續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當管理員不在意方針,也不尋求共識的時候下的某個話題-日本軍艦的命名方式。目前可能較有爭議的是下列條目的命名:

上述條目現在皆為左側的命名,但這是日文維基的慣用命名法;右側的名稱為被移動之前的命名。不知道大家對於這些條目的命名方式有無建議?—汪汪 2007年9月9日 (日) 06:55 (UTC)

簡單地說,爭執點應該是在於一方要加「號」,一方不要吧?--image:百楽兎.png百楽兎 2007年9月9日 (日) 09:15 (UTC)
支持右边;不过大陆这边常用的是“大和号战列舰”。其实按英语直译,还真是日语的“战舰”贴切;但汉语的习惯似乎是lines of battleship留传下来的。--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9月9日 (日) 12:53 (UTC)
上面的兩種方式並不在於要不要加上。而是,為什麼中文已經有常用的命名型態,這些日本軍艦卻特別要去配合日文版?當然,有必要的時候在條目內說明是常見的,加上一些日文或者是他國文字也是常態,但是在命名上連日文版的規矩都要拿進來,為什麼呢?這並非日本特有的文化的產品,而是全世界許多國家都有的東西,基於原有的方針去命名應該是比較容易讓大多數人參考的方式,而不是各唱各的調。—cobrachen 2007年9月9日 (日) 13:53 (UTC)
我支持右邊的命名。在台灣我尚未看到有人用左邊的方式來指稱該事物,然而右邊的說法卻很常見。--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9月9日 (日) 14:21 (UTC)
  • 支持右邊命名。中文「號」字有區分事物的「標記」「符號」用途。(東方出版社,4000字國語小辭典)另外,Wikipedia:命名常規:請使用最常見且不混淆的名稱,當可能混淆或者不精確時,可以在名稱前加上國籍,最後加入字及航行器名稱。如果按照左邊方式命名,五月花號可能變成五月花 (三桅蓋倫船)。--winertai 2007年9月10日 (一) 01:26 (UTC)
我也覺得應該採用中文慣用的型式。懂日文最大的壞處是在名稱處理上常常不自覺地跟著日本人走,包括我也是(笑)<===這個(笑)也是。— Marcus Hsu  talk  2007年9月10日 (一) 02:46 (UTC)
支持右边的格式,尽量少用消歧义。—Isnow 2007年9月10日 (一) 08:46 (UTC)
我倒觉得应该区别每个国家的船舰名称。譬如“USS Ranger”我个人倾向于翻译成“美国海军游骑兵号”,“HMS Enterprise”我个人倾向翻译成“皇家海军进取号”(企业号、勇进号皆可,Enterprise的翻译很乱来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11日 (二) 04:20 (UTC)
這個命名方式以前討論過,後來對於格式沒有取得共識,所以目前維持原本就有的常見型態。如果有進一步的共識也不錯。但是要考慮到轉手的軍艦的命名。—cobrachen 2007年9月11日 (二) 13:48 (UTC)
以我就目前上面的意見看來,現在絕大多數人贊同使用右側的命名方式「XX號OO號艦」,此外菲菇也新出的提議「大日本帝國海軍XX號」;倒是還沒有對左側的命名認同的;這樣看來,是有機會取得共識的。—汪汪 2007年9月12日 (三) 01:28 (UTC)
Cobrachen兄,我记得上次就命名方式的讨论还是取得一定程度的共识的,不过这个问题似乎与本讨论无关。日语维基所以用这种命名方式据我的推测可能和日本人给船只命名喜欢用一些日语常用词有关,而似乎一般日本人单独称呼某艘船的时候又不加个号字,所以他们条目名要用括号的形式。而对于中文给船名后面加个号字乃是常态,其语法功能类似于量词。宫本的问题主要到不是命名(其实象他那样命名到也无不妥),而是行文。中文绝少称船名后面不加个号字(现代)或舰字(古代)的,但是看宫本编辑的条目里几乎统统没有,十分不符合汉语习惯。他似乎很热衷使用日式文法,甚至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日文,已经没救儿了。—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12日 (三) 05:21 (UTC)
转了手的军舰在英文维基有一个例子可供参考:en:HMS_Enterprise_(1705)en:French_frigate_L'Entreprise是同一艘船。当然,也仅供参考。—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12日 (三) 10:45 (UTC)

已移動為右側之命名。—汪汪 2007年9月17日 (一) 01:57 (UTC)

[编辑] 條目命名(標題命名)

問:

請問要是作者名字現在沒有統一的中文版本或有兩種版本以上,我該如何來命名?雖維基可重命名頁面(移動頁面).重定向。我要如何命名才比較好,請給點建議—龜有 2007年9月13日 (四) 18:55 (UTC)

以最常出現的版本為主,雖然有方針不建議用「Google測試法」,但遇此情形仍建議打入Google看何者較多搜尋結果。—Ellery 2007年9月16日 (日) 06:05 (UTC)
感謝Ellery指點。再請教,要是書的作者群在圈內多用原文來稱呼,當中又有亦不能拆解和製漢字;自翻過來中文名字感覺都怪怪的,中文的稱呼與用字怎麼用感覺都不對,要是用原文名來當條目,好像又違反維基條目命名常規,這下可把我難倒了。—龜有 2007年9月19日 (四) 01:19 (UTC)
若真的找不到合適譯名便以原名創建條目吧,其他維基人會幫忙考慮問題的。(因為沒有譯名或爭議而以原文存在的條目還是有的,像いとうのいぢ)—RalfX) 2007年9月19日 (三) 06:31 (UTC)

[编辑] 又是命名

这次要感谢维友Samuel Curtis的提醒,他提到了旧金山地名的字源,美国这种西班牙语人名字源的地方不止一个。一查之下果然又有问题:

除了圣弗朗西斯科第二出名的恐怕就是圣迭戈了,结果这个条目的命名叫聖地牙哥 (美國加州),大概是港台译名(待查),问题不大,问题是我又找到一个消歧义圣地亚哥,到这就开始乱了,这个译名最出名的城市应该是智利首都圣地亚哥 (智利),可是圣地亚哥和圣迭戈的西班牙语字源完全不同,怎么给搅到一起消歧义了?简单说:

  • 圣迭戈是西语San Diego的译名(台译为何?港译为何?)
  • 圣地亚哥是西语Santiago的译名(台译为何?港译为何?)

这两个名字各对应一系列城市,结果现在搞得乱七八糟(要不怎么说地名学是学问,华侨地名参考价值有限呢。)如果按照中国大陆译名是很好梳理的,但是恐怕又会有海外(比照奥运圣火境外城市模式)维友说我“高举”地名学搞普通话本位主义,所以请各地维友分别为San Diego和Santiago找出在当地的正式译名,以便统一处理。(发个小牢骚,我有时候感觉政府强权未必不是好事,对于有些不学无术之徒,给他自由除了添乱还有何用?)—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9日 (日) 19:07 (UTC)

香港用法和內地相同,最少傳媒如是。--Samuel Curtis 2007年9月9日 (日) 19:26 (UTC)
又按:兩個名在西班牙文是指不同的聖人。Santiago說的是聖雅各伯;San Diego說的是en:Didicus of Alcala。--Samuel Curtis 2007年9月9日 (日) 19:29 (UTC)
谢谢补充。—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9日 (日) 19:38 (UTC)

对了,刚刚想道,迭戈是个常见的西语人名,比如马拉多纳,译作地牙哥怎么能体现出相关人名地名的语源特点?—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10日 (一) 01:33 (UTC)

