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錫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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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錫豪(1930年-1991年),綽號跛豪,香港六、七十年代販毒集團首腦,活躍香港、泰國及台灣等地。其故事曾被拍成電影《跛豪》。
吳錫豪於廣東潮州出生,六十年代初移居香港,在石硤尾開字花檔起家。之後改為販毒,在1960年代後期至1970年代初期販賣毒品超過三十噸,價值三億元以上,被稱為香港毒販「四大家族」之一。其集團更與香港警隊內高層貪污警察勾結,同時亦牽涉殺人等嚴重案件。
1974年11月12日,吳錫豪被香港警察毒品調查科拘捕,被控以販毒。同時被捕者包括集團內另外8人。經過接近2年的審訊,吳錫豪被重判入獄三十年。同案其他被告則被判入獄七年至廿五年。
1991年8月,吳錫豪因患上末期肝癌獲准出獄,之後不足一月即逝世。
1975年5月16日,香港商報頭版接近全版報道「跛豪等九人判囚共一百廿四年」,要點如下: 本港轟動一時的毒品案,以跛豪為首的九名男女大毒梟,昨晨在高等法院第二法庭判決,九名被告被判入獄共達一百二十四年。跛豪被判刑期最長,為三十年,其他最短刑期七年。大毒販頭子跛豪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被捕。在審訊中檢察官曾指出,跛豪販毒出售的毒品,價值達三億二千萬至四億五千萬元之鉅,毒品逾十六公頓重。副按察司康士法官在宣判時指出,第一被告及第二被告,涉及串謀罪的期間很長,在宣判時,法庭不願判其入獄使被告有生之年都要在獄中度過,但被告等所犯之販毒勾當,使其他人雖然不在監獄,但卻終身痛苦。
副按察司康士法官在判案時表示,此案的案情獨特,在本港很難找到以前有另一宗類似的案件。 販運毒品工作看來很簡單,但所牽涉的毒品數量及盈利則非常大。 法官表示,罰款對一個販毒大頭子來說,不算是懲罰,無論罰款多巨,對他們來說,亦不會是極大的數目。康士法官列出三個不判各被告罰款的原因:
- 很難確知每個被告人之經濟狀況,若判罰款,若他們能力負擔不起,無形中是強迫他們繳付罰款;
- 在一九七四年七月一項修正案生效前,這些罪名最高罰款僅為十萬元;
- 判被告等入獄,足可以對其他人有阻嚇。
以吳錫豪為首的國際販毒集團屬「潮州幫」,活躍於泰國、香港、台灣等地起碼七年,共有卅次接運毒品入境,數量超過卅公頓,包括生鴉片及嗎啡磚。該集團還涉及多宗殺人滅口案。
跛豪於1974年11月12日由台灣返港后被捕。吳錫豪60年代初在石硤尾靠「字花檔」起家,后開始販賣毒品。
1970年代,他憑著與警界高層的密切關係,成為當時販毒「四大家族」之一。他服刑至1991年8月,因肝癌末期,獲得港督特赦出獄,但出獄25日後,因病情惡化去世。
其妻鄭月英其后亦落網,1976年2月23日被判入獄16年,罰款1百萬元,至92上半年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