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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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是通过视觉系统的外周感觉器官(眼)接受外界环境中一定波长范围内的电磁波刺激,经中枢有关部分进行编码加工和分析后获得的主观感觉。人所感知的外界信息有95%来自视觉。
人的眼可分为感光细胞(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的视网膜和折光(角膜,房水,晶状体和玻璃体)系统两部分。其适宜刺激为370-740 nm的电磁波,约150种颜色,即是可见光部分。该部分的光通过折光系统在视网膜上成像,经视神经传入到大脑视觉中枢,就可以分辨所看到的物体的色泽和分辨其亮度。因而可以看清视觉范围内的发光或反光物体的轮廓,形状,大小,颜色,远近和表面细节等情况。[1]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的视觉欺骗试验提示,人所看到的内容,和其本身想看到的内容有关。
[编辑] 注释
- ^ 姚泰主编:《生理学》(2000年)第五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