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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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一词来自和製漢語,其意义是“在一个组织中担任管理和领导职能的人”。这个组织可能包括政党、社会团体等等。有学者指出,这个词可能是阎锡山首次引入中国的。袁世凯不使用此稱呼,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則多次使用此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大陆地区大量使用“幹部”一词,很少使用“官员”一词,大有以“幹部”取代“官员”的趋势。及至1990年代,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中国大陆也开始使用“官员”一词了。但是中国大陆仅仅是在政府、警察、军队等国家公务员序列中采用“官员”的称谓,四千多万幹部中,七百多万是公务员,一千多万是国有企业幹部,其余为国有事业单位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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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行政级别
中国干部行政级别有比较严格的划分,级别一般直接影响待遇,包括工资、分配住房、差旅标准、退休安排等等诸方面。而且原来的行政级别划分并不限于政府职能部门,其他所有国有企业机构和部门都有同样的级别划分,包括军警、国有公司、学校、医院等各行各业,均参照政府部门行政级别。近年来中国政府推行改革,逐渐在非政府部门取消此类行政级别。
[编辑] 具体级别
等级 | 行政级别 | 代表职务 | 对应军队级别 |
1 | 国家级 | 国务院总理 | |
2-3 | 副总理级 | 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 | |
3-4 | 正省级 | 省、直辖市、自治区正职 国务院部委部长或主任 | 正军级 |
4-5 | 副省级 | 省、直辖市、自治区副职 国务院部委副职 国务院部委下属国家局正局长 | 副军级 |
5-7 | 正厅级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 地级市正职 | 正师级 |
6-8 | 副厅级 |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副职 地级市副职 | 副师级 |
7-10 | 正处级 | 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正职 地级市局、区、县正职 | 正团级 |
8-11 | 副处级 | 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副职 地级市局、区、县副职 | 副团级 |
9-13 | 科级 | 乡长 地级市局下属处处长 县级市下属局局长 | 营级 |
10-15 | 股级 | 村长 | 连级 |
- 正厅级或以上为高级干部。
- 省会城市一般为副省级城市,下属干部级别高于地级市一级。
- 行政级别原则上与党内职务无关,但是地方官员同时任上一级党委常委的,级别按上一级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