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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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澤清(?—1649年),字鶴洲,山東曹縣人。原為明將,為人恇怯,嘗妄報大捷邀賞,又稱墜馬受傷。明朝曾命其赴赴保定剿賊,拒不奉詔,且自行大掠山東臨清,所至焚劫一空,民多恨之。
明亡,降清。後勾結匪徒,事敗,被殺。
[编辑] 生平
澤清初為遼東寧前衛守備,後遷山東都司僉書。
八年(1635年),詔澤清統山東兵防漕。
南明弘光時,為總兵,鎮守廬州(今安徽合肥),被封東平伯,與高杰、黃得功、劉良佐四總兵號稱“四鎮”。
清順治二年(1645年)5月10日,清豫親王多鐸兵圍揚州,史可法傳檄諸鎮發兵援救,澤清北遁淮安。不久,投降清朝。
劉澤清白面朱唇,相貌俊美,能讀書作詩,頗有風雅。
然澤清性情兇殘,軍紀敗壞,形同盜匪,府中養著兩隻黑猩猩。又嗜食人肉,一次設宴請客,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一名死囚,取出腦漿、心肝放在金甌中,劉澤清吃人肝,喝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1]。
順治五年(1649年)十月二十五日,澤清勾連曹縣叛賊,謀為不軌,清廷以其反覆無常,將他及其弟姪、黨人李洪基、李化鯨等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