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秘书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聯合國秘書處是聯合國主要的機關之一 。聯合國秘書長是秘書處的首長。
目录 |
[编辑] 历史
2007年3月15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两份框架性决议,批准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秘书处进行改革:增设联合国维和行动服务部,由秘书长任命一位副秘书长负责;成立联合国裁军事务办公室,取代裁军事务部,由一位副秘书长级别的高级代表负责。[1]
[编辑] 機構
- 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廳
- 聯合國內部監督事務廳
- 聯合國法律事務廳
- 聯合國政治事務部
- 聯合國裁軍事務部
- 聯合國维持和平行动部
- 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協調處
- 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
- 聯合國大會和會議管理部
- 聯合國新聞部
- 聯合國行政和管理部
- 聯合國伊拉克方案辦公室
- 聯合國安全協調員辦公室
- 聯合國葯物管制和預防犯罪辦事处
- 聯合國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事处
- 聯合國日内瓦辦事处
- 聯合國維也納辦事处
- 联合国zh-hans:内罗毕; zh-hant:奈洛比;辦事处
[编辑] 秘書長
[编辑] 參見
[编辑] 参考文献
- ^ 王湘江,吴志强,联合国大会批准秘书处机构改革方案,新华网
- 科菲·安南在"大自由"報告上提出加强联合国 - 2005年3月21日
- 聯合國網頁上有關秘書處的資料
- 聯合國秘書處各部門
聯合國 | ||
---|---|---|
會員 | 會員國 - 觀察員 | |
主要機構 | 大會 - 安全理事會 - 人權理事會 -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 托管理事會 - 秘書處 - 國際法院 | |
方案和基金 | 環境署 - 難民署 - 開發署 - 人居署 - 兒童基金會 | |
專門機構 | 勞工組織 - 糧農組織 - 教科文組織 - 世衛組織 - 世界銀行 - 基金組織 - 民航組織 - 海事組織 - 國際電聯 - 萬國郵聯 - 氣象組織 - 知識產權組織 - 原子能機構 | |
決議 | 大会决议 - 安理会决议 | |
聯合國憲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