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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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只是一個學理上的名詞,
位在臺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政府於民國八十八年(1999)二月三日公布「行政程序法」,民國九十年(2001)一月一日施行,
這個「行政程序法」是為一部具有抽象原則性的「行政基本法」。
行政程序法是行政基本法之一,沒有這樣一部法律,也就談不上建立完備的行政法律體系。
「沒有程序公正就沒有實體公正」這一句話很有道理。
參考:
1.Retrieved April 12, 2006, from http://bbs.nou.edu.tw/cgi-bin/bbsanc?path=/digest/nou_course/d/d1/400112/4/M.939344340.A
2.陳新民著行政法(第二版)
3.Retrieved April 12, 2006, from http://www.legalinfo.gov.cn/big5/news/2003-03/24/content_20328.htm
4.Retrieved April 12, 2006, from http://wwwbig5.jxnews.com.cn/xxrb/system/2006/02/05/0022014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