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Taiwan Power Company |
|
公開發行(經濟部國營事業) | |
市場資料
|
臺證所:9963 |
成立時間
|
1946年5月1日 |
總部地點
|
台灣 台北市中正區文盛里7鄰 羅斯福路三段242號 |
郵政編號
|
100-16 |
服務範圍
|
中華民國台灣 |
電話號碼
|
+886 2 2365-1234 |
重要人物
|
董事長:陳貴明 總經理:涂正義 |
口號
|
誠信、關懷、創新、服務 |
能源業 | |
電力服務 | |
新台幣2,686億元 | |
26,300人(2006年) | |
www.taipower.com.tw | |
|
台灣電力公司(英文名稱:Taiwan Power Company),簡稱台電,是中華民國(臺灣)的國營電力公司,負責全臺灣、澎湖、金門和馬祖的電力供應。台電在台灣的電力產業上具有寡佔地位。在1995年「電力自由化」之前,台電負責所有的發電和輸配電;開放民間興建發電廠之後,民間電廠所發出的電力由台電議價購入。
目录 |
[编辑] 簡介
台電的前身為日治時期的「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台灣電力產業之肇始,起於清光緒14年(1888年),由臺灣巡撫劉銘傳於台北創立之「興市公司」,裝置小型蒸氣燃煤發電機,以低壓供應照明為主;雖為時僅月餘,但實為中國自辦電業之始。
日本統治台灣後,於1904年在台北郊區的新店龜山完成發電廠,為台灣水力發電之始。總督府本擬將此計劃官營,但由於戰爭因素,財政匱乏而受阻。後來本計劃將此事業交予民營,但考量若以民營則須有官方補助,當時政府考量民營難以實現遂作罷。1919年,時任台灣總督明石元二郎以官民合營方式,於7月31日成立台灣電力株式會社。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後,於同年著手進行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並在台灣西部建造貫通南北之輸電幹線。至日治末期的1944年,全台灣電力系統的總裝置容量達到32萬瓩。
二次大戰後,台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電力株式會社,並於1946年5月1日改組成立台灣電力公司。當時全台灣電力系統總裝置容量為27.5萬瓩,但因受戰火破壞,可用電力僅為3.3萬瓩;經過多年復建,台電的發電裝置總容量達到36.3萬瓩,主要以水力發電為主。之後隨著台灣經濟的快速發展,台電遂開始實施長期電源開發計畫,並著手建立現代化電力系統,加強興建輸電網絡。自1962年起,火力發電量首度超過水力,最高時更達到百分之77.2。但隨著1970年代的兩次全球性石油危機的影響,台電開始進行發電來源多元化政策,並開始建置核能發電廠。
至2005年為止,台電共有11座水力發電廠、11座火力發電廠、3座核能發電廠,發電裝置總容量為35,252千瓩,主要以火力發電與核能發電為主。
[编辑] 成立過程
[编辑] 日治時期
- 1919年4月25日,台灣總督府公佈《台灣電力會社法》。
- 1919年5月,任命官方設立委員17人。
- 1919年5月14日,任命15位台灣民間人士為設立委員,同時,數位日本企業家也被任為設立委員。
- 1919年5月19日,設立會社辦事處,開始辦公,會社資本3000萬日圓,共發行60萬股,官方出資24萬股,設立委員21萬股,其餘15萬股於6月9日公開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