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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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審判,基督教的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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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聖經中大審判
[编辑] 律法的審判
律法的審判,意指經由社會所認可的組織,確認個人或團體行為之效果及責任的過程。在不同社會中,審判的根據即有所不同;例如在法治社會中,審判依照法律進行,也依照法律所來決定結果。
[编辑] 良心的審判
良心的審判,與道德的審判十分相似。
在漢語中,道德可追溯到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的《道德經》一書。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德」是指人世的美德、品行、王道。
在西方,道德(Morality)一詞解作「正確的行為」,屬於倫理學的範疇。道德在不同的文化,哲學,宗教等等之中,有不同的標準。但普遍相信人類世界有很大部分的道德觀點是相同的。道德很多時候跟「良心」一起談及,而良心就是推動作出良好行為的道德意識。
在現代的用法中,道德則合禮教的意義相近,是指一種在社會生活實踐中形成和發展,可以用善惡標準進行評價的個體意識、社會意識、人格品質規範,和調整人與人、人與自然關係的行為規範;是與這類意識和規範相聯繫的行為活動;以及通過這些活動所結成的社會關係的體系。
就個體來說,道德或良心都是天生的,需要依靠社會輿論、風俗習慣、良心指導和約束,來培養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