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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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廳是日本政府中掌管天皇、皇室及皇宮事務的機構,舊稱為「宮內省」、「宮內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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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沿革
日本文武天皇在大寶元年(701年)頒布大寶令官制,首次出現類似後來「宮內省」的組織。
在明治22年(1892年)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訂定了「皇室典範」,確立了皇室自律原則。明治41年(1911年)基於皇室令施行宮內省官制,以宮內大臣為輔弼天皇、處理皇室一切事務的機關。
二次大戰結束時,宮內省底下有大臣官房、侍從職、式部職、宗秩寮、諸陵寮、圖書寮、侍醫寮、大膳寮、內藏寮、主馬寮、總務局、警衛局等單位;周邊另設有内大臣府、掌典職、皇后宮職、東宮職、皇太后宮職、帝室會計審査局、御歌所、帝室博物館、正倉院管理署、帝室林野局、學習院・女子學習院、李王職等附屬機構,以及地方機關的京都地方事務所。
二次大戰後,宮內省的事務移交至其他政府機關管理,將機關的分離獨立性限縮。昭和22年(1947年)5月3日,隨著日本國憲法的施行,宮內省改制為宮內府,受轄於內閣總理大臣。伴隨改制而來的是大規模裁員;二次大戰結束當時,宮內省的職員超過6,200人;改制後的職員人數不到1,500人。宮內府中,宮內府長官之下設置宮內府次長,管轄長官官房、侍從職、皇太后宮職、東宮職、式部寮、圖書寮、内藏寮、主殿寮與京都地方事務所。
昭和24年(1949年)6月1日施行總理府設置法,宮內府成為總理府的附屬機構宮內廳,宮內廳長官之下設置宮內廳次長,管轄長官官房、侍從職、皇太后宮職、東宮職、式部職、書陵部、管理部與京都事務所。
平成13年(2001年)1月6日起,配合中央政府機構改革,施行內閣府設置法,宮內廳受內閣府管轄。
[编辑] 組織
宮內廳受轄於内閣總理大臣,除了與皇室有關的國家事務外,還有協助天皇接見外國使節與舉行儀式相關事務;保管御璽、國璽也是宮內廳的職責。
宮內廳長官、宮内廳次長之下設置內部部局與地方機關。
[编辑] 內部部局(內部機關)
- 長官官房
- 秘書課、總務課、宮務課、主計課、用度課、宮內廳醫院
- 審議官、宮務主管、皇室經濟主管、皇室醫務主管
秘書課下設調査企畫室,總務課下設新聞室(報道室)。
- 侍從職
- 侍從長
- 侍從次長、侍從、女官長、女官、侍醫長、侍醫
負責天皇、皇后一家(不包含皇太子及親王)貼身事務,保管御璽、國璽。
- 東宮職
- 東宮大夫
- 東宮侍從長、東宮侍從、東宮女官長、東宮女官、東宮侍醫長、東宮侍醫
負責皇太子、皇太子妃一家的貼身事務。
- 式部職
- 式部官長
儀式式部副長、式部官負責雅樂、洋樂、獵鴨場接待等相關事務。樂部負責雅樂與洋樂的演出。 外事式部副長、式部官負責與外國往來的相關事務。
- 書陵部
- 書陵部長
- 圖書課、編修課、陵墓課
多摩、桃山、月輪、畝傍、古市等五個陵墓監區事務所。
- 管理部
- 管理部長
- 管理課、工務課、庭園課、大膳課、車馬課、宮殿管理官
那須、須崎、葉山等三個御用邸管理事務所、皇居東御苑管理事務所
[编辑] 地方機關
- 正倉院事務所:負責正倉院的寶物、聖語藏經卷的保存管理。
- 御料牧場:負責畜牧。
- 京都事務所:負責管理京都御所、京都大宮御所、仙洞御所、桂離宮、修學院離宮與桃山、月輪、畝傍、古市各陵墓監區内的陵墓地等國有財產的相關事務。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連結
- 日本宮內廳網站(英、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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