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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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世英(1873年-1964年),字静仁,号隽人,安徽贵池市人。清末民国政治人物,曾任中華民國總理。
許世英1885年中秀才。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以拔贡生选送京师参加廷试,得一等,以七品京官分发刑部浙江司副主稿。1899年升刑部直隶司主稿。1902年任刑部六品主事。1905年清廷设巡警部门,在巡警大臣徐世昌门下任巡警总厅行政处佥事,次年春升四品。1908年在东三省总督徐世昌门下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丞。1909年受命到欧美考察司法,参加第八届世界临狱改良大会。1910年回国,任山西提法使,旋任布政使。
1911年武昌起义,随后山西太原新军起义,后撤出太原。许与新任山西巡抚张锡銮联名呼请清帝退位,拥护袁世凯上台。民国后,1912年任大理院院长,9月任赵秉钧内阁司法总长,确立中国律师制度。与徐谦、陈锦涛等发起组织“国民艺进会”。1913年初以司法总长身份阻挠宋教仁被刺案的审理调查。1913年末熊希龄组阁时,他辞去司法总长职,任奉天民政长,与段祺瑞结拜为“盟兄弟”。次年被调入京充“约法”审查员。同年5月出任福建巡按使。1916年4月辞职。不久任段祺瑞内阁内务总长,又改任交通总长,后因津浦铁路租车购车受贿案而辞职。次年任华意银行总裁。1921年9月出任安徽省省长。翌年因坚持裁撤安武军,被迫卸去省长职,任航空署督办。1924年11月任“善后会议”筹备处秘书长。1925年底被段祺瑞任命为内阁总理。1926年初辞职去上海,参与组织反对孙传芳的苏浙皖联合会,遭通缉逃往香港 。
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國民政府,许表示支持。1928年10月,南京政府委任许为国民政府赈务委员会委员长,驻日大使。1945年授以国民政府高等顾问。1947年就任行政政务委员兼蒙藏委员会委员长。1948年随同行政院长张群一道辞职,移居香港。1951年去台湾,蒋介石聘其为总统府资政。1955年参加孙立人案调查委员会。
1964年10月13日,病逝于台北,享年92岁。著有《治闽公牍》、《黄山揽胜集》。
前任: 段祺瑞 (臨時執政) |
中華民國政府總理 1925年12月26日─1926年2月15日 |
繼任: 賈德耀 (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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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總理 (1912-1914) |
唐紹儀 - 陸徵祥 - 趙秉鈞 - 熊希齡 | |
政事堂國務卿 (1914-1916) |
徐世昌 - 陸徵祥(二次)- 徐世昌(二次)- 段祺瑞 | |
國務總理 (1916-1928) |
段祺瑞(二次)- 李經羲 - 段祺瑞(三次)- 王士珍 - 段祺瑞(四次)- 錢能訓 - 靳雲鵬(共三次)- 梁士詒 - 顏惠慶 - 唐紹儀(未就任)- 王寵惠 - 汪大燮 - 張紹曾 - 孫寶琦 - 顏惠慶(二次)- 黃郛 - 許世英- 賈德耀 - 顏惠慶(三次)- 顧維鈞 - 潘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