建議這種問題還是謹守「使用最廣為使用的命名」原則來作為條目命名的選擇參考,不要想在短短一個條目名稱上就表達出像是地名的歷史背景或是語源這類複雜的問題,這應該是適合在條目內文中說明的事情。別忘了,當初之所以會制訂「最廣為使用的命名」而非「最正確的命名」之原則,起因於百科書籍的搜尋檢索功能考量,而不是考證歷史背景的考量。還有,只要有搞混的可能,縱使在某些地區的譯名並沒有真的完全重複,還是可以建立消歧異頁予以釐清的。根據過去的經驗,我發現中文版在消歧異頁的利用上,與其他語版有點不同,因為中文常發生起因於地區用語差異所造成的消歧異問題(例如,某A物的中國大陸譯名,與B物的台灣譯名正好重名,但實際上A與B本身在中國大陸與台灣各自的用語環境中並沒有重名這類的特殊現象)。PS.上述兩個城市在台灣這頭都翻譯為『聖地牙哥』—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10日 (一) 01:52 (UTC)
象兄,我不确定我们说的是否一个问题,最该消歧义的本来是圣地牙哥,结果却给圣地亚哥消歧义。以前突尼斯的消歧义不知你还记得不,台湾译名还真怪,同一语源的地名给译出两个名字,不同语源的名字却偏偏都叫圣地牙哥,有趣有趣。—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10日 (一) 05:22 (UTC)
我認為你對那消歧異頁的修改法並不恰當。事實上,縱使是英文版,對於名字相近有搞混可能的名詞,縱然不是完全一樣,也都是會放在一起消歧異(參考en:HMS_Enterprise這條,仔細看就會發現Enterprize與Enterprise兩個不同拼法的字是放在一起消歧異),言下之意,不論是聖地牙哥、聖地亞哥或甚至剩地芽戈,只要對於不很熟悉正確譯名的讀者來說有可能搞混的字,都應該用重定向的方式導引到同一頁面消歧異,這樣讀者不小心『迷路』的機會才不會太大。這是百科全書的搜尋輔助考量,不是用來玩啥命名學考證的。至於您想要凸顯中國大陸的譯名規範有多優秀一事,因為這種事太見仁見智,對於我來說,台灣譯名規則的有趣程度,其實跟大陸譯名的選字癟扭程度是不相上下的一件事,所以我就不與置評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10日 (一) 09:13 (UTC)
象兄,我虽不完全同意相近的名词消歧义的观点,但是认为在有些情况下可以这样做,而圣地亚哥看来属于这种情况。你也把我想得太小家子气了,我考证地名源头为的是还地名以本来面目,此乃秉承近世小学之学术传统。至于炫耀大陆译名多规范,我也很抱歉,那不过是其副作用之一罢了,当把译名的原原本本都弄清楚之后,孰优孰劣自己就显出来了。中国大陆重视译名的规范和源流,这是中国学者一贯的学术传统,却不是政府强迫得来的。—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10日 (一) 19:14 (UTC)
你說的政府強權並不及於他所統治以外的地區,何況你說的政府還不准他的人民上這裡,你卻要在這裡硬扣他所訂的標準?還說他人是不學無術之徒?聖地牙哥這譯名有多久歷史了你先去查查再說吧。聖地牙哥在港澳也通,例如香港九龍的San Diego Hotel 之中文名稱即為聖地牙哥酒店,澳門的Pousada de São Tiago之中文名稱即為聖地牙哥古堡酒店。事實上這譯名就是粵語系的人先用的。再用Google搜尋該強權政府相關網頁(site:.gov.cn),聖地牙哥與聖迭戈的結果是5230:4190。— Marcus Hsu  talk  2007年9月10日 (一) 03:35 (UTC)
  • San Diego:圣迭戈、圣地牙哥
  • Santiago:圣地亚哥、圣地牙哥

是不是这样?另外拜托marcushsu大哥举例子也请用地名举例,San Diego Hotel的中文名它就是叫阿猫阿狗也不能算错,再说all your base are belong to us或者踢牙老奶奶这样错译或误译的例子还少啊?—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10日 (一) 04:19 (UTC)

從來只聽過圣地亞哥,美國加州那個也是(我知道加州也有的),沒聽過牙哥。—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9月10日 (一) 06:55 (UTC)

回Marcus Hsu:这是因为有很多地方都可被称为“圣地牙哥”(包括圣地亚哥圣迭戈),而叫圣迭戈的主要城市基本只有加州的San Diego。—Quarty 2007年9月10日 (一) 07:06 (UTC)
據我記憶,香港的慣例是San Diego叫「聖地牙哥」,Santiago叫「聖地亞哥」。前者歷史尤久,在加州譯名統一(若見「聖迭戈」,不是中領館便一定是外來新聞或印刷品),後者「亞哥」應是因避免跟前者混淆,好像陜西加個a一樣。—HkCaGu
這位未具名的朋友已經快把答案說得差不多了。至於Mukdener你覺得我的例子舉得不好,我承認,所以還請你自己去找答案,但是請不要再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標準拿出來,把大中國主義心態拿出來,認為其他人或其他地區的作法就是有問題,那對這話題的討論沒有鞤助。事實我上我對採用哪種譯名都樂觀其成,因為每種譯法都有其歷史背景,搞懂其背景什麼事都看得開。— Marcus Hsu  talk  2007年9月10日 (一) 16:39 (UTC)
不要拿历史背景搪塞我,当你考察地名词源的时候就会发现,你所谓的历史背景多数是对地名的一知半解、生硬翻译,而这些积非成是竟然也能堂而皇之的和经过严格考证的知识并列,甚至不加以说明,我谓之为“吃豆腐”。维基百科就算收录也要指出其中的谬误,这才是百科全书应有之义。—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10日 (一) 18:49 (UTC)
不好意思,那些地名的各種譯名都不是我發明的,何來一知半解,生硬翻譯之說?我上面已經舉過例子,連中國政府網頁上都不見得使用圣迭戈這個標準譯名。圣弗朗西斯科的經驗你還沒學夠?連中國駐SF的官方機構都不用這官方譯名,而使用當地華僑習用的譯名,只有你還是打著中國標準硬要全世界的中文使用者跟著你喊。你要搞清楚,現在世界上很多地名的發音都不是按照當今普通話的標準來音譯,那些譯名開始流行的時候,不要說是普通話,連海外沒幾個說北京官話的。若按普通話標準,New York也不會叫紐約,France也不會叫法蘭西。從圣弗朗西斯科開始到這條目,在討論時你又有拿出什麼经过严格考证的知识?你只不過從頭到尾就說那是中國官方的標準譯名,然後語帶諷刺嘲笑港澳台用的翻譯罷了。我說話已經夠保留了,所以你說我要用历史背景搪塞你那我也沒辦法。話不投機三句多,我本來對這條目要採取哪種版本譯名沒有意見,現在氣氛僵了,我就到此打住。道理通不通自有人公斷,也不是你我說了算。— Marcus Hsu  talk  2007年9月11日 (二) 04:23 (UTC)
抱歉上面忘記簽名,今已補上。馬可兄你已說了少許我還沒空在樓上「華僑」段落解釋的歷史問題。(詳情稍待!)HkCaGu 2007年9月10日 (一) 17:21 (UTC)

各位老兄阿... 連個譯名也能吵得那麼厲害... wiki又不是沒有不給你地方寫字... 又沒有人規定一個條目只能有一個名字... 加個disambiguation... 再加個幾個括號不就好了嗎... 中文因為不是音標文字, 所以狗屁不通的翻譯幾千年來真不少, 絕對跟共產黨一點關係都沒有...不要因為討厭共產黨就把什麼都怪在共產黨身上... Sariputra 老哥翻成 "舍利弗" "舍利' "舍利子' "身子" "鹙鹭子" "舍利" "秋露子" 等... 雞籠/基隆 台窩灣/台灣, 這些難道也能怪到共產黨嗎, 還有澎湖翻成pescadores, 還我一直以為pescadores是指釣魚台...

