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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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是相对与活物的概念,它指生物体死亡後遺留的尚未完全腐烂的生物主体。而完全腐烂的动物尸体则成为骸骨(亦称白骨、骷髅、遗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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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各种尸体
[编辑] 植物尸体
[编辑] 动物尸体
[编辑] 香港
在香港,屍體俗稱「鹹魚」或稱死屍。 香港法例規定,人之身後要由醫生簽發「死亡証」。 若死因不明者,要開死因裁判庭,之前要指定由法醫官進行解剖,出報告。 有死亡証的屍體會由醫院等移送殮房雪藏,安排家屬認屍,確認身份,再接送至殯儀館,化妝,其後人至愛親朋會為先人舉行告別禮,之後屍體由靈車送至火化場火化、或者送至墳場入土為安。
[编辑] 台灣
2000年11月18日星期六在臺灣,漸凍人(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 ALS)患者林程幽病逝時,因為沒有救護車迅速反應,所以其兒子林尤超帶她的屍體搭乘臺北捷運自臺北縣新店市住所至臺北市北投區臺北榮民總醫院,依據遺願捐器官。當這次捷運運屍製造爭議時,台北捷運公司就有意成文禁止此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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