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馬來西亞 |
本文章是關於 |
|
|
马来西亚是个实施联邦议会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最高元首是国家的象征性统治者,由九个马来州属的苏丹在统治者会议中选出。
由首相所领导的内阁是联邦政府的实际领导者,宪法规定首相必须是来自下议院的议员,且其对下议院的控制必须得到最高元首的承认,内阁部长则是在上议院及下议院中选出。
国会分别由上议院及下议院所组成,七十位的上议员任期长达六年,其中的二十六位上议员是由十三州的州议会选出(每州各有两位);四位上议员由最高元首在联邦直辖区中委任(分别是吉隆坡两位、布特拉再也和纳闽各一位);其余的四十位上议员则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提交委任。二百二十二 位下议员是在全国大选中被选出,任期最长达五年。
州政府由州议会选出的州务大臣所领导,州议会的作用是辅助各州统治者,并且拥有征收门牌税、娱乐税、酒店税、土地矿山和森林稅的行使权。
[编辑] 政治现况
在1957年,东姑阿都拉曼联合其他各族领袖向英国政府争取马来亚半岛独立;并在1973年联合马华、国大党组成国民阵线政府,马来西亚首相一直是由巫统领袖担任。
[编辑] 主要政治问题
[编辑] 马来人的优越性
马来西亚前首相马哈迪曾宣称政府不再希望通过歧视华人以取悦于马来人,可是实际上在马来西亚的华人社区孤独感仍然与日俱增。
华人直指政府过于腐败,在时间上缺乏竞争机制,而宣称马来人在签订政府合同方面仍然备受宠爱。
马来人无论在购买房产或车子都可享有高达7%的回扣,但非马来人却不能。
外资或非马来人想要在马来西亚大展拳脚的话,必须割让公司里30%的股份于马来人,否则就不能登陆马来西亚晋商。以致大部分外资纷纷撤离马来西亚市场。
政府一再强调,授予马来人的优越性,是以协助马来人在各领域里发展为前提,但却成大部分马来人滥用其优越性来取得政府的商业或国家发展合同之后,再以高价转让给非马来人以茂取暴利。譬如:AP - 汽车入口许可证(Automibile Permit),是政府为马来人能在汽车领域里取得成就而发起的,外资想要在马来西亚引进外国汽车如宾治(Mers Benz)等就必须持有许可证。很多马来人在得到了此证过后,再以高价转让给汽车公司以得到一笔很可观的酬金。然而,汽车公司再将所付给许可证的酬金加进去汽车售卖价里,以致在马来西亚销售的汽车比起外国贵至少一倍。此许可证在人民向政府大力施压下,终于决定于2010年取消。
1993年本地华人在国内经济的投资数额,不完全统计说至少减少了30%。
根据ASLI官方数据显出,马来人在市场的股份占有率已从较早年前的10% 暴增至现今43%,但政府官方已在否认的把其数据减至声称只有18%而已,以协助更多的马来人致富。
在马来西亚申请商业执照,需另外加送一份酬金于政府部门办理事务的要员,才能成功申请到执照。
警察也在政治因素的包庇下,可以在路旁明目张胆的收取贿赂。也可以在警局内滥用私权来毒打或玩弄嫌犯。
马来西亚有一条称作内安法令的法律,政要人员可以动用此法令来拘捕他们要的人,不需给任何理由地。很多反政府人士都臣服在此法令下。
马来西亚政府的親马来人政策也表示了对伊斯兰社会更为亲近,这就更进一步的孤立了华人和印度人社区。
亚洲政治 |
---|
阿富汗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阿曼 · 阿塞拜疆 · 巴基斯坦 · 巴勒斯坦 · 巴林 · 不丹 · 朝鲜 · 東帝汶 · 菲律宾 · 格鲁吉亚 · 哈萨克斯坦 · 韩国 · 吉尔吉斯斯坦 · 柬埔寨 · 卡塔尔 · 科威特 · 老挝 · 黎巴嫩 · 马尔代夫 · 马来西亚 · 蒙古 · 孟加拉国 · 缅甸 · 尼泊尔 · 日本 · 沙特阿拉伯 · 斯里兰卡 · 塔吉克斯坦 · 泰国 · 土耳其 · 土库曼斯坦 · 文莱 · 乌兹别克斯坦 · 新加坡 · 叙利亚 · 亚美尼亚 · 也门 · 伊拉克 · 伊朗 · 以色列 · 印度 · 印尼 · 约旦 · 越南 · 中華民國(台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澳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