大不了就直接用拉丁字母做主頁名, 然後把各種翻譯都redirect到拉丁字母頁名去... Philosophy.dude 2007年9月14日 (五) 00:39 (UTC)

[编辑] 台风条目命名

我正着手把各西北太平洋热带气旋条目移动至[[【风暴级别】【风暴名称】 (【国际编号】)]]这样的样式,例如台风韦帕 (0712)强烈热带风暴碧利斯 (0604),以减少歧义。但在处理納莉颱風条目时遇到问题:一来我不可以把它移动到台风百合 (0116),因为要“尊重原作者”的译名“纳莉”;二来移动到納莉颱風 (0116)、中度颱風納莉 (0116)或颱風納莉 (0116)也不妥,因为台湾不是世界气象组织成员,中央气象局的台风名字译名与国际编号格格不入。解决方案有几个:

  1. 使用中国大陆和港澳的译名,把納莉颱風移动至台风百合 (0116);
  2. 移动至納莉颱風 (2001年)、中度颱風納莉 (2001年)或颱風納莉 (2001年)
  3. 使用台湾译名加国际编号(强烈不建议),移动至納莉颱風 (0116)、中度颱風納莉 (0116)或颱風納莉 (0116);
  4. 请赐教。

个人认为方案1或2比较适合。1可保持条目名称的一致性,2则可“尊重原作者”。希望这次讨论达成的共识,可成为日后同类条目命名的准则。—Quarty 2007年9月19日 (三) 11:04 (UTC)

  • 补充一点:消歧义括号使用国际编号而非年份的根据在。—Quarty 2007年9月19日 (三) 11:11 (UTC)
    • 贊成1,同時我建議建立者在使用中國大陸及港澳的譯名之際,也能幫忙重定向到台灣的名稱。更重要的是,由於各地對颱風的分級方式不同,所以不僅是譯名而已,連是叫做「颱風」還是「熱帶風暴」都大異其趣(台灣的輕度颱風,香港是熱帶風暴),所以冒昧請求颱風的條目是不是有人能幫忙放A標籤、T標籤,因為目前颱風的條目多是香港朋友貢獻,但用詞我們實在看不習慣,甚至是看不懂。我想大陸朋友創建的台风韦帕 (0712)、台灣創建的韋恩颱風,其他地區的朋友應該也會有同樣的感受,這部分應該也有統一的必要,使用A標籤、T標籤或許是個可行的解決方法。未命名 2007年9月19日 (三) 11:27 (UTC)
  • (-)反对,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反对使用消歧义格式。同时,Talk:颱風象神 (0615)#建議本篇改名中没有说明【国际编号】的来源,及为什么不用年份。—Isnow 2007年9月19日 (三) 11:38 (UTC)
  • (!)意見:根據Wikipedia:消歧義:「如果沒有混淆的可能,盡量不要加消歧義」,因此我也質疑為所有沒有歧義的颱風條目名稱進行消歧義的做法是否正確。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19日 (三) 11:52 (UTC)
国际编号是日本气象厅给的编号,首两个数字是年份,后两个数字是该热带气旋在当年出现的次序。现在新命名的热带气旋全部都有歧义,一些以前的名字也将会有歧义(除非该热带气旋被除名),因为命名表是循环使用的。—Quarty 2007年9月19日 (三) 11:59 (UTC)
  • 2001年太平洋颱風季为例,一年大约使用30个台风名字,颱風#颱風的命名及編號中大约有120个名字,即一个名字一般不会在一年中重复,建议使用年份作为消歧义
  • 并不是每个台风都重要到需要写一个条目,在出现歧义时再使用消歧义格式命名也不迟
Isnow 2007年9月19日 (三) 12:16 (UTC)
意見大致同Isnow。以一般編者和讀者對颱風的了解程度,以年份消歧義顯得較自然和方便。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19日 (三) 12:32 (UTC)
我对用什么消歧义没意见。—Quarty 2007年9月19日 (三) 13:18 (UTC)
  • (!)意見:今天我发现了大量台风条目的移动。我支持以年份作为消歧义,并且如果没有同名的条目就不需要消歧义,毕竟只有造成大规模破坏的台风才值得写一个条目。台风编号可以在条目的信息框中体现。—木木 2007年9月19日 (三) 19:20 (UTC)
  • (!)意見:支持以年份為消歧義。編號因不只一套,較難處理。-Hello World! 2007年9月20日 (四) 07:50 (UTC)
  • (!)意見:會造成重大傷亡的颱風,依慣例其颱風名稱,就會自未來颱風的命名候補名單中排除。所以用年份消歧義,然後根據不同地區的颱風命名作重定向,應該就可以了。—P1ayer 2007年9月20日 (四) 08:11 (UTC)
  • (!)意見:想提醒主事者,在移動功能有個警告-對於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 ,我建議主事者先於相關討論頁取得共識後再移動。--winertai 2007年9月20日 (四) 13:40 (UTC)

[编辑] 提議命名常規加入公司行號項目

en:Wikipedia:Naming_conventions#Companies

公司行號
慣例:一般情況下條目名稱不附加公司的法律狀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像是微软沃尔玛。請注意「公司」「國際」「集團」「工業」與任何類似字尾都不是法律狀態,當商務往來時才需要完整敘述。

若有消歧義的需要,可以考慮加上「公司」做出區別,例如:大同公司電視廣播有限公司Key (公司)。參見:Wikipedia:格式手冊 (商標)

大致簡略翻譯,保留對中文有用的部分,還請幫忙修飾。—RalfX) 2007年9月8日 (六) 09:02 (UTC)

(+)支持--Jnlin討論) 2007年9月10日 (一) 02:32 (UTC)
(!)意見,那en:Apple Inc.算不算是特例呢? --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9月10日 (一) 03:55 (UTC)
算,因為en:Apple所說之物顯然比en:Apple Inc.知道的人多了,所以那個Inc.實際上有消歧的用途。--Samuel Curtis 2007年9月10日 (一) 04:17 (UTC)
(+)支持鸟甲 2007年9月10日 (一) 11:20 (UTC)
(+)支持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10日 (一) 12:42 (UTC)
(+)支持RalfX) 2007年9月11日 (二) 04:33 (UTC)
(+)支持Ellery 2007年9月11日 (二) 14:46 (UTC)
(+)支持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11日 (二) 14:47 (UTC)
(+)支持--但當中提到「公司」「國際」「集團」「工業」等不是法律狀態,是否意味命名條目時應加上?--Gakmo (Talk) 2007年9月12日 (三) 02:17 (UTC)
(:)回應─不,這意味著命名時不要加上「公司」、「國際」、「集團」、「工業」等字尾。— Яesolé | 留言 2007年9月29日 (六) 13:14 (UTC)
(+)支持木木 2007年9月12日 (三) 07:20 (UTC)
(+)支持。還有些條目是冠上「財團法人」的法律狀態,這些應該也要一併納入本原則處理。--image:百楽兎.png百楽兎 2007年9月17日 (一) 12:13 (UTC)

[编辑] 相關話題

有些條目都會冠以「國立」二字,常常讓我不曉得是哪一國。我覺得這也是多餘的,不然就寫得更清楚點。--image:百楽兎.png百楽兎 2007年9月12日 (三) 09:13 (UTC)

  • 一是日本,二是台灣,那些公司機構學校的名稱首兩個字就是「國立」--Hello World! 2007年9月13日 (四) 04:40 (UTC)
我的意見是這些詞彙都是「地域中心」的,非該地域的人來看都會覺得很奇怪。--image:百楽兎.png百楽兎 2007年9月13日 (四) 06:01 (UTC)
它們的本名既是如此,那也沒甚麼地域中心不地域中心的。須要消歧時才消歧也不遲。屬於哪一國嗎,在第一段說明就行了。--Samuel Curtis 2007年9月13日 (四) 06:07 (UTC)
大家不覺得奇怪就好了。就我而言,學校可能還感覺不出來,但公立機構就很奇怪了。像「國立科學博物館」這種條目幾個人能猜對它是在說哪一國?--image:百楽兎.png百楽兎 2007年9月15日 (六) 13:12 (UTC)
不會奇怪。Stewart~惡龍 2007年9月28日 (五) 02:25 (UTC)

[编辑] 條目討論

找了一些條目來,可以說明一下,哪些在新的方針修訂下需要修改條目名稱?

