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隊少年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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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隊少年團成立於1968年,是香港民眾安全服務隊架構下的一部分,隊員年齡由12至17歲,是香港的其中一個青少年制服團體。少年團為團員提供訓練課程、活動、社會服務,例如人群管理、郊野巡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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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1967年,香港發生了六七暴動。由於在暴動之中,有滋事分子上街搗亂、「土製炸彈」等的出現,使不少學校停課,有部分青少年亦上街參與社會運動及擾亂社會秩序。翌年,港英政府在民眾安全服務隊的架構中加入少年團,目的是要為了讓青少年將課餘時間貢獻社會,不上街參與社會運動及擾亂社會秩序。
成立初期,全港只有兩個支隊:筲箕灣支隊及黃大仙支隊,到後來,民安隊少年團架構不斷擴大,支隊亦越來越多。支隊名稱亦由本來以地區命名改為以英文及數字命名,例如上述的筲箕灣支隊現稱作A43分隊。
[编辑] 架構
民安隊少年團由少年團總指揮直接指揮,並向副處長(發展及少年事務)負責。屬下設一個少年團總部負責統籌整個少年團的行政工作,並由民安處行動及訓練組(少年團)協助日常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月民安隊改組後;分為四個中隊,。香港島及離島的分隊屬A中隊,九龍地區的分隊屬於B中隊,而新界區的分隊則分別屬於C及D中隊。根據情況共劃分為
十六個分隊(Platoon)例如:A4分隊、B1分隊、C2分隊和D3分隊,每分隊由一名中隊副指揮官(V)負責,而每一個分隊再組成四個分隊組群(Group),合共六十四個分隊組群,例如:
CA41分隊組群、CB12分隊組群、CC23分隊組群和CD34分隊組群。,由一位四級(IV)(分隊指揮官)長官統領。
[编辑] 特色
民眾安全服務處隸屬政府部門,接受政府撥款,因此參加民安隊少年團亦受政府資助,隊員的制服由部隊提供,不像其他青少年制服團體般要自資購買,但退隊時需要交還制服。另外,隊員參與社會服務有膳食津貼,以現金形式發放,但在部份情況下會由民安隊福利中隊或膳食供應商直接提供膳食以代替發放津貼。
[编辑] 級別
正式名稱 (俗稱)
- 高級少年領袖 (三柴半)
- 少年領袖 (三柴)
- 副少年領袖 (兩柴)
- 高級團員 (一柴)
- 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