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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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entity)是有可區別性且獨立存在的某種事物,但它不需要是物質上的存在。尤其是抽象和法律擬制也通常被視為實體。
實體可被看成是一包含有子集的集合。在哲學裡,這種集合被稱為客體。
實體可被使用來指涉某個可能是人、動物、植物或真菌等不會思考的生命、無生命物體或信念等的事物。在這一方面,實體可以被視為一全包的詞語。
有時,實體被當做本質的廣義,不論即指的是否為物質上的存在,如時常會指涉到的無物質形式的實體-語言。更有甚者,實體有時亦指存在或本質本身。
在法律上,實體是指能具有權利和義務的事物。這通常是指法人,但也包括自然人。
[编辑] 相關概念
[编辑] 特殊用法
[编辑] 另見
- The Entity (the 1981 movie)
- 本體論, 學習本質、存在和實體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