  1. 英皇娛樂集團有限公司
  2. 中國移動萬眾電話有限公司
  3. 香港印鈔有限公司
  4.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5. 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
  6.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7. 八大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8.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謝謝。Stewart~惡龍 2007年9月21日 (五) 15:26 (UTC)

以上皆移去「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遇有歧義的情況下保留現狀。—RalfX) 2007年9月21日 (五) 16:30 (UTC)

那可以按你的意思判斷一下哪些需要更改嗎?Stewart~惡龍 2007年9月27日 (四) 13:46 (UTC)
基本上除了去除「有限公司」後會產生歧義的條目外(例如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電視廣播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鐵路等),其他全部條目的「有限公司」都應去除。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27日 (四) 13:49 (UTC)
維基百科中還有許多航空公司的條目也有相同情形,如中華航空公司等,也都需要去除字尾的「公司」兩字,希望能盡速把此決議寫入正式方針。— Яesolé | 留言 2007年9月29日 (六) 13:18 (UTC)

[编辑] 關於颱風的條目名稱

說起颱風,我也想再討論關於颱風的條目名稱。早前的討論中(忘記在哪一個頁面了,應該已存了檔),我記得在颱風的條目名稱的方法上,似乎較多人支持的意見是只為有歧義的颱風條目使用年份作為消歧義,而不是現在一律將所有颱風條目名稱加註編號。這也不符合Wikipedia:消歧義的指引:「如果沒有混淆的可能,盡量不要加消歧義」。為甚麼現在仍是使用這種命名方式?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0月7日 (日) 03:24 (UTC)

先前的討論在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颱風條目命名。—Ellery 2007年10月8日 (一) 12:46 (UTC)

请问Kevinhksouth所指的是哪些条目?—Quarty 2007年10月8日 (一) 13:02 (UTC)

早前我在Special:Newpages中看到加註編號的颱風名稱颱風尤特 (0104),所以才忍不住在此出聲,原來現已被修正了。可是仍有小量條目仍未修正,如颱風利奇馬 (0714)颱風百合 (0711)颱風菲特 (0709)熱帶風暴蝴蝶 (0707)等等。我認為它們的名稱都應該需要修正。如果無人動手,也許我遲些自行移動吧。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0月8日 (一) 14:00 (UTC)
Done完成Quarty 2007年10月8日 (一) 14:46 (UTC)

[编辑] 德语音译还是英语音译

用哪个好呢?见大舒马赫条目,米夏埃尔的确是德语音译,要说使用的话,曾见过粤语地区的少数使用例子,把Michael按德语音译为米夏埃尔,除此之外没见过...这个要定一下,因为涉及德国人物的话 可能都有音译问题,在体育 科技等各方面,和德国有关的东西出现的可能性很高(比如每年的诺贝尔奖)。我个人倾向按英语来...当然一方面也考虑德语的应用范围(英语更通用),德国之外,似乎只有比利时 荷兰和卢森堡的一部分地区使用德语?找出个德国贵族的名字来压我是无意义的,因为那是翻译定式,大家都是按德语音译来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11月1日 (四) 07:51 (UTC)

从严谨的学术态度来说,应该采用德语音译;不过有些时候也要与实际的使用情况作一些周转:但这种周转都应限制在该人名的英语音译使用率远高于德语音译使用率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日 (四) 12:02 (UTC)
本人認為應該從原始的文字(即本身所屬文體、語言)作翻譯。例如該名是葡萄牙文,就應當以葡萄牙文為準;而使用英文的,該用英文,如此類推。—中國香港のAG0ST1NH0 2007年11月1日 (四) 16:32 (UTC)
維基百科不是正名用的,命名原則上有提到『以最廣為使用的譯名』為主,以Schumacher為例,一般習慣上他的名稱是用英文發音方式翻譯的,而且在F1場上公用的溝通語言還是英文(例如賽後必定會有的車手訪談)。如果是常看F1轉播的車迷,都會知道其實訪問車手的主持人向來是使用英文的『麥可』稱呼Schumacher,很少聽到用德文發音的狀況,而Schumacher也從沒在公開場合介意過人家用英文方式發音他的名字,基於以上種種狀況再加上維基既有的命名原則,應該還是使用慣用的英語音譯。當然,以上的例子是基於Schumacher這個人在國際場合的高知名度所以如此建議,假如今天問題的主角是一個沒有啥常用譯名的德國人,那麼使用德文發音來音譯他的姓名,反而會比較適合。—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1月1日 (四) 16:57 (UTC)

你可以叫舒马赫迈克尔,但是这不等于他的名字叫迈克尔。巴拉克的名字也不是迈克尔。我比较生气的是巴拉克的条目以前本来已经写的清清楚楚了,如果有人认为应该按先到先得须移回迈克尔·巴拉克的话,只做条目的转移就好了,为什么要把文章内容也修改?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1日 (四) 21:20 (UTC)

大象兄誤會了,不是Schumacher有問題(那是姓氏) 而是名字怎么譯有點小爭議,當然因為我本來就是那種常年看F1新聞發布會的,我當然也支持按英語譯名來(目前條目中似乎說的英語譯名反而是錯的..只是英語德語的發音不同造成的音譯譯名不同,能說英語音譯是錯的?),但還是形成不了統一意見。有人說巴拉克,呵,正好,拜仁和德國國家隊(男子)的隊員名單中人物的譯名是最好的例子了?在相關條目中,大量使用德語譯名,這個到底該怎么辦?—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11月2日 (五) 06:44 (UTC)
我當然知道Schumacher他的名(不是姓)在德文中的發音不是「麥可」,我要強調的只是中文維基命名原則中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使用最廣為人知的譯名為主」,但廣為人知的譯名不見得是最正確的譯名,這點是考量到百科全書身為查詢工具的索引需要,最正確的譯名可以在內文中明確介紹,但不該把正音正字的訴求放在條目名稱之上。如果是內文中名稱的音譯到底該用常用譯法還是正確作法有落差且無法獲得定論的話,我建議不妨直接寫原文的Michael,反正條目一開始已經介紹清楚其翻譯方式,不用擔心讀者看不懂。—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1月2日 (五) 09:31 (UTC)
你爱用什么就用什么,只是在使用迈克尔的时候请说明这是根据英语的发音,德语其实叫米夏埃尔。就好像孙中山条目,你可以叫他孙中山,这也不是错的,但是你不能说他姓孙名中山。就这么简单。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2日 (五) 14:17 (UTC)

大象的观点也相当不得要领,大家是否按德语发音和德语如何发音根本就是两回事。象巴拉克和舒马赫在我之前的版本于此只字不提,仿佛他们就叫迈克尔一样,这肯定是不行的。他们叫迈克尔无关对错,但是这么写肯定是的。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2日 (五) 14:38 (UTC)

我想我們根本是在雞同鴨講,我要強調的只是條目名的命名原則不可違反,並沒有反對在內文中對這些人名的譯名說明有太多意見。不過話說回來,翻譯成『米夏埃尔』說穿了根本也是半弔子的原創研究,概因德文裡『ch』的發音應該是類似英文中的氣音『h』,因此若要說精準的德文發音中譯,也應該是『米哈耶爾』或『米哈埃爾』才對,用『夏』字說穿了也是帶了英文發音的味道在裡面,要常用也不常用,要精準也不精準,是謂半弔子也!—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1月2日 (五) 22:03 (UTC)
樓上大錯了。ch在前元音i後發音部位前移到[ç],用x聲母譯為「夏」才對。--Stomatapoll 2007年11月2日 (五) 22:20 (UTC)
翻译的准不准确和参照什么标准翻译也是两个问题,你再次模糊焦点。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2日 (五) 22:44 (UTC)

[编辑] 投訴User:Shizhao 哪個寫法對?

問:他在沒有討論或說明的情形下把喬治亞州州旗移動到喬治亞州旗。想請教各位哪個寫法合理? —Whhalbert 感謝各位支持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6:54 (UTC)

在維基中,移動文章或修改文章都是不須先討論或說明的,如果你不同意他的移動或修改,回退(或移回去)即可。發起討論的標題用投訴,感覺非常嚴重。--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7:24 (UTC)

