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奧波德與勒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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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奧波德與勒伯案(Leopold and Loeb),納森·李奧波德(Nathan Freudenthal Leopold, Jr.,1904年11月19日-1971年8月30日)、李察·勒伯(Richard A. Loeb,1905年6月11日-1936年1月28日)於1924年因綁票謀殺一名14歲的少年而被捕。
納森·李奧波德、李察·勒伯都是富家子弟出身。年僅19歲的李奧波德自芝加哥大學畢業,即將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他在當時已通曉15種語言(後來終其一生共學會28種語言),精通鳥類學並曾發表論文,也研究數學、哲學,對弗里德里希·尼采的學說尤為傾倒;年僅18歲的勒伯是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即將進入芝加哥大學法學院,相貌英俊的他研究歷史學、酷嗜偵探小說,對「謀殺的藝術」饒有興趣,並希望能有機會實踐完美的謀殺。
李奧波德與勒伯在芝加哥大學認識。李奧波德同意成為勒伯實踐犯罪藝術的合夥人──只要勒伯願意和他成為性伴侶(李奧波德可能有受虐癖,之前有過女友,也與兩名少年男性發生過關係。但他後來曾表示,寧可上絞刑架,也不願被檢查他的醫生宣稱是同性戀者)。他們從盜竊開始,策劃一次比一次嚴重的罪行,並逍遙法外。他們的犯罪藝術創作最後以冷血的綁票謀殺達到高潮──並結束。
他們鎖定勒伯認識的少年Bobby Franks,將他騙上他們租來的車子,在車上將其刺殺,用鹽酸破壞屍體外觀,棄屍於一處沼澤地附近的地下排水洞,死者衣服焚毀。李奧波德與勒伯將Bobby Franks失蹤布置成一起擄人勒贖案。然而富裕的他們並不為了錢財,只為了實驗完美謀殺的創作過程,以及菁英份子可以宰制他人生命的權柄。
兩人東窗事發的原因,起先在於屍體過早被發現,再來附近又發現了李奧波德的眼鏡,因為眼鏡上那種昂貴的鉸鏈裝置,全芝加哥只有包括李奧波德在內的3人擁有,此時勒伯仍辯稱他們當晚在一起,駕駛李奧波德的車去獵鳥時遺失。很不巧的是,李奧波德的私家司機,在未知會李奧波德的情形下,當晚將他的車送修。兩人的不在場證明破滅,先是勒伯、再來是李奧波德認罪。
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受到萬方矚目,是最早在美國被稱為「世紀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之一。兩人的辯護律師是名滿全國的克拉倫斯·達羅,他一向以反對死刑著稱,對尼采哲學也有涉獵。達羅最後成功的使兩名未滿20歲的被告從檢方(還有輿論)求處的絞刑,到最後被判無期徒刑(謀殺)加上99年有期徒刑(綁票)。
李奧波德及勒伯入監服刑後,因為他們的學識,在監獄學校擔任教師。但是在1936年,李察·勒伯被男犯James Day在淋浴間用刮鬍刀殺害,James Day聲稱勒伯想要性侵害他,並被裁定是正當防衛;然而在數年後,James Day的同監犯人承認殺李察·勒伯是一件預謀。納森·李奧波德在獄中以讀書自遣,於33年鐵窗生涯後獲得假釋,此後他避居在波多黎各,在波多黎各大學教授數學,還娶了當地一位經營花店的寡婦為妻,1971年心臟病發去世。李奧波德將其器官捐贈、遺體供做研究使用。
納森·李奧波德、李察·勒伯是後世許多心理學家、病理學家研究的案例。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其後被改編成多部小說、舞台劇、電影、電視劇。其中最經典的作品為1948年亞弗列德·希區考克執導的電影《奪魂索》。
[编辑] 參考文獻
- Hal Higdon, Leopold and Loeb: The Crime of the Century(李奧波德與勒伯案:世紀犯罪),出版社: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99. ISBN 0-252-06829-7
[编辑] 外部連結
- Leopold and Loeb Trial Home Page
- Nathan Leopold and Richad Loeb, Crime of the 20th Century
- Leopoldandloeb.com
- Thrill Me:The Leopold and Loeb Story main site/CD ordering
- Thrill Me:The Leopold and Loeb Story Review quotes from York Theatre Company
- Harold S. Hulbert Paper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Archives, Evanston, Illino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