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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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法规。最初为毛泽东在1928年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开始时称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条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第三,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第一,上门板;第二,捆铺草;第三,说话和气;第四,买卖公平;第五,借东西要还;第六,损坏东西要赔。1929年至1930年,又增加了两条注意,形成八项注意。其具体内容,由于红军时期各根据地和红军部队情况不同,在不同时候和不同部队略有出入。这些差异一直保留到解放战争初期,直到1947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训令对其进行了重行颁布如下:
三大纪律包括:
- 一切行动听指挥;
-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 一切缴获要归公。
八项注意包括:
- 说话和气;
- 买卖公平;
- 借东西要还;
- 损坏东西要赔偿;
- 不打人骂人;
- 不损坏庄稼;
- 不调戏妇女;
- 不虐待俘虏。
作为解放军最早的军事法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1927年初创至1947年10月统一,经过了20年的实践,是毛泽东思想在解放军政治工作中的具体实现。它对于正确处理军队内部关系,团结人民群众,确立解放军对待俘虏的政策,提高解放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至今,它已经成为解放军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歌曲传唱更是超出了军队的范围,成为社会公认的名曲。
[编辑] 歌曲
1935年,原为红25军政治部秘书长的程坦,听过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将其要旨改编成一首歌。用的是鄂豫皖苏区的《土地革命完成了》的曲谱。歌词节选如下:
“ | 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要注意。 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
” |
其中第一句最初为“红色军人人人要牢记”,在国共合作时期,改为现在的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