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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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籍貫: | 台灣台中市 |
出生: | 1943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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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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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昭男(1943年8月24日-),國民黨籍八連任立法委員(1981年-2005年)。台灣戒嚴時期第一位要求釋放二二八受刑人的立委,使監禁長達35年而仍倖存的24位二二八受刑人全數釋放[1]。
出生於南投草屯,幼年隨擔任國小教員的父親移居台中。東吳外文系畢,獲外交部公費赴比利時攻讀政治學學位,1971年台比斷交後返國。前後擔任外交部荐任科員、專員、科長、北美事務協調會駐舊金山辦事處秘書(總領事館領事)。1979年台美斷交,國難當頭、人心惶惶。台灣移民潮湧現,美國卡特政府亦比照越南淪陷後模式提供駐美外交官歸化美籍優渥條件。但洪卻決定在此時返國投入1980年增額立委選舉,自此發跡政壇。
洪昭男在台灣政壇堪稱異數。首先,洪雖屬國民黨籍,在戒嚴時期卻批判國府不遺餘力:如轟動一時的二二八受刑人案、陶百川事件平反、李鴻禧與孫立人信件消失案、台灣同鄉會與世亞盟問題、警總改制、海外黑名單、兩岸開放探親問題。並多次探望諸如美麗島事件等政治犯,特立獨行而不怕被貼標籤。曾被當時的自立晚報譽為「立法院最後一股清流」、「立院獨行俠」。其次,在台中地方派系環伺的生態中,洪的形象牌獨樹一格,總在選情不看好下屢屢苦戰成功。其中1985年黨內初選雖因派系夾殺落敗,卻因形象清新獲國民黨主席蔣經國破例補提名,並以13萬高票當選立委。自1980從政到2004宣佈退休前24年間共連選連任8連霸(其中僅第7任為不分區),堪稱為台灣政壇的「九命怪貓」。
二二八受刑人案:戒嚴時期「二二八事件」一直是政治上的禁忌。1982年當時因案涉獄而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在外島倖存而仍在監者,仍有24人之多。在經歷漫長35年歲月之後,依然是釋放無期。民國七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外交官轉戰立法院成功後,洪昭男旋即於第七十會期第二次會議中向行政院提出質詢。在當時威權的政治氣氛中,洪向警總陳守山司令表示,依據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梭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十年後,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後,由監獄長官呈司法行政最高官署,得許假釋出獄」[2]。然而,二二八受刑人卻始終被排除在這項法律優惠之外。洪表示,若干受刑人在民國六十四年政府頒布犯罪減刑條例時曾接到辦理出獄的通知,但家屬興沖沖趕赴監所時,卻因為不可知的因素,使他們遭受到又一次嚴重失望,這種殘酷的捉弄,有多少人了解而寄予同情與不平?不料洪在院會就該案向警總質詢後隨即受到各方面的警告和「關切」(當時洪與蘇秋鎮被警總內部文件列為「陰謀份子」)。但由於洪昭男不斷努力,警總終於「靜悄悄」的將24位受刑人全部釋放,使得囚禁漫長35年,浪費大半青春的二二八「政治犯」,得以重享天倫。洪的質詢在當時不但被視為是國民黨的異數,更創下戒嚴時的先例。
洪的政治生涯轉捩於1997年底市長選舉失利後開始走下坡。1997年市長選舉大環境對國民黨不利,加上選戰末期國民黨文宣戰中與吳伯雄為首的鷹派發生內鬨而落敗。市長失利後,老將洪昭男再度連任立委,並於政黨輪替前後,多次代表國民黨提釋憲案(「反對國民大會代表延任釋憲案」1999、「核四釋憲案」2000)。在當時255立院席位中,仍是極少數有能力親筆擬法案的立委。在黨職方面,曾任國民黨中常委、中央政策會副執行長、國民黨智庫副董事長、中央政策會研究工作會兼主任、國民黨海外工作會副主任、立委黨部副書記長等。由於個性內斂硬頸,交際手腕不如王金平圓融,屢次在國民黨黨內爭取立院正副院長居下風。2002年以僅次於王金平的立院資歷爭取政策會執行長、卻因黨中央未依民主國家之「國會資深倫理制度」與慣例扶正進而萌生退意,並於2004正式宣佈退休交棒予年輕新秀。
2007年,洪昭男參加國民黨立委初選以高於40%民調擊敗其他四位參人勝出,並於台中市黨部與黨中央二次內部民調中領先親民黨黃義交。惟黃義交拒絕以民調決定勝負,雙方僵持不下[3]。雖市長胡志強及議長張宏年建議黃義交列不分區以創雙贏[4],但最後秘書長吳敦義決定依國親協議禮讓親民黨,據傳與立院龍頭卡位前哨戰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