其實最主要還是要搞清楚是「XX州州旗」抑或「XX州旗」才是正確寫法。的確是有些小題大作,不好意思!—Whhalbert 感謝各位支持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7:27 (UTC)
我覺得「xx州州旗」較正確,以國旗為例,我們會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旗」。--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7:42 (UTC)
同樣覺得「xx州州旗」較正確--Onsf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8:00 (UTC)
我支持你的写法。--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1月28日 (三) 13:39 (UTC)
兩者都是正確。XX州旗說明是XX州的旗(當然也可解XX的州旗),xx州州旗強調是州旗。通常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旗」,純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名字太長,後加單字語感不對稱而已。說一支法國旗,英國旗,美國旗,中國旗,日本旗,巴拿馬旗等等也很常見。如果想強調是國旗,法國國旗,英國國旗等也無不可。這種情況很常見,有時還涉及文言到當今國語語體文之演變。HenryLi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50 (UTC)
我也是看到XX州旗较常用才移动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9日 (四) 03:18 (UTC)
或許美國各州的州旗只要一致就好,比方說,不要同時看到「喬治亞州旗」、「紐約州州旗」,給一個統一規範,大家講定了就好,至少在州旗這個項目上,稱x州旗或x州州旗也沒有一定是哪個對或錯。--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05:52 (UTC)
這個問題和我之前提出的「台北市長」、「台北市市長」如出一轍,其實徵結點就是虎兒說的:「要統一」,「XX州旗」是「xx州州旗」的省略,本來在行文上我們可以接受前者這種約定俗成,但是同一篇文章兩種用法都出現那會很亂,不要講一個條目可能會有好幾個人寫,就是一個人寫也會有前後用語不一致的情形;而且我很懷疑單字語感不對稱是不是每個人的感受都相同,起碼我還是覺得「法國旗、英國旗、美國旗、中國旗」的用法怪怪的,既然相較於「xx州旗」,「xx州州旗」這種用法大家應該是都沒意見,何不就統一使用後一種用法?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3:23 (UTC)
個人認為,這裡面其實還有繁複的語韻學或近代音因素。我想,中國旗之所以不能省略贅字「國」字,乃是國和旗都是二聲+二聲,OO州旗或OO市長似乎沒這煩惱。也就因為此語韻,之前台北市長條目名稱爭議時,我就強調,寫來唸的台北市政府新聞稿等文件多以台北市長稱呼。另外,若離題一點﹔這聲韻變化,有點像「黃于倢」,會讀成二聲+三聲+二聲。這種認知下,我認為以語順的較為正確。--winertai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4:31 (UTC)
配合離題,三個二聲中間會唸成三聲?「陳長文」似乎就沒這個問題,我認為這似乎只是個案,也就是某些字容易被唸錯,像「黃于倢」我就都唸二聲。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6:59 (UTC)
恩,這是近代音或語韻是否普遍問題,例如:我小學教的:「一七八不」+四聲要唸二聲,現在也很多人沒照做了。--winertai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01:00 (UTC)
这个总结的好,普通话就是这么说的。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17:34 (UTC)
這就涉及中文維基百科是國語/普通話,還是中文為主。中文是某程度上,書寫與口語有差別,況且,中文不一定以國語/普通話諗出,正如文言文一樣。文法上書寫日本旗,巴拿馬旗是自然,那法國旗,英國旗都一樣自然。HenryLi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6:11 (UTC)
我認為這可能是你舉的例子的問題,從日本旗、巴拿馬旗的例子就可知道,你舉例的基礎就是「國名+旗」而不是「國名+國旗」,所以自然對應到法國、英國、美國、中國,就成了「法國旗、英國旗、美國旗、中國旗」,這當然沒問題,但是並不適合做為這個爭議的例子;其實,這裡的爭議應該是「日本國旗、巴拿馬國旗」與「法國旗、英國旗、美國旗、中國旗」的用法是否應該並存。未命名 (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16:59 (UTC)
  • 總結:對於這問題,基於「編輯自由」理由,我個人意見是比照美國「縣郡」問題,傾向先到先得,也認為在無法完全證明誰對誰錯下,相當不鼓勵為了統一去專司大幅度移動。不過,在此我抱怨一下,每回台灣新聞報導主播說出美國XX州XX或影片中文字幕打出XX州XX時,我都想起中文維基的XX州XX。到現在為止,我還沒看過台灣媒體出現XX的美國基層行政區劃譯名稱呼。--winertai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00:51 (UTC)
其實,我並沒有太多堅持。只不過我總認為不考慮個別語順強要求不同類別的統一,於避免混亂後,反而會讓維基「譯名」與外界脫離。舉例,美國國旗雖比美國旗出現頻率高,但是喬治亞州旗卻遠比喬治亞州州旗常見。除非,規則可細分到兩者或兩者以上不同類別的命名。--winertai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06:37 (UTC)
贊成 Winertai ,喬治亞州州旗沒錯。比如我港也說「財政司司長」而不因為字句冗長而改用「財政司長」。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1月30日 (五) 12:32 (UTC)
財政司司長這詞,本來就很彆扭。以前叫財政司更簡潔。HenryLi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12:53 (UTC)
个人理解:
  • 总体而言,「XX+旗」≠「XX+國旗」:「法國旗」=「法國+旗」≠「法國国旗」,因为「法國旗」≠「法+國旗」
  • 在地名和行政区名不混淆的情况下:喬治亞州旗=喬治亞州州旗,因为喬治亞=喬治亞州(现在看到的简体是“格鲁吉亚=佐治亚州”,有点问题)
  • 细节:「法國旗」的意思是法国的旗帜,不一定指国旗,没有看到过特指国旗的情况;「財政司長」这个词无法句读,是错误用法
Isnow 2007年11月30日 (五) 14:04 (UTC)

財政司長的句读很简单就是财政司.长,长就是长官、首长之意。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17:29 (UTC)

法國旗是法國的國旗。紐約州旗,就是紐約州的州旗。解放軍旗,就是代表解放軍的旗。英國海軍旗,就是代表英國海軍的旗。從來無歧義。希爾頓酒店掛上美國旗,只會理解為美國的國旗,不會給理解做美國造的一面旗,美國加洲旗,美國某小孩隨便畫一張旗。現時還沒有看過不特指國旗的情況。HenryLi 2007年12月1日 (六) 17:40 (UTC)

職稱在Talk:台北市市長已經有相當深入的討論,其他地區不曉得,在台灣,機關全銜+首長職稱是標準的行文用法。百科全書是不是嚴格使用既定的標準我不是很清楚,有些百科全書為了增加可讀性不會寫的太死板。而在許多正式的場合當中,首次使用全稱,第二次之後再適度的使用簡稱或使用來代稱。有時候省略一些字還是能夠清楚的表達意思,卻不是很正式的用法。如果教育部的首長職稱就是一個,那當然要只能稱教育部長,若是職稱為常務次長,行文則稱教育部常務次長。以前在高中學習應用文時,國文老師就是這麼教的,因為聯考會考這樣的問題,問台北市長和台北市市長哪個寫法對,答案是很明顯的。個人行文習慣比較傾向使用全銜和既有的規範,也許是因為還沒有離開寫作規範的環境。

上面是講職稱的用法,與州旗無涉。口語常用稱謂和書面行文的差異,無所謂對錯,有時候也要考量可讀性,有些時候必須考量意思是否能夠精準的傳達給讀者,例如中國國旗和中國旗以前者較常用;又喬治亞州旗和喬治亞州州旗則反過來以省略的比較常見;至於百科要採用何種方式表達這些詞,看來參與討論的意見還是相當的紛歧。口語和書面,無所謂對錯。這樣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 Whhalbert的問題?

另外說明一點,在日語維基,移動文章是必須先討論或說明的。而中文維基百科移動文章是不須先討論或說明的。 --Jasonzhuocn....台灣社群 2007年12月3日 (一) 06:30 (UTC)

認為「長」就算是一個職稱會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副首長要怎麼稱呼?如果「長」是職稱,教育部的副首長就應該稱呼「教育部副長」,但很明顯我們都是說「教育部副部長」,我們能接受「xx部長」是一種簡化的用語,但是應該可以承認「xx部+部長」才是原始的斷句。未命名 2007年12月3日 (一) 13:26 (UTC)
如果长是简化称呼,那次长又是什么的简化称呼?我觉得副长和次长的意思是一样的。只不过副长不常用,并不代表它不对。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4日 (二) 14:28 (UTC)

[编辑] 似乎不当的条目名

英语night在中文上对应的条目是“晚上”。似乎过于口语化。为何不用更书面化的“夜晚”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1月29日 (四) 15:14 (UTC)

