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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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唱片或金唱片獎項是根據一張唱片(音樂專輯或單曲等)的銷量而頒授的一個獎項。現時,在世界各地也有頒授金唱片,不過獲獎所需的銷量要求各有不同,獎項通常會分為銀唱片、金唱片、白金唱片(白金唱片的兩倍為雙白金唱片,三倍為三白金唱片,如此類推)和鑽石唱片。在香港,獎項是由「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IFPIHK)頒授,當中包括金、白金及多白金唱片。協會於1977年起開始頒發獎項,不過因本地流行唱片銷量每況愈下的關係,於2006年[1][2]及2008年[3]兩度降低頒獎的要求。
現時,香港金唱片獎項的銷量要求如下:
金唱片 | 白金唱片 | 多白金唱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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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專輯、EP或單曲 | 本地* | 15,000張 | 30,000張 | 白金唱片銷量的倍數 |
國際 | 7,500張 | 15,000張 | (同上) | |
古典音樂專輯、EP或SP | 本地 | 7,500張 | 15,000張 | (同上) |
國際 | 7,500張 | 15,000張 | (同上) |
*在2006年1月1日之前,本地流行唱片的金唱片及白金唱片的要求銷量分別定為25,000張及50,000張;在2006年1月1日起分別改為20,000張及40,000張;在2008年1月1日起再改為表中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