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金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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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鹰电视奖”简称“金鹰奖”,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文联)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视协)主办的每年一度的中国大陆地区电视类艺术综合奖,其前身为“《大众电视》金鹰奖”,属于中国大陆国家级的唯一以观众投票为主评选产生的电视艺术大奖。
首届“金鹰奖” 在1983年于昆明产生,至2004年共举行22届。自2000年“第十八届中国金鹰电视奖”开始,由“湖南电广传媒”(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买断承办权,由之前的每年一次的“金鹰电视奖颁奖晚会”上升为期三天“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长沙为永久举办地。
此外,中華民國內政部也设立了一项专门为身心障碍楷模而设的同样名为「金鹰奖」的奖项,跟本条目的「金鹰奖」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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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历史
“金鹰奖”由浙江《大众电视》杂志社1983年发起创办,发起人为时任浙江电视台台长的林辰夫。由于当时电影有《大众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和《大众电视》是姊妹娱乐杂志,当时电视剧已有“飞天奖”,但由专家评审。而《大众电视》由浙江电视台主办、发行量超过百万份,创立一项完全由读者投票决定的电视剧奖项,作为一个大众文化的电视,创作者通过读者和观众评审可以知道观众的喜好而更有利于电视的群众基础。其时在中国大陆,电视剧还刚刚起步,电视的影响还永远不及电影,发起人林辰夫取名“金鹰”,希望选择“鹰”的形象能够在将来电视剧的发展能有一个大突破。
首届金鹰奖于1983年在昆明举行,共有9大类奖项,但作为第一个带有民间性的评奖活动受到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当时中央电视台以及各省电视台的导演、编剧均如期到场,当时演艺界有关牧村、郑绪岚、王洁实等当时众多的知名歌唱演员前往参加演艺活动,奖品即一个奖杯,之后演变为一位女性手中高举一只展翅雄鹰的形象。
自1996年第15届起由中国文联和中国视协共同主办,更名为“中国电视金鹰奖”;评奖的形式采取专家推荐和观众参与相结合,投票方式由以往信函提升为信函、网络和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具备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全国性电视艺术综合奖。
2000年第十八届金鹰奖开始,“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买断“金鹰奖”的承办权,“金鹰奖”的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由过去由各个城市举办仅有的一场晚会演化为为期3到5天的“电视艺术节”,同时长沙成为金鹰奖的永久承办地。运行和内容上通过电视艺术和各种文艺表演结合国内顶级企业和世界著名企业赞助实现了完全的商业运作,成为包括电视、演艺界和文化名人和电视观众的大联欢,另外举行电视精英论坛和理论探讨和境内外电视产品的交易。据统计,2000年首届金鹰艺术节期间,正式来长沙的代表5千人次,非正式代表1余人,现场观众超过了15万次,旺盛的人气大大地刺激了了湖南省特别是长沙的旅游观光、购物、娱乐等其它消费业。按照国际上的经验,旅游每收入1美元,可带动第三产业收入43美元,综合直接产出59美元。照此估算,仅首届金鹰节就已为长沙第三产业带来直接经济收入3亿元人民币。
到2003年第21届“金鹰奖”为止共有510件电视作品荣获中国电视金鹰奖,共有336人荣获中国电视金鹰奖。
[编辑] 简介
根据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2000年2月12日颁布的金鹰奖章程的规定,“金鹰奖”作为电视艺术综合奖,划分为电视剧、电视文艺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美术片和电视广告片五大门类,在每个门类中分设若干作品奖和单项奖;所有作品奖和单项奖中的电视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及电视剧歌曲奖,均由观众投票直接产生;其它单项奖由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在观众投票选出的获奖作品中评选产生。
[编辑] 参评条件和申报办法
- 条件:作品为大陆地区经过批准设立的电视制作单位制作,并于上年4月16日至本年4月15日期间在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完整播出;单项奖参赛人员必须为大陆籍;
- 推荐方式:由大陆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级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各分会、军队则由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直和中央国家机关系统的电视制作单位可直接向中国电视金鹰奖办公室申报。
[编辑] 奖项
“金鹰奖”作品奖分为“最佳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在同一奖项中获票数最高,同时不低于选票总数的10%者,为该奖项“最佳奖”(最高票数相同的作品可并列“最佳奖”,票数均不足选票总数的10%则该项“最佳奖”空缺),其它获奖作品为该奖项“优秀奖”。单项奖中电视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和电视剧歌曲得票数前三名者为“观众最喜爱奖”,其它单项奖为“最佳奖”。“金鹰奖”在每届《金鹰奖实施细则》作出规定,根据参评作品数量和初评产生的作品数量可由组委会作个别适当调整。
- 电视剧类(含长篇、中短篇、儿童、戏曲、合拍电视剧)
- 电视文艺节目类
- 作品奖
- 电视文艺节目(含综合电视文艺、电视专题文艺、电视文学专题节目)
- 音乐电视节目
- 单项奖
- 电视文艺节目导演、摄像、美术、照明、录音,音乐电视创意。
- 作品奖
- 电视纪录片类
- 作品奖
- 电视纪录片
- 单项奖
- 电视纪录片编导、摄像、录音。
- 作品奖
- 电视美术片类(含电视动画片、人偶片、木偶片等)
- 作品奖
- 电视美术片
- 单项奖
- 电视美术片编剧(含改编)、导演、形象设计、音乐。
- 作品奖
- 电视广告片类(含电视公益广告、形象广告、商业广告)
- 作品奖
- 电视广告片
- 单项奖
- 电视广告片创意、制作。
- 作品奖
[编辑] 评选
- 初评:首先是按照程序向组委会的“初评委员会”推选后进行初评遴选,由“初评委员会”以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供观众投票的候选作品和电视剧男女主配角及歌曲的名单;之后候选名单经中国视协审核、中国文联审批后,由组委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 投票方式:对发布的候选名单由社会公众投票,投票方式包括信函投票、电话投票、计算机网络投票,观众只能任选一种投票方式参加评选。每位观众限投一票;
[编辑] 作弊处罚
对作弊的参赛单位和个人取消本届参评资格,且不准参加后两届金鹰奖评选活动。
[编辑] 主要最佳奖项
- 最佳长篇电视剧
- 最佳中篇电视剧
- 最佳短篇电视剧
- 最佳综合电视文艺节目
- 最佳音乐电视节目
- 最佳专题电视文艺节目
- 最佳长篇电视纪录片
- 最佳短篇电视纪录片
- 最佳电视广告片
- 最佳电视节目主持人
- 最佳表演艺术演员
- 最具人气男、女演员
- 观众喜爱男、女演员
- 最佳电视剧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