「夜晚」是個方言詞,儘管以前「夜晚」是正宗的書面語也好。現在的標準漢語是叫「晚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用普通話與方言詞語對照表第741條)--Hello World! 2007年11月29日 (四) 15:37 (UTC)
“夜晚”竟然是方言词!很惊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9日 (四) 16:33 (UTC)
要澄清一下,「夜晚」是個方言詞只是我覺得是。--Hello World! 2007年11月29日 (四) 16:40 (UTC)
我百分之百保证“夜晚”不是个方言词。相反“晚上”倒很可能是东北方言。我生活在基本上只使用普通话(或者说最接近、几乎无法与普通话分辨的东北方言)的地区,口语中从不使用“夜晚”,只有学生写作文时才文绉绉地写一个“夜晚”。东北地区口语中只使用“晚上”。很明显“晚上”是个口语,而不是“标准汉语”。当然,不排除又是两岸用语习惯分道扬镳的例子。--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1月30日 (五) 01:48 (UTC)
在香港,受中國大陸標準普通話影響,一些東北方言在香港被視為正宗書面語。早在主權移交前的小學教育中,假如在中文作文中寫「夜晚」,必然會被老師糾正,改為「晚上」。「夜晚」在香港反而是常用的口語。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1月30日 (五) 03:34 (UTC)
那是香港老師及課程所教的中文程度有限所致。有很多以為是廣東口語的文字,其實其他地方都是有用的。例如,「係」字也見於文件,如微軟的產品也有一句「係受智慧產權法之保護」。香港學校不會教字義,而現代中文又過份規範,令中文用字過貧。夜與晚本身有差別。夜是天黑。晚,是指日落左右的時間,天開始黑。夜就與晝(日)相對,而晚與早相對。夜晚就是兩者合稱。晚,有就有如英文Evening,日落後,天尚未全黑,即是廣東話說,天都未黑齊。早是日之始,晚是日之末,所以晚另有遲義。所以Night與夜相應,而Evening與晚相合。HenryLi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12:48 (UTC)
1.晚上:名詞,夜晚或夜:形容詞。2.台灣會說晚上九點,不會說夜晚九點。會說晚安(廣告文案或廣播節目偶而會說夜安),不會說晚上好。3.晚上:包含傍晚到午夜。夜晚或夜:不含傍晚﹔從天真正烏漆黑到還沒魚肚白前的深夜或凌晨。--winertai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06:55 (UTC)

「夜」會不會更好?HenryLi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01:08 (UTC)

晚上是口语,夜晚是书面语。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07:27 (UTC)

夜晚肯定不是方言。这两个词都是标准普通话用词和书面用词,随便搜索中国各大媒体的网站就可见。夜晚和晚上两词含义略有差异,用法有时也不一定能互换,不能简单的说是完全同义词。书面上来说,夜晚并不能完全替代晚上的用法。还有上面说的晚上好和晚安则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晚上好是见面、开头打招呼,晚安是再见的。夜安,在普通话从未见过。

仔细点分析,夜晚可能包含夜和晚两个概念,甚至更强调夜。如果要说时间顺序的话,似乎应该是傍晚-晚上-夜晚-凌晨,但是每一个概念与之后之前都有重复的范畴。比如六点,可以说是傍晚,也可以说是晚上,但是几乎没人会使用夜。十点,肯定不是傍晚,但是基本可以说晚上或夜晚。凌晨一两点,肯定已不是晚上,但是仍可能是夜的范畴,虽然从划分上来说已经是第二天。—Msuker (留言) 2007年11月30日 (五) 07:53 (UTC)

乱来一句,有夜壶没有晚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30日 (五) 07:58 (UTC)
  • 值得指出的是,从这个条目本身的内容来看,它强调的是昼夜对立。也就是说,该条目论述的是历法(或“时间学”?)中的“夜”的概念。--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1月30日 (五) 09:17 (UTC)
    • 中國社科院出版的《現代漢語字典》這樣寫:夜晚:夜間、晚上 晚上:...(一段科學性解釋),也指夜裡。
      似乎概上很接近...用「夜間」又如何?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1月30日 (五) 12:30 (UTC)
      • 晚上、夜晚、夜間、夜,我覺得都好,只要不跟傍晚混淆就行。不需要過分擔心口語問題,就好比night也不是什麼文謅謅的字。不過希望能一併討論相關的早晨條目,如果使用了晚上是否早晨一併改為早上?—雅言對話 2007年11月30日 (五) 14:46 (UTC)

现在并未有共识,请诸位在共识达成后再行移动或不移动之操作。—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30日 (五) 13:09 (UTC)

"day and night" <-> 日夜。—Isnow 2007年11月30日 (五) 15:35 (UTC)
  • 为何不用“黑夜”?我想,这个条目的核心应该是解释地球自转引起的昼夜交替现象,各位完全不必考虑“傍晚”这种语意学上的问题,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解释历法。--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1日 (六) 05:21 (UTC)

黑夜似乎有太多的额外内容。第一限定了夜的黑,其实在高纬度地区夏天,夜永远不够“黑”,但是仍然是夜。第二,黑夜有非科学的文学等用法。我觉得如果要与night对应,最合适莫过于同样简单的“夜”。—Msuker 2007年12月1日 (六) 07:52 (UTC)

我們一直在討論如何更好地移動晚上條目,使之更對應英文維基百科的 Night,為什麼倒不如想想如何讓英文維基百科的條目更好地對應晚上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2日 (日) 06:59 (UTC)
英文条目的严谨程度,每个小修改讨论的具体程度,每个讨论引用的资料数量,绝对不是目前中文Wiki能望项背的。要英文按中文改,我认为就现在的这些中文资料和我们中文编者的实际编写作风和对于Wiki正式方针的理解执行,根本不现实。—Msuker 2007年12月2日 (日) 10:30 (UTC)

[编辑] 美國國道名稱

今天突然碰到一個有關美國國道名稱的問題。其英文名為「U.S. Route #」,但是中文對應名似乎有不同的方式。目前使用的方法是「美國國道#」,但是個人覺得這樣有點奇怪,因為中文在這方面應該都會說「##號」而不是只有單獨數字。所以我想是否要仿照州際公路系統的樣式,例:95號州際公路,將美國國道改為「##號美國國道」或是「美國國道##號」或是「美國##號國道」。請各位請囊相授。--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2007年12月10日 (一) 06:00 (UTC)

個人認為應該有「號」這個字的。即使是巴士路線也有。--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7年12月10日 (一) 06:02 (UTC)
同意應該要有『號』字才對,口語上來說,『美國國道##號』聽起來應該是比較順耳的說法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0日 (一) 12:40 (UTC)

某某号美国国道好像更顺耳些。「美國國道#」的翻译太生硬了。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0日 (一) 15:47 (UTC)

我同意大家的看法,的確是要說##號比較合適。那各位認為這個##號要放在哪裡呢,「##號美國國道」「美國國道##號」、或是「美國##號國道」?就我所知,在台灣的高速公路編號是放在後面,例如國道三號、台7線等;而美國州際公路系統是目前對美國公路已有統一用法的系列,其用法為##號州際公路,例如95號州際公路5號州際公路等。請大家提出一下各種用法,例如兩岸三地,並建議哪種用法合適。我個人偏好「美國國道##號」這個用法,並且覺得這個方法也可以在未來適用於州道(State Route)與郡道(County Road),例如紐澤西州道##號,以及郡道###號。--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2007年12月10日 (一) 20:14 (UTC)

另一個推薦「美國國道##號」「紐約州道##號」這命名方式的理由是,假如這些道路全都放在同一個分類中,因為條目名稱的關係,國道與州道乃至於郡道條目不需額外的加工就會自動自己排在一起(而且還會照順序排),相比之下,假如用「##號美國國道」這命名方式,編號相同的國道、州道與郡道會排在一起,但卻沒啥實際上的用處,如果要它們乖乖排隊,得額外對分類標籤作手腳,而多了一道手續。—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1日 (二) 02:07 (UTC)
不知道正式的中文出版物(报纸、杂志、书籍)中,是如何命名和翻译的?大家要记住的是,我们不应该自创翻译或命名方式,即使他是错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2月11日 (二) 03:32 (UTC)
大象说的也有道理,但是我认为这些道路更可能是分别归在不同的子分类下。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1日 (二) 04:52 (UTC)
很努力地想用各種不同的關鍵字組合進行搜尋,但卻理不出任何有壓倒性使用頻率的翻譯方式,因此歸納出的結論應該是沒有什麼固定的規範,大家各譯各的。至於Mukdener兄所提到的,基本上這些條目在主分類上可能有個自的目錄是沒錯,但有時還是會出現混收的場合,舉例來說,在Category:紐約市交通的分類底下可能會同時收錄了有途經紐約市的州際公路、國道與郡道,但因為各自的數量又沒有多到有必要獨立設置「紐約市的州際公路」「紐約市的國道」,而混合收錄在一起,此時就可以見到條目名自動排序的好處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1日 (二) 06:04 (UTC)
目前各州際公路條目都分類在category:州際公路系統中,而剛剛好州際公路的命名是以數字開頭,所以分類時就可以自己很有秩序的分門別類,不過英與維基中各interstate條目的名稱都是以Interstate開頭並有自己的category:interstate ##的分類,不過所有分類在category:interstate中還是用人工以數字來分類。不過就像大家所說的,以美國或州名開頭的名稱有在條目少時分類的好處,而且另外一個我支持XX國/州道##號的原因是這樣比較順口。而以後如果需要再以數字分類的話那就在人工分類吧。魚與熊掌不能兼得呀。--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9:50 (UTC)
其實仔細想想就會發現,假如命名規則一致,「美國州道1號」和「美國州道2號」仍然會按照數字順序排序(因為前面四個字都一模一樣分不了先後,所以用第五個字的數字部分來排順序),言下之意,條目名不一定要用數字開頭才有排序作用,只要命名規則一致就夠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5日 (六) 20:01 (UTC)


