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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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权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1)制宪修法(2)维持区域完整(3)成员有各自的国籍(4)加入和退出的权利。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国把各自权力交予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現時實行联邦制的国家約有二十多個。
緬甸名義上是聯邦制國家,國名叫「緬甸聯邦」,但自奈溫(General Ne Win) 將軍在1962年政變奪權,廢除聯邦憲法後,緬甸便受軍人獨裁統治,實際已變成單一制國家。
[编辑] 現时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联邦制国家 | 行政划分 |
阿根廷 | 23省、1联邦地区 |
澳大利亞聯邦 | 6省、2地区、1联邦地区 |
奥地利 | 9联邦州 |
比利时 | 3文化区、3地区 |
巴西 | 26州、1联邦地区 |
加拿大 | 10省、3地方 |
科摩洛 | 3岛 |
埃塞俄比亞 | 9区、2特许城市 |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 16联邦州 |
印度共和國 | 28邦、6联邦属地、1国家首都辖区 |
伊拉克 | 18省 |
马来西亚 | 13州、3联邦直辖区 |
墨西哥合眾國 | 31州、1联邦区 |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 4州 |
奈及利亞 | 36州、1联邦首都地区 |
巴基斯坦 | 4省、2地区 |
俄羅斯聯邦 | 48州、21自治共和国、7边疆区、9民族自治区、1自治州、2联邦直辖市 |
苏丹 | 26州 |
瑞士 | 26邦 |
阿拉伯联合大公国 | 7大公國 |
美利堅合眾國 | 50州、1联邦特区、7地区 |
委内瑞拉 | 23州, 1首都特区、1联邦属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