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森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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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森條約(法語:Traité de Meerssen,德語:Vertrag von Meersen)為西法蘭克王國君主禿頭查理(Charles II le Chauve)及東法蘭克王國國王日耳曼人路易(Ludwig II der Deutsche)於公元870年所簽署的條約。
843年,法蘭克王國君主虔誠路易的三位子嗣,洛泰爾(Lothair)、禿頭查理及日耳曼人路易共同簽署《凡爾登條約》,把法蘭克王國分成「中法蘭克王國」、「西法蘭克王國」及「東法蘭克王國」三部。855年,控制中法蘭克王國的洛泰爾去逝,他的三個子嗣,再次把中法蘭克王國分為三份,分別是北部的洛林和普羅旺斯及南部的義大利,而他們亦各自管理自己的領地。可是,管理北部兩片領地的兒子相繼在863年及869年去逝,這使得西法蘭克及東法蘭克的君主共同把中法蘭克王國瓜分。最後,西法蘭克及東法蘭克瓜分了洛林及普羅旺斯兩地,而義大利則繼續維持現狀。由於這條條約在今日荷蘭的墨爾森(Meerssen)簽署,因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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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考資料
- 《話說世界 - 中古卷》,郭豫斌編,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ISBN 7-5613-2829-X
- Atlas of World History,Edited by Barry Cunliffe,Sandcastle Books Press,ISBN 0-9552478-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