[编辑] 有机人名反应的命名

Category:有机反应 下的反应有不少条目是以英文名称翻译过来的中文命名的。我觉得这样不利于查找,因为很多种音译版本同时存在。我想把这些及以后编写的有机人名反应都以英文版本作为条目,比如 Meerwein-Ponndorf反应 显然要比 麦尔外因-彭杜尔夫反应 抑或是 美尔维因-珀恩多夫反应 及等等版本要简明而且准确得多。不知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

Puppy8800 2008年1月1日 (二) 09:38 (UTC)

参见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中文。—Isnow (留言) 2008年1月1日 (二) 21:15 (UTC)

[编辑] 城市条目命名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最近我与Clithering达拉谟条目的命名发生争论。事源我发现英国达勒姆(达拉谟的大陆译法)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达勒姆(著名学府杜克大学的所在地)知名度相近,遂把原达拉谟条目移动至达勒姆 (英国),但后来遭Clithering抗议并移回。我们争论的焦点是知名度是否条目消歧义的唯一参考准则?若然,两座城市的知名度要相距多大才能采用“主题目消歧义”?Clithering提出了纽波特比肯斯菲尔德两个例子,认为达勒姆与其他很多条目有一定同质性,“茲事體大”,所以我决定移交社群讨论,决定这些条目的处理办法。参考Clithering的对话页。—Quarty 2007年12月15日 (六) 06:07 (UTC)

我暫時的看法是,首先,英國的「達拉謨」使之有足夠的知名度讓它在維基百科以「達拉謨」一條目名存在。其次,「達拉謨」和其他同名城市作為以英語為主的城市,英文維基具一定參考性,而英文維基將英國的「Durham」以「Durham」作為條目名稱。最後,可能也是因為中文維基參考英文維基的關係,絕大部份英國城市的條目名稱都是僅以該城市名命名,美國城市的條目名稱則均附上所屬州份的名稱。以上是我的看法。--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15日 (六) 06:20 (UTC)
就多數英語區的人來說,英國那個更知名了。最少平等消歧。--Samuel Curtis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06:24 (UTC)
如果有知名度不相上下的狀況,就用平行式的消歧異吧。畢竟美國的那個Durham其實起源與英國的Durham無關,用主從式的也是怪怪的。就多數中文領域的用戶來說,因為杜克大學的關係,其實知道美國Durham的人不見得比英國那個少。—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5日 (六) 06:28 (UTC)
但杜克大學在英語世界不也是十分有名嗎?還有我想杜克大學位於「達拉謨」這一點不是人人皆知吧。--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15日 (六) 08:14 (UTC)

命名作“达勒姆 (英国)”是不对的,英国尚有达勒姆郡、达勒姆市,达勒姆 (英国)到底是指其中三个的哪一个?所以条目命名为达勒姆是可以的,其他语言版本也是如此。另外有两个问题:达拉谟的译法是出自何处?大英百科吗?大象说美国的达勒姆的起源与英国的达勒姆无关,可有什么证据?我看世界上其他叫达勒姆的地名来源都是英国这个才对。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1:15 (UTC)

感情扯了半天,您卻連德罕 (北卡羅來納州)這條目的內容都沒稍微看過嗎?美國的Durham之命名起源是一個人的姓氏,跟英國的Durham無關,這種事不是『您看』就可以決定的,要看,也至少是看條目內容,不是看自己亂猜的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5日 (六) 19:37 (UTC)
(與本討論無關)言有易,言無難。Durham那一位醫生的姓氏與英國的Durham是否有關係呢?現在都不知道,所以不宜武斷下論說無。HenryLi (留言) 2007年12月16日 (日) 16:34 (UTC)
我認為既然英人與中文使用者應該在這方面的認知差不多,所以我才按照英文版條目將英國en:Durham條目起名達拉謨。還有會否是英文版維基條目規定英國地方有優先的命名權利?--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16日 (日) 16:42 (UTC)
我不妨冒着被嘲笑的风险再大胆“我看”一下,因为英国这个达勒姆是所有其他同名人名地名的鼻祖,所以英文条目才用现在这样的命名方法。这是附和逻辑的做法。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0:48 (UTC)

另外请看德罕达勒姆这些链接都有问题。我建议如果达拉谟这个译名是有出处的则可以作为条目名,德罕、达勒姆都重定向于此。另建达勒姆 (消歧义)。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1:21 (UTC)

现在讨论的焦点不是消歧义的方法。—Quarty 2007年12月15日 (六) 12:13 (UTC)

我做了些修改,现在这样应该还可以接受。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05 (UTC)

    • 我歡迎閣下的造法。至於「達拉謨」一譯,雖然有點武斷,但這是我一直以來對該地所認知的譯名。另外,香港政府、牛津百科辭典與台灣中文版《大英百科》都是譯作「達拉謨」,因此我認為這是一個恰當的譯名。至於為何網絡搜尋器只搜到少量「達拉謨」的結果,我認為這有待調查。--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15日 (六) 17:40 (UTC)
  • 谁去做个繁简转换?另外“德罕”又是哪里用的译名?--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16日 (日) 02:45 (UTC)

跑题了—Quarty 2007年12月16日 (日) 10:06 (UTC)

說明一下,德罕是限制中文繁體搜尋時最常找到的結果,也是大部分留學書籍中使用的譯名,因此當初才會選擇這譯名當條目名。至於地名的源由這種問題,基本上只要不是直接有前後繼關係就不應該視為是命名起源,至於人名是否源自於英國的Durham,並沒有文獻上的記載,因此只能做合理的推測卻不該斷言一定就是如此。至於英文版的en:Durham條目之所以是直接指向英國的城市,並非是因為「因为英国这个达勒姆是所有其他同名人名地名的鼻祖,所以英文条目才用现在这样的命名方法」(至少我沒看到哪裡有明確的說明,是基於這樣的背景意義),而是因為依照英文維基的慣例,無論有沒有消歧義的必要,所有的美國城市、郡縣條目名全都會在後面加上所屬的州名,因此與「Durham」之間並沒真的有消歧義的問題吧?最後還是回歸原題,由於目前在中文領域中很難判斷得出英國還是美國的Durham比較知名,應該還是以地位平等的角度去處理之比較恰當。—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7日 (一) 02:47 (UTC)
那么简体字方面是可以统一,繁体必须分两家。我现在也支持平等消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12月17日 (一) 03:06 (UTC)
除非還有另外一個翻譯為「德罕」但是英文拼法並非「Durham」的地名,否則分兩頁消歧義的必要性似乎還有得商榷。我個人是建議利用重定向都導到同一個消歧義頁面中,利用繁簡轉換標籤之類的工具,在消歧義內文中說明清楚就好,類似的作法有點像是阿聯這條。—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7日 (一) 03:26 (UTC)
有關「德罕」的譯名,我嘗試在Google搜尋結果。雖然共搜得14,500個結果,但是在首300個結果中,我只找到17個是確指美國或英國的德罕,其他都是不相干的字詞,至於「杜倫」和「達拉謨」都比較常用。
此外,我認為為達拉謨條目加上消歧義,將會牽連很大,因為基本上有很多英國城市條目都有一樣的問題。以比肯斯菲爾德為例,英國的比肯斯菲爾德本身不太出名,相反澳洲的比肯斯菲爾德曾經發生過國際有名的重大礦難,比肯斯菲爾德應否移動?又以紐波特為例,除英國外,美國羅得島的紐波特也是世界知名,該地每年也舉辦「Newport Jazz Festival」,紐波特應否移動?--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17日 (一) 05:03 (UTC)
我將「德罕」與「北卡」這兩個關鍵字組合,侷限在繁體的範圍進行搜尋,前三頁的結果幾乎都是與美國的那個Durham有關係,顯然搜尋的方式不同得到的結果也很不同,但無論如何,還是可以驗證此譯名的廣為接受度才對。至於上面提到的那種「分身」比「本尊」更出名的例子其實蠻多的,舉例來說不見得有多少人知道英國的諾福克(Norfolk)有什麼知名之處,但是卻對於美國東岸的諾福克軍港耳熟能詳(諾福克是美國大西洋艦隊的老巢)。既然中文領域與英文領域對於很多地名的熟悉程度是不同的,我們也不見得要完全遵照英文版的編目來運作,對於像上面這種本尊分身知名度很接近或有顛倒的情況,假如沒有特別的理由或很知名度很懸殊的理由,建議還是都以平行消歧義的方式處理之,也可省卻大家就誰重要誰不重要的問題發生爭吵的可能性。—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2月17日 (一) 07:00 (UTC)
不是一定要跟英維基的作法,支持使用平行消歧義。--onsf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8:45 (UTC)
類似的情況其實還有很多,比如美國維珍尼亞州的Winchester也很出名,但英文維基卻仍然沒有為英國的Winchester條目加上平行消歧義。這點可能是因為英文維基對地名有英國中心,或者可能有關條目以城市歷史的長短為命名依據。如果這是真的話,只要不影響運作,我也是質成加上平行消歧義的。--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20日 (四) 13:54 (UTC)

