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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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1956年-),湖南醴陵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传播学方向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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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生平
- 1982年毕业于郑州大学中文系,同年任教于郑州大学中文系。
- 1988年成为副教授与硕士研究生导师。
- 1990年被特聘到南京大学。1992至1999年任南京大学形象設計研究中心主任。
- 1993年成为教授。
潘知常获得的荣誉包括1989年分別当选为河南省与郑州市的“青年精英”(省、市級劳动模范),199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潘知常在传媒批判理论、媒介文化、美学与艺术研究、影视批评、媒介与广告策划等方面有突出的成绩。历任《美学与文艺学研究》副主编,中国民盟中央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中华美学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广播受众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年美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美学学会副会长等。出版学术著作15部,编著5部,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编辑] “略同”风波
[编辑] 起因
2006年2月8日,新语丝刊登了张远山的《潘知常教授与鄙人略同》[1]一文,指出了潘文《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谈红楼梦》与张文《进入古典中国的五部典籍》之间的“略同”之处。张文未明确说明潘文的剽窃,一开始没有引起网络舆论的关注。2月18日,新语丝上登出《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寄方舟子的恐吓信一束》[2],登出了潘知常给方舟子的四封电子邮件,信中对新语丝拒不登载潘对张文说法的回应表示不满,并称将在全国各大报刊的对新语丝的做法进行回击。该文刊发之后,“略同”之争成为新语丝网友关注的热点,并演变成为一场“略同”风波。
由于新语丝拒不刊载潘的回应,潘知常选择了在别的网络媒体上发表其回应。2月17日,学术批评网登出了潘知常的《从张远山的无聊到方舟子与新语丝的无耻》[3],潘知常的博客也同时发表了这篇文章。除了正文之外,潘知常还附录了被新语丝拒绝发表的《潘知常:驳张远山先生的“所见略同”》一文。除此之外,潘知常还通过建立个人网站的方式对新语丝进行反驳,其登载的内容不仅仅包括对“略同”事件的回应,还包括对新语丝的其他回应等等[4]。
[编辑] 发展
从争论《略同》一文开始,潘知常的一些别的学术论文也被指为有抄袭之嫌,主要有:
- 《开辟鸿蒙 谁为情种——谈红楼梦》涉嫌抄袭李劼的《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论红楼梦》一文。
- 《传媒批判理论》涉嫌抄袭鲍里亚的《后现代转向》和章戈浩的《地形图》两篇文章。
- 《批判的视境:传媒作为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涉嫌抄袭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陶东风的《媒介帝国主义:呼唤范式转换》和陈阳的《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两篇文章。
除此之外,陶世龙在《初识潘知常》[5]一文中揭发其对师长进行恶意的打击报复。该文的原始资料来自已关闭一塌糊涂BBS。文中指潘知常由于学风问题,在评选博士生导师时,遭到叶子铭、董健两位教授的反对,而潘则使用在校园散布黑贴子和上网诬陷的手段对叶、董两位教授进行打击和报复。
对于新语丝上发表的大量对其个人的指证,潘知常在学术批评网上进行回应,发表了《方舟子、新语丝与学术恐怖主义》[6]一文。其后于3月5日删除了自己博客之上与该事件有关的文章,并于次日将其和迅网博客设置成为成员登录的模式。
南京大学的六名博士生于2006年3月6日在新语丝上发表公开信[7],要求南京大学相关责任人处罚潘知常。
8月11日,新语丝的最新的消息说[8],南京大学在新学期开学前最终对潘知常做出了正式处理:暂停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2年。潘已表示接受处罚。
[编辑] 相关报道
媒体对于由《略同》一文所引发的潘知常事件也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南京晨报》在3月3日刊登了一篇新闻《南大博导与张远山学术风波调查》,《中国新闻周刊》也刊发了《潘知常风波》。
[编辑] 注释
- ^ 张远山:《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
- ^ 《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寄方舟子的恐吓信一束》
- ^ 潘知常:《从张远山的无聊到方舟子与新语丝的无耻》
- ^ 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 ^ 陶世龙:《初识潘知常》
- ^ 潘知常:《方舟子、新语丝与学术恐怖主义》
- ^ 《南京大学6位博士生关于请求查处潘知常事件给校领导的公开信》
- ^ 《南京大学对剽窃教授潘知常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