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傳媒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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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爭議是指香港的傳播媒介的報導手法、採訪缺乏專業水準而引發的社會爭議。部份香港市民認為,雖然香港具有出版及新聞自由,但因於香港主權移交後之政治和經濟氣候、傳媒間的對立局面或為迎合大眾或中國市場口味而導致香港傳媒的質素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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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公信力評估
[编辑] 2006年(民調:公信力創新低)
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在2006年就「本地傳媒公信力」作出的調查結果顯示,無論在市民或新聞從業員的角度出發,比較以往數據,香港的新聞公信力跌至新低。
右示圖表是香港新聞從業員及市民對本地傳媒公信力的評分,從新聞從業員的調查可見,在2006年的調查中,24 間傳媒機構裡只有3家屬「良好」評級,獲評7 分以上。而2001年前則有7 家。而24間傳媒機構中,除了《蘋果日報》,其餘評分全部下跌。電子傳媒分數跌得最多的是亞洲電視,下跌了1.03 分;報紙方面則是《星島日報》,下跌0.85 分。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教授陳韜文指出,在1990 年、1996 年、2001 年及2006年的四次記者調查中,以今次評分最低,他認為這與傳媒機構予人的政治立場,以及傳媒報道時有否渲染暴力、色情及煽情的因素有關。陳韜文說,在政治立場方面, 「(傳媒)機構是否有獨立性、予人敢言風格,還是對權力中心自我審查」會影響評分。他說,自我審查可以源於對北京政府、港府甚至財團;評分大跌或可能是因為予人印象「立場不夠獨立,立場靠邊站」有關。至於市民評分與記者不同,陳韜文解釋說,市民對新聞傳媒的印象及評價往往不及前線記者敏感,因而有「滯後」的情況。」
在香港市民對本地傳媒公信力的評分裡,可見記者及市民的評價不同。例如是對於《蘋果日報》的評價,記者評分為十七份報紙的第七名,市民則評分為第十四名。另外對於中共官方刊物《大公報》及《文匯報》的評價亦有大分別。負責調查的蘇鑰機及陳韜文在2006-12-29於明報撰文指出,這是因為「新聞工作者身處業內,對新聞機構的了解較深,能代表專業的意見。他們對行內「自我審查」等問題和傳媒環境的變化特別敏感,所採取的角度和普羅市民未必相同,因此公信力調查所得的結果也有分別。例如他們可能較看重《蘋果日報》鮮明的政治立場及敢言的風格,因而在近年提高了它的公信力評分;但市民或許多著眼於《蘋果》的煽情內容,印象分仍然偏低。新聞工作者對《文匯報》和《大公報》的公信力評價有不同的理解,可能認為它們的內容不誇張失實,政治消息具官方權威,因而相對市民來說對此兩報有較高的評分。」
蘇、陳亦指出,影響公信力的因素有三,分別為:
- 傳媒類別(電子傳媒比報紙有優勢);
- 傳媒內容(客觀持平、較少煽色腥報道的傳媒更可信);
- 傳媒的政治立場(以港人角度為依歸者有較高公信力)。
無論如何,是次論查的結論是「香港新聞界的整體公信力在今年創出新低」。
[编辑] 2007年(民調:傳媒自我審查)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2007年10月公佈的調查結果[1]顯示,雖然市民對新聞自由滿意程度上升,可是仍有近半數受訪者認為,香港傳媒有自我審查,逾六成受訪者認為,傳媒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負責調查的民意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認為,近半年市民對傳媒整體滿意度有改善,相信與傳媒未有再出現負面新聞有關。
以下將從傳媒公信力的問題爭議點及一系列事件探究問題所在。
[编辑] 爭議
[编辑] 政治立場極端
