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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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榴弹一种手投的小型爆炸式武器。又称手雷。因17世纪、18世纪欧洲的榴弹外形和碎片有些似石榴和石榴子,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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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历史
手榴弹最早发明于中国,公元1000年,宋朝出现了称为“火球”或“火炮”的火器,其原理与現代手榴弹相同,1044年出版的兵书《武经总要》中,已载有霹雳火球、蔟藜火球、毒药火球、烟球、引火球等多种可手投弹药,这可以看作是最早的手榴弹雏形。13世纪初,中国军队中已出现了铁壳制爆炸武器“震天雷”,这与现代手榴弹已相差无几。
欧洲关于手榴弹的最早纪录出现在1405年,是意大利的一份手抄本上出现了手抛弹药的图样。17世纪以后,出现铁壳制手抛弹药。此时,欧洲出现了 “手榴弹”这一各称,并沿用至今。
17世纪和18世纪,手榴弹是欧洲军队中普遍使用的武器,并曾出现专业 “擲弹兵”部队。19世纪,枪炮的发展以及城堡攻防战的减少使手榴弹一度遭冷遇。20世纪,1904年的日俄战争和后来进行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堑壕战兴起,手榴弹又被广泛使用。在现代化步兵中,手榴弹是重要的武器装备之一。
[编辑] 現代手榴弹类型
现代手榴弹多呈球状或筒状,旧式手榴弹多为带棒状柄的圆筒形。一般由弹体、引信两部分组成。外附带安全栓,或安全盖等安全装置。一旦解除安全装置,引信点火后数秒即爆发。现代手榴弹不仅可以手投,同时还可以用枪发射。
- 按用途分,手榴弹可分为杀伤、 反坦克、燃烧、发烟、照明、防暴手榴弹以及演习和训练手榴弹,杀伤手榴弹 又可分为防御(破片)型和进攻(爆破)型两种。
- 按抛射方式,又可分为手投、枪发射或布设两用;手投、枪发射和榴弹发射器发射或布设三用 ;多用等。
手榴弹的使用除了最常见的向目标投掷,以爆炸时的破片攻击目标的情况外,还有将其改造为特殊炸弹的情况,此外二战中,日軍曾使用手榴弹实行自杀性爆炸。
将手榴弹改造的特殊炸弹,引信一旦点火将立即爆炸,其原理类似地雷,接触的人十分危险。
[编辑] 杀伤手榴弹
杀伤手榴弹(fragment grenade),如美国的M67手榴弹,其容器内的破片爆炸时高速飛散,能造成15米范围内人員伤亡。
手榴弹主要用于对敌人的杀伤,在不允许轻易制造伤亡的情况下,普遍使用震撼弹(stun grenade)或閃光弹(flash bang)。这是一类迅速爆炸的特殊手榴弹,爆炸同时伴随巨大声响或閃光,使爆炸范围内的人员短时间内丧失视觉或听觉,从而丧失活动能力。多用于劫机等人质解救活动中,軍隊和警察的特种部队中普遍装備。
[编辑] 烟雾手榴弹
烟雾弹(smoke grenade),也是一种不具备殺傷力的手榴弹,点火后喷出白色或彩色烟雾。常用作烟幕掩護,分散敌人注意力、发送信号等,軍隊多有装备。
[编辑] 催泪手榴弹
催泪弹(tear gas grenade),在镇压暴徒等情况时,一般使用催泪瓦斯弹。即点火后从手榴弹内部喷出CN瓦斯或CS瓦斯,吸入瓦斯气体后,会出现剧烈的咳嗽,流泪等症状导致活动能力丧失。
[编辑] 燃烧手榴弹
燃烧攻撃目標时多使用黄磷手榴弹或燃烧手榴弹(Incendiary grenade)。白磷手榴弹是利用白磷遇空气后自燃的特性制成的手榴弹,燃烧手榴弹利用铝热剂产生铝热反应引发剧烈燃烧。
[编辑] 閃光彈
闪光弹(又称致盲弹、炫目弹、炫晕弹)是一種以強光阻礙敵方視力功能的一種輕型手提炸彈,為戰略性輔助武器之一。
闪光弹爆炸时能瞬间釋放刺眼的強光,在附近并望着闪光弹爆炸的人短暂失明,从而令敵方暂时丧失或减弱战斗判斷力,亦損壞坦克上光學器材的膜層,使探測器失去探測能力。同時也有「掩眼法」、干擾敵人之效以保自身短暫安全,閃光彈本身爆炸時並不會產生攻擊性傷害碎片,所以亦有用在機艙內騎劫客機制服劫機者的用途;另一種閃光彈是定向輻射體,它能專朝一個方向定向地釋放大部分的激發能量。
[编辑] 主要手榴弹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的手榴弹
- F-1手榴彈(蘇)又名:檸檬手榴彈
- 米尔斯型手榴弹(英)
- MK2手榴弹(美,MarkⅡ)俗称:菠萝
- M24型柄式手榴弹(德,Stielhandgranate 24)俗称:土豆搗碎器(Potato Masher)
- M39型卵型手榴弹(德,Eierhandgranate 39)
- 九七式手榴弹(日)
- 九九式手榴弹(日)
- OTO M35型手榴弹(意)俗称:红魔
- 布雷达35型手榴弹(意)俗称:同上
- S.R.C.M35型手榴弹(意)俗称:同上
现代手榴弹
- M67手榴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