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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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國文化 |
格物致知意為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概念。《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格物致知”最早出自於《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易传·说卦传》也認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其後到宋代,理學家們如二程、朱熹等人,進一步闡發這個意理,視“格物致知”為求學做人的重要功夫。程颐讲:“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朱熹讲“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明代羅欽順認為,“格物”就是人們對於外界事物的認識,是以“學問為主,而思辨輔之”。“致知”,就是人們進行思辨的理性活動,以“思辨為主,而學問輔之”。如果沒有格物,不接觸外界事物,就會使認識陷入空想,沒有致知,就會被各種事物的現象所迷惑,因而兩者必須相濟。(宋代陆九渊曾认为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方法过于“支离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