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特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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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特會議指1545至1563年期間,羅馬教廷於北意大利的天特城(Trent,又譯脫利騰、特倫多、特伦特或特伦托)召開的大公會議。
這次會議是羅馬教廷的內部覺醒運動之一,也是天主教反改教運動中的重要工具,用以抗衡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所帶來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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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天特會議是羅馬天主教宗教改革的主軸。正當更正教興盛之時,羅馬教會繼續腐化,英國也宣布國王權力凌駕教皇。於是召開宗教改革會議的呼聲,從下層教士起以至大學裡都不絕於耳,最後連查理五世也決定要解決這些宗教問題。
查理五世是宗教改革运动的激烈反对者,為了促成復原教與天主教合一,他多方邀請奔走,終於,教皇保祿三世(Pope Paul III)在壓力下低頭,於1545年召开首次天特会议,處理教會改革和應付與日俱增的更正教的威脅,宣告欧洲天主教势力反对宗教改革的浪潮的开始。
[编辑] 歷程
天特會議前後共召開過三輪,初期出席會議者僅意大利、西班牙、德國並法國等四國教士,英國沒有派人參加,其中意大利所派的人數比其他三國的總人數還多,因此整個會議都被羅馬教皇控制,由教皇所提出的議案幾乎都能獲得支持而通過。
第二輪於1551年召開,於1552年儒略三世时中断。1562年,庇護四世召开第三輪天特會議。会议上,罗马受到来自法国和西班牙的压力,但庇護四世仍然取得了满意的成果。会议致力于对当时天主教会内部的改革,建立培养神职人员的修院等。会议的结果最终颁布為天特會議信綱(Professio fidei tridentina,又譯脫利騰信德宣言)。當大會於1563年12月4日閉幕的時候,前後共召開過二十五場討論,用了近十八年的時間。共有四位教宗使節、三位宗主教、二十五位大主教、一百二十九位主教、七位修道院院長、七位天主教特別團體的領袖,十位檢察官與歐洲一些天主教國家的大使聯合起來,共同簽署這個大會所通過的繁多諭令。庇護四世當時臥病在床,他回應這個大會的結論說:「這一切都是神的靈所感動出來的成果。」一位樞機主教曾這樣描述:「在教會史上,沒有任何大會決定過這麼多問題,確立過這麼多教義,或者制定過這麼多法規。」
[编辑] 議決摘要
這次羅馬教會的自我改革運動,被稱為「反改教運動」(Counter Reformation)。部分議決內容茲摘要如下:
- 取消会吏长一職:会吏长即总执事,初期由主教任命,协助主教处理事务。中世纪时,由于权力增大,时有妄用职权之弊,故在天特會議中予以取消。
- 第三次天特會議時重申教徒必須繳付什一稅。
- 廢止售賣贖罪券的議案在第三次天特會議上被提出,到了1567年獲庇護五世批准。
- 對於改革宗一向秉持為教義的"Eternal Security"神學觀念,天特會議頒佈:「如果有人說,一但稱義便不會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從來就沒有稱義過!這人是可咒詛的」
- 为了对抗新教的影响,天特會議重新肯定耶柔米的武加大譯本为圣经权威版本,会议委托教皇制定一部标准文本。
- 制定Tridentine Mass禮儀,即梵二前用拉丁文舉行的彌撒禮儀。
- 在教理方面,教會採取「完全閉關主義」,對任何中世紀教理的攻擊不作妥協的主張,也不加修改[1][2]
[编辑] 對新教的回應
對於馬丁·路德極力攻擊的各項教義問題,天特會議有以下的決議:
- 羅馬教會之一切傳統教說,與《聖經》具有同等地位。
- 所有基督徒必須承認教皇之神聖性。
- 宣佈馬丁·路德所謂因信仰而獲贖罪(因信稱義)之說為異端。
- 羅馬教會之所有神官、主教及大主教都必須以基督之清靜生活為道德標準。[3]
天特會議針對馬丁·路德的各種「反改革」議決,很大程度上卻改革了羅馬教會自己本身。
[编辑] 與更正教三原則的差異
天特會議與更正教三原則的差異:
- 天特會議不僅承認聖經以外傳統的權威,傳統與聖經同有靈感、同有權威。當兩者有衝突時,則訴諸至高無上的教皇的決定。解釋聖經的唯一權威在教會,所有個別意見應臣服於教會之下。
- 天主教教会的七件圣事,据说是P.隆巴德(Robert Pullus)提出,由托馬斯·阿奎納(Thomas Aquinas)整理,最后经天特會議再颁布的,包括有洗禮、聖餐禮、堅振禮、告解、抹油禮、聖秩、婚禮。七項聖禮中,更正教只保留洗禮與聖餐禮兩項,而天特會議則宣稱:恩典能透過七個聖禮傳給信徒。
- 天特會議反對「信徒皆祭司」的觀念,指出只有主教和神父有能力宣布一個人得赦罪與否。它仍強調聖人的神聖力量和贖罪券的功能。
[编辑] 影響
查理五世决心惩罚德意志的新教王公,此會議顯出教皇制度的成功,肯定了教皇的最高權柄;糾正許多教會弊端;為聖職人員預備更好的教育,也對神職人員有些規定:在大城市教會中,規定要向會眾講解聖經及得救之道;教士要駐在任職,不得兼任數職等。總的而言,天特會議給了羅馬天主教在往後的四個世紀有一個明確的立場,對即將展開的佈道宣教及宗教戰爭有極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