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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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1947年9月12日-1989年4月7日),台灣的政治評論人、政論雜誌出版者、政治異議人士。為抗議國民黨政府對言論自由以及臺灣獨立的箝制,於四十三歲自焚而死,被民進黨人士尊稱為「臺灣建國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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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生平簡介
祖籍福建福州,生於臺北市,後遷居宜蘭。曾就讀成功大學工程系一年、輔仁大學哲學系一年,最後在1968年轉入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就讀,但因堅持不修國父思想課程而未能畢業。1981年後開始成為自由作家,在當時的黨外雜誌上寫稿。1984年3月12日創辦《自由時代週刊》(李敖總監,社長陳水扁),該雜誌社的口號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全力鼓吹民主自由在臺灣的開展。1986年並發動「519綠色行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臺灣實行戒嚴三十六年。率先加入台灣民主黨,他一直看不起那種投機不敢打硬仗的號稱黨外。
1987年四月在臺北市演講,公開主張臺灣獨立「我是一個外省囝仔,我主張臺灣獨立。」。同年11月9日,於民進黨第二屆全國代表大會會場散發鼓吹臺獨的書籍,而與當時立法委員朱高正起衝突,導致鄭頭部受傷流血。1988年12月10日,在其所發行的雜誌上刊出許世楷所撰寫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2月底被控以妨礙公務、妨害自由等罪。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涉嫌叛亂」傳票。同月27日,他公開宣佈「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而開始在他所辦的雜誌社裡展開七十一天的自囚行動。4月7日,國民黨當局指示侯友宜採取行動準備拘捕他的時候,他即自焚。
他的妻子葉菊蘭,在其自焚以後也開始投入臺灣的政治反對運動,曾任立法委員,後來民進黨執政後,陸續擔任過交通部長、客委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高雄市代理市長。葉氏並曾出書提及:「出版法的廢止,在法律上可能只是簡單一句話,但對有些人而言,卻是用身家財產或是用最可貴的生命去爭取來的言論自由。」
2007年4月4日,民進党的中常會通過廢除4月5日之蔣公逝世紀念日,改立鄭南榕自焚的4月7日為臺灣的“言論自由日”,要求蘇貞昌的行政院儘快辦理[1]。
[编辑] 新聞標題
當年鄭南榕新聞自焚,由於仍是國民黨獨大階段,主要媒體皆以「叛亂」稱鄭。以下是各報在頭版所刊文字:
[编辑] 相關著作
- 時代觀點(三冊)
- 鄭南榕研究,李敖編著
- 臺灣文藝117--悼念鄭南榕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