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習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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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習不失(?-1123年7月),習不失本作辞不失,后定为習不失。完顏烏骨出之次子,金昭祖完顏石魯之孙。1115年7月任阿舍(阿买)勃极烈(死后第二年由完颜谩都诃繼任)。追封开府仪同三司,曹国公。大定三年,进封金源郡王,配享太祖庙廷,谥號忠毅。子完顏鹘沙虎。
[编辑] 背景
按《金史》記載,習不失的父親完顏烏骨出成人后酗酒成性,并常常頂撞其母徒单氏。后來其兄金景祖完顏烏骨迺和其母合謀殺了烏骨出。[1]
習不失勇猛善戰,擅射能左右開弓。金世祖時戰桓赧、散达,“所乘马中九矢,不能驰,遂步趋而出。”另一次去敵方偵察,習不失单骑一人前往,對方在酒楼上喝酒聊天都听得清楚。
1123年7月習不失死時,太祖完顏阿骨打正得病也將于8月病死。問起習不失為什么見不到了:“阿买勃极烈安在?”旁人為了怕坏消息讓太祖的病情惡化,不敢告述實情,只能說:“今即至矣。”
[编辑] 注釋
- ^ 《金史》:初昭祖久无子,有巫者能道神语,甚验,乃往祷焉。巫良久曰:“男子之魂至矣。此子厚有福德,子孙昌盛;可拜而受之。若生,则名之曰烏骨迺。”是为景祖。又良久曰:“女子之魂至矣,可名曰五鵶忍。”又良久曰:“女子之兆复见,可名曰斡都拔。”又久之,复曰:“男子之兆复见,然性不驯良,长则残忍,无亲亲之恩,必行非义,不可受也。”昭祖方念后嗣未立,乃曰:“虽不良,亦愿受之。”巫者曰:“当名之曰烏古出。”既而生二男二女,其次弟先后皆如巫者之言,遂以巫所命名名之。
景祖初立,烏古出酗酒,屡悖威顺皇后。后曰:“巫言验矣,悖乱之人终不可留。”遂与景祖谋而杀之。部人怒曰:“此子性如此,在国俗当主父母之业,奈何杀之?”欲杀景祖。后乃匿景祖,出谓众曰:“为子而悖其母,率是而行,将焉用之?吾割爱而杀之,烏骨迺不知也,汝辈宁杀我乎?”众乃罢去。
[编辑] 參考文獻
《金史》列传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