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異端,指不是正統的宗教派別,有負面含意。此詞是宗教用詞,一般想起的是信奉某人為領袖或宗教信條的群體。在希臘文原文中,意思是「選擇」或「選擇的行為」;《聖經·新約全書》中,引伸為黨派的意思,指一群興趣及信念相同的人,共同聚集一起。
目录 |
[编辑] 猶太教的異端
從歷史角度說來,基督教是源自猶太教的。在早期的基督教發展時期,猶太教就認定基督教是異端而加以禁止和迫害。即使到現代,猶太教徒仍有此想法。
[编辑] 基督教的異端
在基督教近2000年的發展歷史中,總是由某一教義論者斥責另一教派者時使用,故在基督教的语境下「異端」一语有負面含意。現今普遍基督教認定的異端共同點是對於正統的基督教真理並非完全的反對,只是將正統真理之一部分拿出來做擴大解釋,並把這一部份當作是全部,可能將《聖經》所主張的真理摒棄。基督教的異端可能讓人誤認為基督徒,卻宣揚《聖經》教導以外的啟示。其慣常技倆是在《聖經》外加上其他更具權威的事物(可能是人物、經籍或人為傳統等),歪曲經文意義,只用符合其立場的部分。[1][2][3]
[编辑] 基督教早期的异端
在1054年天主教與東正教大分裂之前由大公會議來認定并譴責異端教派。其中有:
- 嗣子說
- 亞波林主義
- 亞流主義
- 幻影说
- 神格惟一论
- 基督一性論
- 基督一志论
- 孟他努主义
- 涅斯多留主义
- 诺斯底主義
- 伯拉糾主義/半伯拉糾主義
- 百基连异端运动
- 圣父受苦说
- 基督唯人说
- 撒伯流主义
- 貝拉基主義
[编辑] 天主教与异端
源於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Nicaea,Council of)中,決定了與《聖經》相關文書具有權威性及耶穌基督具有神格與否之教義紛爭。當時,但凡不服從者,俱被定為異端。根据1983年天主教法典第751条:「所谓异端,是在领洗后,固执地否认某些天主所启示和教会所定该信的真理,或是固执地怀疑这些道理」。是以閱讀禁書者俱為異端,連帶發生對新學術的打擊活動。
東西方教會分裂後,天主教與東正教都認對方為異端。此外,天主教更曾設立異端裁判所把被視為異端的基督新教徒處死。在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推動下,天主教已不再指其他基督徒為分裂者或異端者,而改稱「分袂的弟兄」。
[编辑] 新教与异端
新教中有观点因为天主教的「聖母論」,及「变质说」及敬礼圣人等信仰或实践而认为天主教为异端。「聖母升天說」雖然完全沒有《聖經》經節的支持,但是天主教跟東正教徒都信仰此說,其說法背後所代表的「聖母崇拜」問題也是研究者咸同意的基督教神學中最為敏感的題目之一。
基要神學坚持耶穌为童女所生、肉体復活、復活,以及因信稱義和《聖經》無誤的基要五點,有基要主义者谴责自由主義神學等思潮都属異端。
[编辑] 伊斯蘭教的異端
伊斯蘭教的異端,其定義主要由遜尼派和什葉派的思想,以下這些也是伊斯蘭教的異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