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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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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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书名 | 作者 | 卷數 |
1 | 史记 | 西汉·司马迁 | 130 |
2 | 汉书 | 东汉·班固 | 100 |
3 | 后汉书 | 南朝宋·范曄 | 120 |
4 | 三國志 | 西晋·陈寿 | 65 |
5 | 晋书 | 唐·房玄龄等 | 130 |
6 | 宋书 | 南朝梁·沈約 | 100 |
7 | 南齐书 | 南朝梁·蕭子顯 | 59 |
8 | 梁书 | 唐·姚思廉 | 56 |
9 | 陈书 | 唐·姚思廉 | 36 |
10 | 魏书 | 北齐·魏收 | 114 |
11 | 北齐书 | 唐·李百藥 | 50 |
12 | 周书 | 唐·令狐德棻等 | 50 |
13 | 隋书 | 唐·魏徵等 | 85 |
14 | 南史 | 唐·李延壽 | 80 |
15 | 北史 | 唐·李延壽 | 100 |
16 | 旧唐书 | 后晋·劉昫等 | 200 |
17 | 新唐书 | 宋·欧阳修、宋祁 | 225 |
18 | 旧五代史 | 宋·薛居正等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宋·欧阳修 | 74 |
20 | 宋史 | 元·脱脱等 | 496 |
21 | 辽史 | 元·脱脱等 | 116 |
22 | 金史 | 元·脱脱等 | 135 |
23 | 元史 | 明·宋濂等 | 210 |
24 | 明史 | 清·张廷玉等 | 332 |
相關 | 新元史 | 民國·柯劭忞等 | 257 |
相關 | 清史稿 | 民國·赵尔巽等 | 529 |
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統的史書,故又稱「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纪传体编写。
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编辑] 二十四史的历史
三国时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國志》,称为“前四史”。前四史的行文精简扼要,而且基本偏重使用“春秋笔法”,所以在史学上有很高的地位。[1]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乾隆四年(1739年),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二十四史”。并刊“武英殿本”。
在中国古代,“二十四史”被称为“正史”。“正史”这个名称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当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以后,“正史”一称就被“二十四史”所专有,取得了“正统”史书的地位。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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