在1960年代,香港未流行電子媒體、仍以報紙為傳媒主流時,香港傳媒的政治立場大多數皆已堡壘分明。1963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陳毅在北京對日本記者團發表「核褲論」,聲明「不管中國有多窮,我當了褲子也要造核子!」《明報》於是發表題為《要褲子,不要核子》社評,反對在貧窮情況下造原子彈。此論一出現,引起軒然大波。屬於中共或親中的《大公報》、《文匯報》、《新晚報》、《香港商報》、《晶報》等左派報章猛烈圍攻《明報》。《明報》發表《我們關於褲核問題的十點立場》社評,甚至不惜以全部版面闡述對「核褲論」自始至終堅持的立場。1964年10月末,《明報》刊登影片《血手印》宣傳廣告中,有一些較為血腥的驚嚇性詞句,而《明報》則漏印「廣告」二字,因而被誤為新聞報道。《大公報》藉此指責《明報》發表「妖言和妖術」言論,更重提「核褲論」指責《明報》「造謠生事,大發反華妖論」。後來其他左派報章(《文匯報》、《新晚報》、《香港商報》、《晶報》、《正午報》、《香港夜報》、《新生晚報》等)加入論戰。(可參見明報條目)由此可見,在1960年代時,香港不少的報紙傳媒已是政治立場極端。
直至現今,香港媒體普遍分為親中保守、中立及親民主派傳媒。
[编辑] 東方報業集團
該集團報章自稱「愛國愛港」,屬於親中保守派[2],而其立場之極端可表現在東方日報藐視法庭案、《架勢堂》事件中的報導手法、對《壹本便利》偷拍的報導手法等等事件。
該集團與壹傳媒集團、民主派及天主教對立,有人認為《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的報導裡經常會藉事大肆攻擊他們。[3]
在2006年8月6日的《太陽報》社論「二十多個小人 兩百多項垃圾」裡,公開稱民主派議員是「二十多個小人」,涉嫌人身攻擊及侮辱。林輝在獨立媒體發表[4]回應太陽報的社論。
旗下《太陽報》的專欄「紀曉嵐鐵筆」更曾在2006年8月9日發表「對奸黨不必論理只須暴打」一文,公開聲言要對香港的「反對派、奸人黨」人士「除了痛打還應暴打」。誰知,到了8月底,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在參加反商品及服務稅遊行後,在麥當勞餐廳內遇襲,被兇徒以木棍打至重傷。
在2006年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評估中,在對新聞工作者的意見調查中,《東方日報》於17份報章中的公信力排名是第15名,《太陽報》則是第17名;在對市民的意見調查中,《東方日報》是第9名,《太陽報》是第15名。
[编辑] 壹傳媒
壹傳媒屬於親民主派傳媒。每逢香港的大型遊行,如七一大遊行、一二·四民主遊行等,旗下《蘋果日報》會附有大型示威海報供遊行人士使用,有論者質疑這有違傳媒中立原則。在2007年香港立法會港島選區補選的時候,蘋果日報在補選當日的「號外」支持其中一名候選人──後來當選的陳方安生。
《蘋果日報》亦較其他傳媒較多報導天主教的消息。
在2006年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評估中,在對新聞工作者的意見調查中,《蘋果日報》於17份報章中的公信力排名是第7名;在對市民的意見調查中,《蘋果日報》是第14名。
[编辑] 大公報、文匯報
《大公報》及《文匯報》是屬於傳統的親中媒體,具有官方背景,一般市民皆認為這兩份報章對中國大陸的消息「報喜不報憂」,在2006年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評估中,在對新聞工作者的意見調查中,《大公報》於17份報章中的公信力排名是第14名,《文匯報》則是第11名;在對市民的意見調查中,《大公報》是第16名,《文匯報》是第17名。
[编辑] 充斥不良意識
香港傳媒一向被垢病為渲染色情、暴力及偷拍名人明星風氣盛行,對社會尤其是青少年的意識形態有不良影響。
[编辑] 色情
在2006年年初,新傳媒集團旗下的《東方新地》於大潭郊野公園安裝小型天文望遠鏡,24小時錄影黎明在黃竹坑的住所,守候一個多月後,終拍得樂基兒替黎明口交的畫面,並把相片刊登在封面,及附以露骨字眼作為標題,並在內頁刊登他們30天「慾海奮戰」的偷拍照。[5]
在2006年6月初,商業電台第二台《架勢堂》節目舉辦了一個「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選舉,引來軒然大波,過千人投訴,多個婦女團體甚至教育局也向廣管局投訴,指節目侵犯了女性尊嚴及侮辱女性,而且會對青少年產生不良影響。廣管局裁定節目「品味低劣」,商台違反《電台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結果判商台罰款14萬元,並要高層管理人員公開道歉,並且要提交內部監管的報告。但另一邊廂,網上支持森美小儀的呼聲亦高漲,累積有逾萬個簽名人次表示支持他們,反映社會大眾與年輕人價值觀的分歧。