似乎达成共识了。但消歧义括号应该放什么?Mukdener认为使用“达勒姆 (英国)”仍有歧义,但其实很多美国城市条目都是这样处理的,例如达勒姆县 (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 (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专指城市,达勒姆县则专指政区,不会产生混乱。—Quarty 2007年12月23日 (日) 03:44 (UTC)

英语条目的命名其实并非如此。你说这点我原来也未加留意,其实达勒姆县 (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 (北卡罗来纳州)也不符合消歧义的原则,但是有一个条目名其实是德罕,所以目前的命名还是可以接受的。另外我要说,对于新大陆与欧洲重名的地名其实不必非要平行消歧义,盖新大陆的地名多是从欧陆地名演化而来,这里面有一个地名流变的过程,我想英语维基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才不使用平行消歧义。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23日 (日) 08:03 (UTC)
十分同意,我亦擔心如果移動現時的條目,會連帶牽涉到不少已存在或有待設立的地名條目。--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23日 (日) 10:12 (UTC)

我举达勒姆和达勒姆县这个例子,是想说明现时的处理方法没有问题。如果您认为这样“不符合消歧义的原则”,那么其他美国城市、非洲城市(非洲很多国家的行政区划都以其首府城市命名,例如阿尔及利亚行政区划)的命名方法也都不符合原则了。另外,英语维基其实是有对一些英国城市使用平行消歧义的,例如林肯班戈。当初我对达勒姆条目作出移动,是根据Wikipedia:消歧义的指引,而以地名来源作为条目命名依据,亦未曾经过讨论,我们没有必要将英语维基的规则强加于此。—Quarty 2007年12月24日 (一) 06:23 (UTC)

我之前并没有理解你的意思,因而我们关注的焦点其实是不同的。不过我又从头仔细看了一遍,明白你到底要干什么了。原则上达勒姆要做平等消歧义也无不可,但是你做的达勒姆 (英国)这个消歧义有问题,因为它事实上并未消除英国三个叫达勒姆的地名的歧义。其实消歧义的重点是没有歧义,现在达勒姆已经没有歧义了,至于是否非要平等消歧义则不必强求。否则把达勒姆让给消歧义页,达勒姆地方这个条目名还很不好起。不如把达勒姆让给这个地方,另建达勒姆 (消歧义),然后在达勒姆加一个指向该页的提示。而且这样做另外的好处就是能够体现重名地名的渊源。如果你坚持要平等消歧义我也能接受,但是你要给达勒姆找个准确的条目名,达勒姆 (英国)这样的做法恕我无法苟同。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2月24日 (一) 08:05 (UTC)

达勒姆 (达勒姆县)如何?—Quarty 2007年12月28日 (五) 08:29 (UTC)

[编辑] 问一声满洲人名的命名标准

现在满洲人名的命名十分不统一,主要集中于两个问题:

  1. 应不应该冠于姓氏
  2. 应不应该在姓氏和名字之间加间隔号

溥仪的四弟爱新觉罗·溥任先生来说吧,究竟应该命名为溥任爱新觉罗溥任还是爱新觉罗·溥任呢? —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尸横遍野 2008年1月10日 (四) 13:56 (UTC)

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愛新覺羅的條目命名。—Isnow (留言) 2008年1月10日 (四) 18:12 (UTC)
    • (:)回應:说是如此,但是维基百科应该还未就此问题达成统一准则吧,现在仍然避免不了命名的混乱。—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尸横遍野 2008年1月10日 (四) 19:28 (UTC)

[编辑] 轟炸機型號如有中文譯名,應用原名還是中文譯名?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


Tu-95轟炸機」還是「圖-95轟炸機」?近日這台俄羅斯戰機在日本附近引起不少風波。 中華の達人HoiNapBakTsyn 2008年2月13日 (三) 10:25 (UTC)

我个人偏向后者,「圖-95轟炸機」。我以为,既然是中文百科全书,则尽量中文化倾向。—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1:35 (UTC)

我倾向使用图,还有苏式、米格式战斗机的命名。不知Cobrachen对此有何看法?  Mu©dener  留 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2:12 (UTC)

我比較傾向用Tu、Su、MiG等,這個比較世界通用,在內文加入TA 轉換及重定向就足夠了。--SGT.Evers (留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2:34 (UTC)
我觉得混合式命名能避免尽量避免。  Mu©dener  留 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2:50 (UTC)

参见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5。—Isnow (留言) 2008年2月13日 (三) 13:40 (UTC)

簡體的部分沒意見,但在台灣繁體這頭,從不存在『圖-95』這般的稱呼習慣,而是直接稱呼為Tu-95。因此,如要使用中文字命名,也請以轉換標籤處理之,而不是直接更改過去。—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2月13日 (三) 14:57 (UTC)
还是用Tu-95吧,图95这种国内的确很通用,但就像苏27那样 用Su27的人基本是5:5 混合命名又不好,所以还是用英文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2月14日 (四) 03:37 (UTC)
我不同意您的看法哦,使用拉丁的只见于网络,大型正规军事杂志都是用中文,相信您也不会否认吧。另外还有一个基里尔字母的问题!--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2月25日 (一) 12:28 (UTC)

[编辑] 事件類條目的命名問題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我一直覺得許多編者在事件類的條目命名上有慣於「加註年代」的傾向,但我認為要不要加註年代不該變成無意識的習慣,而是應該思考其合理性與必要性。長話短說,加註年代有消歧義的效果,但如果該事件就只發生過那麼一次,而且也難以預期會不會再發生,那麼加註年代會誤導讀者發生「其他年份也有發生過嗎?」的連想,我認為這是需要避免的。--image:百楽兎.png百楽兎 2008年2月12日 (二) 15:58 (UTC)

(+)同意:没有歧义就不要加年代。—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2月12日 (二) 16:33 (UTC)
(+)同意,從英語維基傳過來的惡習。..albeit
(+)同意,建议以后用这样的格式“地点+人物+事件名+附注”。--一葉知秋切磋 2008年2月18日 (一) 14:22 (UTC)
(+)同意:完全同意百楽兎。Weltanschauung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5日 (三) 11:38 (UTC)
最近在2008年崇禮門縱火事件中的討論頁就是就這個問題叫嚷了很久了,我覺得維基百科有必要就這個問題建立一個較多人認同的共識。AND,我本人(+)同意百楽兎提議。—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3月5日 (三) 11:32 (UTC)

[编辑] 圣经译本

不同的圣经译本应该如何取名?名前条目名不一致(见,Category:圣经抄本及译本)。曾有过不合。--Voidvector (留言) 2008年6月9日 (一) 16: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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