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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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倫敦在英格蘭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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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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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 區域 名譽郡* |
面積 — 總 |
第 9 1,579 km² 609 sq mi |
NUTS 1 | UKI |
Demographics | |
人口 — 總 — 密度 |
第 2 7,512,400[1](2006年) 4,758/km² (2006年) |
GDP per capita | £27,633 (1) |
政府 | |
行政總部 | 倫敦市政廳 |
Assembly — 類型 |
倫敦議會 (直接民選) |
Regional development | 倫敦發展局(LDA) |
Authority | 大倫敦政府 |
市長 | 鮑里斯·強森 |
European parliament | 倫敦 |
Website | |
Notes | |
* - 倫敦市不算在內 |
大倫敦(Greater London)位於英國英格蘭東南部,是英格蘭下屬的一級行政區劃之一,範圍大致包含英國首都倫敦與其周圍的衛星城鎮所組成的都會區。行政上,該區域是在1965年時設置,其下包含了倫敦市與32個倫敦自治市,共33個次級行政區。除了是英格蘭的一級行政區外,大倫敦也是歐洲議會選區(European Parliament constituency)之一,設有九個歐洲議會議員(MEPs)席次。除了是整個英國的行政中樞所在地外,大倫敦地區也是全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行政區。
大倫敦地區面積為1579平方公里,在剛進入21世紀時歡慶過人口突破7百萬的里程碑(根據2006年年中統計,大倫敦地區人口為7,512,400人[2])。大倫敦地區的北半緊鄰東英格蘭的埃塞克斯郡與赫福特郡,南半則與英格蘭東南的白金漢郡、柏克郡、薩里與肯特郡為鄰。
目录 |
[编辑] 定義
雖然在一般的觀念中,倫敦是一個「城市」,但在英格蘭的行政制度上它並不具有城市地位,反而是大倫敦底下兩個次級行政區,倫敦市(City of London)與西敏市,分別都具有城市地位。在形式上,不計入倫敦市在內的大倫敦地區設有一個大倫敦郡長(Lord Lieutenant of Greater London),而根據《1997年郡長轄區法案》(Lieutenancies Act 1997 ),大倫敦是被定義為一個「郡」級的單位(名譽郡,Ceremonial county)。除了型式上的用途外,也有一些實務上的區域採取相同的劃分方式,例如倫敦的大都會警察區域(Metropolitan Police District,MPD)就是以扣除掉倫敦市的大倫敦地區作為涵蓋範圍。
根據不同的定義規則,大倫敦地區又可以進一步再分割成不同的次區域。1965年時,內倫敦教育局(Inner London Education Authority,ILEA)將位於大倫敦中央的12個自治市合稱為內倫敦(Inner London),此區域以外的其他自治市則稱為外倫敦(Outer London),之後這套分區方式一直持續被沿用在許多不同的用途上,例如作為統計區域的分界等。除了內外倫敦的常見分法外,配合都市計畫的需要,大倫敦也被分為五個不同的區域,分別是中倫敦(Central London)、東倫敦、北倫敦、南倫敦與西倫敦,由於分區方法不同,此處的中倫敦並不能與前面的內倫敦這兩個概念互換。
[编辑] 政治
[编辑] 區域政府
大倫敦是英格蘭所有的一級行政區之中,唯一一個擁有直接民選首長的行政區,也是英國第一個民選市長。現任倫敦市長(Mayor of London)是博里斯·強森(Boris Johnson),其職責是率領大倫敦政府(Greater London Authority,GLA)規劃與執行倫敦的社會、環境與經濟發展政策,市長任期為四年一屆[3]。除了市長與其所率領的行政團隊外,GLA的另外一個組成單位是由25位議員組成的倫敦議會(London Assembly)。倫敦議會的主要職責是監督市長的施政,但除了預算方面的控制與在重大法案中提出意見外,一般來說倫敦市長本身擁有非常高度的決策權限。
大倫敦政府的總部位於泰晤士河南岸的市政廳,行政上屬南華克(Southwark)的範圍內,是一棟擁有特殊造型的現代建築。
[编辑] 地方政府
大倫敦地區下轄的倫敦市與32個自治市皆有各自的治理單位,其中自治市的單位稱為倫敦自治市委員會(London borough councils),而倫敦市則擁有一個迥異於其他市鎮的政府組織,稱為倫敦市法團(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是一個歷史可以回溯至12世紀的古老組織。雖然名稱不同,一般來說倫敦市與32個倫敦自治市可以被視為是與英格蘭的一級行政區劃——單一管理區(Unitary authorities)——同等位階的行政單位,但在法理上卻仍然是倫敦自治市委員會的下轄單位。這33個地方自治單位全都是協會組織「倫敦委員會」(London Councils,該協會原名倫敦政府協會,Association of London Government )的成員,其中京斯頓(Kingston)和肯辛頓-切爾西(Kensington and Chelsea)這兩個自治市因為與英國皇室之間有較獨特的淵源,因此擁有純粹只是名譽性質的「皇家自治市」(Royal borough)稱謂。
[编辑] 行政區劃
[编辑] 參見
[编辑] 註釋
- ^ T 08: Selected age groups for local authorities in the United Kingdom; estimated resident population; Mid-2006 Population Estimates.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2007年8月22日).
- ^ http://www.statistics.gov.uk/statbase/ssdataset.asp?vlnk=9664&More=Y
- ^ 什麼是GLA?(大倫敦政府官方網站)
[编辑] 參考文獻
- (英文)大倫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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