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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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香港稱為補習社,是指不在正常課程之內的學校。它們通常用來訓練學生加強某特定科目,例如英文和數學以應付某一特定考試。
補習班通常為私立。在亞洲一些地區非常盛行,例如日本、中國、韓國、台灣、香港和新加坡;事實上,在這些地方它們已經幾乎自成一個教育系統,很多學生都會在課後到補習班上課。
一些補習班是為大學重考的學生所設計。它們可以提供一整年的課程來幫助學生準備次年的考試,學生可能在補習班待18個小時(1天)來學習和準備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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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爭議
- 補習班的存在,在這些國家是有爭議的。一些人認為,補習班只是不斷強迫學生吸收大量資訊,而不給學生思考和分析的機會。
- 2001年,台灣知名饒舌歌手MC HotDog演唱的〈補補補〉一曲,歌詞主旨就是諷刺補習班;他在歌詞中諷刺:「學生去補習班,就像大人去酒家;另一種交際應酬,但是都把假象帶回家。」
- 台北市補習教育協會總幹事張浩然則為補習班辯護:「其實要經營一間大型補習班真的不容易,每年招生都從零開始,尤其重考班,輸贏都在放榜後那一個月,老闆每天戰戰兢兢;因為每天光是人事成本至少(新台幣)50萬,廣告費、租金還沒算哩。所以我常說,開補習班像在賭博。」「我覺得補教業者很可憐,不論做再好,都被當作只是在賺錢。今天為什麼有家長要把學生送來?因為我們有辦法讓學生分數變高。升學主義、菁英政策之所以存在,是因為這社會告訴我們:好學校才代表出路。這是市場機制問題,不要把問題全怪到我們頭上。反過來說,不正是因為學校跟社會脫節,才讓學生跑到補習班上課嗎?」 [1]。)
[编辑] 各地的補習班
[编辑] 日本
日本的補習班,稱為「學習塾」(学習塾)或「預備校」(予備校)。
[编辑] 香港
香港有許多補習社提供在一般課堂學習以外的授課與練習。這些補習大多為應付香港中學會考及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給學生提供模擬試題,教授答題技巧等;更有提供預測試題(俗稱「tip題」)服務,令學生可選擇性溫習。
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在2004/05年度,在小學和高中學生中,補習的都超過三成,在預科更有近五成。補習的學生平均花費在$800以上。[1]
[编辑] 台灣
[编辑] 在校老師兼職補習
台灣的公立學生教師,雖依規定不能課外兼職;但事實上,部分老師仍於課外自行開設家教班,或在大型補習班兼職補習。如有此種現象,經檢舉屬實,教育局會派員抓違法之老師,被抓到的老師將不能再擔任學校教職。在作家苦苓的著作,以及作家侯文詠的小說《危險心靈》中,都曾描述過這種教師校外補習的現象。大多的國中生補習是為了基測,而高中生是為了學測及指考。西元2005年時,因教育部有意想回到以國小升國中的體制,施行學校分發的智力檢測,造成家長與學生的慌亂,學校老師在外兼課的指數創下新高。《危險心靈》一文中,說到主角謝政傑不滿亞洲(台灣)的升學體制,而紛紛與導師詹老師的教育方法提出異議,加上老師在外補習的行跡敗露,引發學校的一連串危機,當今台灣的中等教育體制考試紛紛走向北北基聯考(2008年),國立宜蘭高中校長及國立武陵高中校長等校均以反對為立場。
[编辑] 合法的宣傳手法
- 台灣的補習班,合法的宣傳手法只有兩種:
[编辑] 有違法之嫌的宣傳手法
- 台灣大部分專辦高中家教班、高職家教班、成人英文、高考、普考、特考、升大學、大學重考班、大學轉學考、升四技二專、升二技、升研究所的補習班,常常會利用每週一至週五的清晨、中午與下午時段,雇用專人在各高中、高職、五專或大學各教室的課桌椅上或課桌抽屜中放置自家的廣告紙,或者在各校的公佈欄上、教室門板上、建築物牆面上擅自張貼廣告,或者在教室內的黑板或白板側邊張貼小廣告或寫下廣告文字,甚至公然在教室中招生。這些行為被視為「商業行為侵入校園」的型態,也是不尊重各校教師的行為,當然不可能取得校方同意。如果沒有人向校方檢舉,校方根本不知道這些行為的存在。這些數量龐大的廣告紙,不僅造成校方清潔校園時很大的困擾,也嚴重浪費紙張;但是,許多的補習班經營者仍然迷信這種「亂槍打鳥」式的宣傳手法。
- 有些補習班會向學生或不法人士收購各級學校學生的個人資料(畢業紀念冊、班級通訊錄等),作為寄發自家廣告紙的依據,目的也是招生。這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嫌。
- 有些補習班也會在各種考試中,安排自家的幾個職業學生報名參加考試,在考場中「解題」,然後默記自己解出的答案(因為考生不可以把試題紙與答案紙帶出考場)。當考試主辦單位正式對外公布試題內容之後,這些補習班就會在試題上填寫自家的老師與職業學生所解出的答案,附上招生廣告之後大量複印,再雇用專人在考場周邊發送給不特定人士。目的在於:這些補習班不只要搶學員,也要爭「誰的答案最快、最正確」。
- 這些都是鑽法律漏洞的惡性競爭行為。
[编辑] 爭議
- 有些補習班會與各大專院校的校方單位或學生社團合辦活動或贊助其活動,也難脫「商業行為侵入校園」之嫌。
- 有些補習班會向不法人士收購高考、普考、特考與各種入學考試的上榜名單(包括其姓名、身分證字號、畢業學校、電話號碼等),把名單上的人冒充是自己的學員,以虛張聲勢。這種手法被認為是一種不實廣告。
- 有些補習班會向不法人士收購各級學校各種考試的試題,然而這些試題通常是不被允許外流出去的。這也是鑽法律漏洞的惡性競爭行為。
- 2003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甚至曾出現台中某家補習班安插在考場中的一位職業學生「搶試題」(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到開始考試之後,手拿著試題紙,跑出考場,再把試題紙拿給補習班解題)的行為。當時的中華民國教育部部長黃榮村得知此事之後,大怒,並表示:補習班的招生手法已越來越離譜,一定要依法嚴辦。
- 近年來,由於經營補習班所得的利潤豐厚,暴力及黑社會勢力有介入補教界的跡象,例如:雲林縣斗六市「力行升大學補習班」遭暴力毀損案。
[编辑] 私人補習
一般國家及地區普遍只對補習班進行監管,對於私人補習(即家教)則少有作出干預。然而,世事亦總有例外:在韓國,所有私人補習導師都要到當地的地區教育部門及稅務部門登記,否則可被判處一年監禁及罰款。2008年2月19日,韓國國會教育委員會通過法案,把非法教育的罰款從1百萬韓圓提高到5百萬韓圓[2]。
[编辑] 參考
- ^ 〈教改永遠打不死南陽街〉,台灣《蘋果日報》2007年1月31日〈名人異語〉
- ^ Illegal Tutors Face 1-Year Jail Te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