在2006年6月底,《壹本便利》由於刊登少女組合Cream的14歲成員李蘊的濕身性感照片,惹來社會人士廣泛關注,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138宗投訴。指其渲染色情,毒害年輕人,呼籲政府加強有關兒童權利的教育。警方重案組亦接手調查此事,研究雜誌刊出6張性感照片,是否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和《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但其後法庭判處壹本便利罪名不成立。
另外,部分報章如《東方日報》、《太陽報》的風月版和分類小廣告容許刊登大量一樓一鳳的廣告,也引起爭議。
[编辑] 暴力
東方報業集團旗下《太陽報》的專欄「紀曉嵐鐵筆」更曾在2006年8月9日發表「對奸黨不必論理只須暴打」一文,公開聲言要對香港的「反對派、奸人黨」人士「除了痛打還應暴打」。誰知,到了8月底,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在參加反商品及服務稅遊行後,在麥當勞餐廳內遇襲,被兇徒以木棍打至重傷。部份人認為該專欄之言論與此事件有關。
黃世澤在香港獨立媒體稱,「在新加坡,東方報業zh-hans:这;zh-hk:呢;zh-hant:這種做法,zh-hans:一定;zh-hk:實;zh-hant:一定會拉人封艇收場。香港已經不是崇尚暴力的城市,這種言論出現在台灣或東南亞,定必血流成河收場。」網友泥彩說:「針對公然鼓吹暴力的法西斯言論,應該向報業評議會投訴,形成輿論壓力。平日《太陽報》也有不少類似言論,要搜集證據。今次何俊仁事件,正好是提高公眾對法西斯言論警覺性的機會。 」[4]
[编辑] 偷拍
2006年香港女同盟發表「聯署譴責《東周刊》偷拍同志活動」,指責在2006年9月13日出版的第159期的《東周刊》,以「直擊男女同志夏日派對」為題,大造文章。該篇報導中有關女同志活動照片,為偷拍香港女同盟會月前舉辦的同類活動所得;該篇報導沒有徵求女同盟任何幹事的同意,女同盟亦從來沒有接受該雜誌的任何訪問。
2006年8月,壹傳媒的《壹本便利》第761期刊登了偷拍明星鍾欣桐在馬來西亞的後台更衣照,並將其以封面登在該期雜誌。引起香港各界聲討。
在2006年10月1日,一名印尼籍女傭混入正在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療的香港著名藝人沈殿霞的病房,進行偷拍。引起軒然大波,沈殿霞則因受到驚嚇搬離加護病房,事後星島新聞集團的《東周刊》在10月6日發表聲明,承認一名編輯的家傭涉及偷拍沈殿霞一案,並就此事道歉。[6]
[编辑] 非法入屋
陳寶蓮跳樓自殺身亡後,部分香港傳媒在台灣帶同鎖匠,破門進入陳寶蓮的住所,盜取其生活照片和證件。當鄰居發現時則訛稱是陳寶蓮的友人。
[编辑] 血腥
部分傳媒如《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太陽報》報導跳樓自殺事件時,會把滿身是血的屍體照片登在頭版,甚至刊登「跳樓連環圖」,即把自殺者由高處墮下的過程以多張照片展示出來。香港女星陳寶蓮跳樓自殺身亡後,《壹週刊》派人潛入停屍間拍攝屍照,結果被評為二級。
[编辑] 有償新聞
[编辑] 陳健康事件
陳健康事件發生於1998年的香港,事件男主角陳健康懷疑前往中國大陸另結新歡、並與妻子不和,妻子於10月19日把兒子從上水天平邨住所拋落地下,然後跳樓自殺身亡。香港傳媒爭相報導事件,追訪陳健康的下落及他包二奶的細節,其中《蘋果日報》記者向陳健康提供5,000港元召妓,拍下獨家照片,事件引起公眾嘩然,該案件亦成為談討香港傳媒專業操守的案例及教材。
[编辑] 巴士阿叔事件
2006年5月,巴士阿叔事件在香港引起哄動,傳媒報道日益升級。
2006年5月底,《壹週刊》揭露巴士阿叔為陳乙東,但見刊翌日香港多份報紙指陳乙東向傳媒索取8000至10萬元不等的「採訪費」,隨後有報章懷疑《壹週刊》曾向陳乙東提供利益,換取訪問,但有關指控並未有證據支持。
2006年6月4日,《東方新地》發表文章,標題為《淫亂實況,直擊巴士阿叔召妓》,聲稱直擊巴士阿叔事件的主角陳乙東召妓情況[7],並於網頁上提供當日現場影片供讀者下載。4日後,該雜誌指,該訪問原在該刊會客室進行,但陳要求提供消遣,記者「本著披露其真性情的精神」要求隨行採訪並不作意見。到達深圳沙嘴之妓行程以至在場片段之猥褻行為均為陳自發。記者出發前無向公司預支亦無提過會為陳付帳,但陳無意亦無錢結帳,鑑於場所品流複雜,故此記者「迫於無奈」地「暫代墊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