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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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是於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屆會議上,就“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進行表決的決議。当时代表中国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在表決結果揭曉前即步出會場。此決議案影響了海峽兩岸政府在聯合國的席次地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主張的“一個中國”依據,以及因決議文明指「蔣介石代表」而未提中華民國或台灣,致2007年中華民國/台灣返聯或入聯相關爭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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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提案全文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會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他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他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這項提案通過以後立即成為聯合國大會的正式決議。 原文請參見聯合國官方檔案 及 中文版。
[编辑] 表決之前
1971年7月15日,17个成员国提出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加入第26届联合国大会的议事日程,并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其依法所应占有的席位自从1949年以来就被系统操纵的排除在联合国以外”。
1971年9月25日,23个成员国向联合国提交了决议草案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号。这23个国家中包括了7月15日提议将该问题列入议事日程的17个国家。
1971年9月29日,22个成员国向联合国提交了另一项决议草案A/L.632以及附加文件1、2号。该决议草案提议:任何试图剥夺中华民国代表权的提案都是涉及联合国宪章18条的重大问题,因此需要三分之二的会员国赞成方可通过。 A/L.632草案及附加文件1、2号在1971年10月25日的表决过程中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未获通过。
1971年10月25日,美利坚合众国提议将决议草案中“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佔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作为另一项议案另行表决。这一提议如果获得足够的赞成票,将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参加联合国,同时中华民国仍然保持其联合国普通会员国的席位。这一提议在表决中以61票反对,51票赞成,16票弃权的结果未获通过。中华民国代表发言时表示:拒绝A/L.632草案及其1、2号附加文件是公然违反联合国宪章中关于开除会员国有关规定的行为,中华民国代表团决定就此退出联合国大会。
依照联合国组织程序来说,此决议草案并不涉及到应由安理会表决的开除成员国问题,而只是一项应由联合国大会表决的外交承认问题,因此中华民国并不是被开除了,按原文联合国只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蔣介石代表的席位。
在10月19日至10月24日的聯合國大會總辯論期間,有七十多國參與了關於中國代表權辯論的發言。
[编辑] 表決結果
大會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羅馬尼亞等23個國家聯合提出的A/L.630草案及l、2号附加文件。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這項提案通過以後立即成為聯合國大會的正式決議。
[编辑] 對決議文的解讀
[编辑] 聯合國方面
2004年9月15日聯合國發言人艾克哈德在被記者問及安南秘書長拒絕聯合國記者協會在紐約總部對陳水扁進行電視採訪的要求時說,聯合國不會允許在紐約總部發生採訪台灣「所謂總統」的事情。
艾克哈德說,聯合國是一個由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聯合國大樓是屬於各國政府的,安南秘書長認為:如果讓台灣方面的代表出現在聯合國,將有悖於聯大通過的有關一個中國的決議。
艾克哈德說,最近接連發生了2件事:先是有人「自稱為台灣的大使」,接著又有人「自稱是台灣的總統」要在聯合國露面,他對此明確指出:聯合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安南秘書長不會允許在紐約總部發生「採訪台灣所謂總統」的事情。
安南秘書長在一次被記者問及同一個問題時也曾以簡潔的語言回答說:聯合國關於一個中國的政策不會改變[3]。
在英文、法文的決議文或聯合國自行翻譯的決議文中文稿中,均沒有提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
新华社刊登的《中国重返联合国的重大意义》一文中说道:“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通过绝非偶然,这是世界进步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被非法剥夺了22年。”
美国在26届联大上反对“恢复”中華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基辛格1971年7月访华,宣布zh-hans:尼克松; zh-hant:尼克森; zh-tw:尼克森; zh-hk:尼克遜;总统将于1972年访问中国这一行动有力地促进了恢复中国代表权斗争的胜利。
[编辑] 中華民國方面
依時間及政權轉移,中華民國有不同的解讀:
[编辑] 兩蔣執政時期
- 聯合國提出並通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替中華民國的席位的議案,是不符合聯合國憲章的非法行為。聯合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替代中華民國的席位,標誌著聯合國自身的墮落與變質。
[编辑] 李登輝執政時期
[编辑] 民進黨執政時期
- 台灣政府在聯合國應該有自己的席次,推動以台灣名義參與聯合國並非分裂中國。「台灣2300萬人民在聯合國沒有代表權,形同「政治隔離」下的國際遊牧民族,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應該受到國際社會正當而尊嚴的對待。」[5]
[编辑] 國民黨在野主張
[编辑] 民進黨批評國民黨
- 現存在台灣之中華民國不為聯合國承認,「台灣為中國之一部份」也未曾出現在聯合國各決議文,因此台灣政府將致力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2007年,民進黨,見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是代表中國,在聯合國中的中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台灣政府仍然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就是承認台灣的主權屬於中國,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23條第一項與「2758號決議文」,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既是中國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此點證明聯合國早已認定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
[编辑] 参考文献
- ^ (zh-hans:简体中文; zh-hant:繁體中文;)金恆煒.zh-hans:“;zh-hant:「zh-hant:trad;/hi/newsid_7090000/newsid_7090500/7090548.stm 從“入聯”“返聯”看台灣明年大選zh-hans:”;zh-hant:」,BBC中文網,2007年11月12日.于2007年12月15日查阅.
- ^ (简体中文)李胤茜,李烨.zh-hans:“;zh-hant:「台当局钻2758号决议漏洞忌惮“一中决议”zh-hans:”;zh-hant:」,国际先驱导报,2007年8月16日.于2007-12- 15查阅.
- ^ 來源:聯合國新聞網
- ^ 『李登輝總統在總統府接見卜睿哲時強調,「本人身為中華民國總統,要代表我國政府與全體國民強調,我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以來,就是主權獨立之國家,無庸置疑」』海峽兩岸關係紀要
- ^ Taiwan Review The UN Bid Goes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