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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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太吉(1959年-2000年8月2日),台灣屏東縣人,國民黨籍,國中畢業,1984年因「一清專案」接受管訓,後在伍澤元的加持下當選屏東縣議會議長,1994年12月13日凌晨,涉嫌槍殺商人鍾源峰,2000年8月2日於高雄監獄被執行槍決死刑,為台灣地方自治史上第一位遭槍決的地方議會首長。
[编辑] 黑金
1990年鄭太吉從夜市幫派大哥旁不起眼的跟班小弟當選屏東縣議員,前後連任兩任縣議員,並且擔任正副議長職務,進而積極輔助其手下當選縣議員及市民代表,使得鄭太吉日漸囂張,橫行鄉里,並公開稱呼「過高屏溪,殺人無罪」,開啟了屏東縣十多年黑道治縣的陰影。
1994年11月14日傍晚,鄭太吉遣十多名手下,持球棒闖入《民眾日報》屏東分社,見到男記者以棒擊打,見到女記者就打耳光,很多記者嚇得從二樓跳窗逃命[1]。
1994年12月13日凌晨,鄭太吉率手下數人當著鍾母面將鍾源峰槍殺十六槍死亡,鍾母苦苦哀求請留下活命,但鄭不予理會,鍾母憤而報案指控議長殺人。但礙於鄭的惡勢力,第二天台灣各大報只敢報導鍾源峰被殺,不敢寫明兇嫌是誰警方也低調辦案。至16日,此案才由時任立委的蔡式淵,在立法院國是論壇,第一次公開點名鄭太吉涉嫌殺人,全案真相大白。18日下午,鄭太吉到案說明後被收押。
鄭太吉槍殺鍾源峰的主因是因為地方賭場利益,原由是鄭太吉於屏東地區勢力極大,凡是地方角頭想要經營賭場或特種行業者,皆必需讓他插乾股,否則在幾天內一定會被開槍警告而無法經營。
鄭太吉與鍾源峰是自幼結識的好友,曾合夥經營賭場,關係麻吉,但八十三年十月間,因鍾與黃泰郎另合夥經營另一賭場,未按月交規費廿萬元,引發鄭太吉不滿。又因黃慶平先前曾往鄭住宅樓上賭場賭博時,被鍾的好友「五掌」羞辱,在場的鍾未及時出面勸解,鄭太吉極表不滿,事後,又聽聞鍾揚言欲殺害另一議員黃慶平,更是忿恨難忘,決定先下手為強。
1994年12月13日,鄭太吉一行前往鍾宅,鄭與黃慶平就用槍將鍾押到門口,在鍾母苦苦哀求下,鄭太吉先開槍,同夥黃慶平、曾錦良三人聯手共開十六槍,鍾當場死亡。據稱,在鄭太吉入獄後,他還表示後悔當初沒有連鐘母一起殺死。
鄭太吉殺人案,全案一拖六、七年,只是為了到底開了幾槍殺人而延宕判決,歷經台高院4度發回更審,於2000年7月14日以殺人罪判決鄭太吉死刑定讞,褫奪公權終身。同案另三名被告即前屏東縣議員黃慶平、劉有光、許文奇,各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台灣高檢署於同年8月2日晚間,押赴鄭太吉於高雄監獄刑場執行槍決。鄭太吉遭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地方議會議長因殺人案被槍決的首例。
[编辑] 評論
鄭太吉代表著一清專案後,台灣地方流氓為求漂白,大舉介入各大選舉,成為1990年代台灣黑道治國的遠因。
警察大學教授許福生認為:「其實整個民主慢慢開放以後,執政黨為了鞏固政權,在無辦法之下,只好引進黑道的力量,再加上金錢,導致情況日益惡化,這是導致2000年台灣政黨輪替、黑金政治被人民唾棄的主要因素之一。」
[编辑] 注釋
- ^ 民眾日報隔天標題「本報屏東業採中心遭搗毀,三名記者受傷。十五六名男子手持木棒、頭戴頭套逞兇,疑與選舉暴力有關」,而不敢寫出主嫌是誰(汪士淳,1995a;黑白新聞周刊,199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