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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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局(Urban Council,簡稱UC)(1883年4月18日—1999年12月31日)是香港政府為香港市區(即香港島和九龍)提供食物衞生、清潔街道、文娛康樂設施、管理食肆等市政服務的法定機構,亦是香港三級議會的一部份(第一級為全港性的立法局、第二級為區域性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第三級為地區性的區議會),執行部門為市政總署(前稱市政事務署),1960年至1986年4月1日也為新界地區提供服務。市政總署署長同時擔當市政局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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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政制演變
市政局成立初時稱為潔淨局(英文:Sanitary Board),只負責清洗街道等衞生工作。1935年立法局通過《1935年市政局條例》,於1936年1月成立市政局。負責的工作亦不斷增加,並接納從不同界別選舉的代表進入市政局。市政局議員每月舉行公開會議,處理服務相關法律附例和財政事務等。市政局是香港首個有民選議員參與決策的公共機構,戰前原有兩個民選議席,二次大戰剛結束時民選議席廢除,到1952年才恢復兩名民選議席,戰後首屆市政局選舉於5月30日舉行,最後由貝納祺及雷瑞德當選。民選議席逐步增加,1953年名額4位,1956年再增到8位,同時任期改為4年,1965年進一步增加到10位。
政府的地方行政政府工作小組在1966年11月發表報告書,建議成立數個地方市議會或區議會,具有廣泛的行政與諮詢職能。議會內民選議員與委任議員的比例會是三比一或三比二,每個議會共有議員30至40人。而市政局地方政制委員會在1969年3月發表的地方政制改革報告書,建議分階段擴大市政局的職權範圍、修訂選民資格和增加民選議員數目。但是市政局的建議,在當時並未有全部落實,至1973年市政局改組前,民選議席維持10個。
1973年市政局改組,正式確立了該局自1935年起逐步承擔的公眾衞生和文康服務的功能。改組的依據和方式,見1971年10月發表的一份白皮書。市政局議員的人數定為24人,其中12人在一個有限度選舉權的制度下以全港為單一個選區經投票選出,另外12人為委任議員,並沒有官守議員。議員又推行一套會見市民計劃。市政局享有財政自主權,其收入主要來自差餉,其次是來自牌照費、租金和各類收費;市政事務署仍舊是市政局的執行部門,但保留作為政府部門的角色。
1982年起,市政局的選舉中合資格的選民,包括凡21歲或以上同時居港至少滿7年的人。候選人必須居港滿10年。選區按人口和地理因素來劃分。選舉以「票數領先者取勝」。市政局的選民則局限於居住在市政局轄區內的人,即市區主要範圍的居民才合資格,但議員人數亦同時增加至30,包括15名民選及15名委任議員。1985年9月,立法局56名議員中,12名是由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區議會全體成員組成的選舉團選出,選舉團成員須已登記為選民,並已在香港居住最少10年。1991年,市政局則轉為功能界別,選出一名成員進入立法局。在1995年舉行市政局選舉中,除區議會代表外,所有地方選區議員均以「單議席單票制」和「票數領先者取勝」的選舉辦法選出。市政局共有41名議員,其中32名是由地方選區選出。投票年齡由21歲降低至18歲。
[编辑] 解散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英兩國政府無法就議員過渡問題達成共識,導致原市政局解散,由行政長官委任全體原有議員及一些新議員組成臨時市政局,臨時市政局議員名單如下:
原任市政局議員:陳若瑟、浦炳榮,JP、王敏超先生,JP、莫應帆、黃國桐、丁毓珠女士,JP、張永森先生,JP、黃漢清、蔣世昌、李華明、*徐尉玲,JP、陳財喜、陳乃裕、黎永年、黃敬祥、孫啓昌、姚紹成、陳國樑、甘乃威、黃英琦、周潔冰,MH、王國興,MH、黎志強、杜本文、陳添勝、鍾樹根、黎學廉、吳永輝、黃仲棋、譚國僑、尹才榜、林文輝、李國強、胡志偉、歐玉霞、司徒華、郭必錚、洪松勳、鄧志豪、周國良
委任議員*:王敏剛,JP、伍淑清,JP、何志平、李瑞成、胡經昌,BBS、徐是雄、陳炳煥,SBS,JP、張宇人,JP
(臨時市政局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成立,成員包括前市政局全體議員和另外九位在七月一日上任的新委任議員(*)。)
2000年1月1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推行市政服務改革,與負責新界地區市政服務的同類機構區域市政局一同解散,兩局原負責的食物環境衛生及康樂文化決策分別由新成立的環境食物局及原有的民政事務局接管;兩個執行服務部門經統合後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取代。由於市政局議員經市民公開選舉所組成,而新成立的局署並未有任何民間代表參與及監察,董建華將兩個市政局解散的決定,被民主派視為香港民主的大倒退[1](包括三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在1999年12月3日的臨陣忽然轉軑構成殺局之兩局冤死局面)。
[编辑] 市政局物品及裝備
- 特種車(車牌字頭為「UC」)
- 員工車輛
[编辑] 市政局之城市文康建設
- 市政局百周年紀念公園
- 香港動植物公園
- 九龍公園(尖沙咀)
- 香港大會堂
- 伊利沙伯體育館(灣仔)
- 香港太空館
- 香港文化中心
- 九龍寨城公園(法定古蹟)
- 羅屋民俗館(柴灣,(法定古蹟))
- 茶具文物館(金鐘,(法定古蹟))
- 鯉魚門公園及度假村
- 香港公園
- 香港中央圖書館
- 維多利亞公園
- 鰂魚涌公園
- 摩士公園
- 奧運公園
- 香港大球場
- 高山劇場
- 麥花臣球場
- 柴灣公園
- 龍翔道公園
- 奶路臣街熟食中心
[编辑] 參見
[编辑] 参考文献
- 劉潤和(2002年)《香港市議會史:1883-1999》,香港大學出版社編製。ISBN 962-7039-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