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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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旗,满语为gūsa(汉译固山)。滿洲人運用此軍事組織制度建立了清朝。在平時,人們從事耕作、狩獵等活動;在戰時則應徵為兵,起源於女真族的狩獵組織──牛彔。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员称为旗人。到19世紀末随着清朝的解体,八旗軍事組織制度不复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后代仍自称为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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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八旗的軍事組織制度是由滿族的首領努爾哈赤所制定。努爾哈赤起初將自己的軍隊分編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顏色的旗幟作為識別,如“正黄旗”等。隨軍隊壯大,又将四旗加上边框,如“镶黄旗”等,形成八旗。滿人靠著這軍事組織制度,於1644年征服明朝,建立大清。
1601年(明朝万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將原來牛彔這一臨時性的生產和軍事組織,根據戰爭的需要,改編成長期的正式組織。規定每三百人設一牛彔額真(亦稱「佐領」),每五牛彔設一甲喇額真(亦稱「參領」),每五甲喇設一固山(gūsa,即旗)額真,每固山額真左右設兩梅勒額真。設有四旗,各旗以純色作區分,分別是:黃、紅、藍、白。故称为“正黄旗”等。四年後又增設四旗,並在原純色週圍嵌上其它顏色,称为镶黃、镶紅、镶藍、镶白。故合稱八旗滿洲。正白、正黄、镶黄为上三旗[1](亦称内府三旗),隶属亲军,其余五旗为下五旗。日本学者中山八郎认为,“八旗成立当时是五、六万乃至十万内外;入关前后的兵力为二十五万。”[2]
[编辑] 狀態概述
- 正黄旗 : 上三旗。
- 正白旗 : 上三旗。
- 鑲黄旗 : 上三旗。
- 正紅旗 : 下五旗。
- 鑲紅旗 : 下五旗。
- 鑲白旗 : 下五旗。
- 正藍旗 : 下五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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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為上三旗、正白旗提升後降格為下五旗)
- 【駐防時分配地區】:今内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
- 【清末時兵力】:83個佐領、11個半分佐領、兵2萬6千
- 【總人口】:約13萬人
- 【其中著名人物】:崇綺(1864年狀元。戸部尚書。同治帝皇后阿魯忒氏之父)
- 鑲藍旗 : 下五旗。
- 【駐防時分配地區】:今内蒙古烏蘭察布市東部
- 【清末時兵力】:87個佐領、1個半分佐領、兵2萬7千
- 【總人口】:約13萬5千人
- 【其中著名人物】:侯寶林(相聲藝術家)、慈禧太后(咸豐帝貴妃)、肅順(辛酉政變處死的戶部尚書)
[编辑] 興衰
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又将归附的蒙古人编为八旗蒙古;崇德七年(1642年)将归附的辽东汉人和朝鲜人编为汉军八旗,与八旗滿洲构成了清朝八旗的整体,共二十四旗,满洲八旗子弟是八旗中的精英。入关以后,八旗分驻各地,这一制度直到清朝灭亡后废止。所以满族人一般自称为“旗人”,意思是在八旗中任职。
入關前滿人子弟充兵丁作战是光荣,掳掠财物奴隶則归兵丁所有,作戰擄掠奴隸即可上升為奴隸主階級。清朝建國後,正規軍由八旗和綠營(吸納的漢人軍,人數遠高於八旗)組成。清軍入關前,八旗兵不畏艱苦,英勇善戰,所向披靡,強悍善戰的程度令明軍畏懼不已。但由於八旗入關之後,享有種種政治、經濟特權,其子弟貪圖享樂、軍紀敗壞,立即迅速腐化。清朝占领北京后,禁止掳掠,顺治十二年(1655年),户部尚书陈之遴指出,“远涉数千里,长征一二年。出兵之时,买马置械,措费甚难。凯旋之日,马倒器坏,又须买补。满兵月粮几何,堪此重费。”[3],日後马匹器械改由朝廷专设机构喂养和制作,八旗骑兵粮饷,相当于七品官的俸禄。隨著八旗的腐化,綠營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強。在三藩之亂中,清軍就是以綠營為骨幹。
在平定“三藩之乱”的战役中,八旗军力已大不如前,康熙十三年正月,宁南靖寇大将军勒尔锦1.1万余骑节节败退,孙延龄、耿精忠亦先后反,云、贵、川、湘、闽五省尽为吴三桂所有,清廷局勢極為不利。幸好此時吳三桂選擇與清廷隔江而治,戰局不致惡化,雙方形成隔江对峙。六月至九月间,清廷出兵5路增援前方,十二月,陕西提督王辅臣反,京师已无八旗主力可调。清廷只好延用汉籍将领,以大学士图海为抚远大将军,情勢逐漸好轉。康熙十六年五月,尚之信、耿精忠、王辅臣相继投降。康熙十七年八月十七日吳三桂病死。康熙十八年湖南全境平定。全國統一之後,八旗子弟和八旗兵更加骄縱,无恶不作;不仅军纪败坏,吸毒聚赌,敲诈勒索,甚至欺男霸女,蹂躏百姓。到了乾隆阅兵時,所见已是“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堕地”[4]。鸦片战争爆发後,中國農村徹底破產,随着割地赔款,白银外流,天朝已经无力供养八旗子弟,有大批旗人沦为乞丐,俗稱「黃杆子」。
[编辑] 建制
- 固山:滿語 gūsa 之音譯,意為「旗」,即八旗制度中最大的組織單位。
- 甲喇:滿語 jalan 之音譯。意為「段」、「節」,為固山額真與牛彔額真之間的環節官員。
- 牛彔:滿語 niru,作「大箭」解
- 額真:滿語 ejen,作「主」解
- 梅勒:滿語 meiren,原意是「肩」,有兩邊、副手之意。
[编辑] 京城禁旅八旗
清朝为了以较少的八旗兵丁有效控制全国,采取了“居重驭轻”,重点配置的政策。北京是统治的中心,也是八旗驻扎的主要地点,以后为了镇戍地方,将一部分旗兵陆续派往全国各地驻防,于是形成“禁旅”与“驻防”的区别。
禁旅八旗,又称京旗,分左右翼驻扎北京城内。
左翼四旗,镶黄旗在城东北,驻安定门内,依次而南为正白旗,驻东直门内,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蓝旗驻崇文门内
右翼四旗,正黄旗在城西北,驻德胜门内,依次而南为正红旗,驻西直门内,镶红旗驻阜城门内,镶蓝旗驻宣武门内。
京旗各佐领在行政上归本旗都统管辖,但在军事系统上,又按照兵种,将前锋、护军、马甲、步甲独立编营。其中,骁骑(马甲)营、护军营、步军(步甲)营均按旗分设,前锋营按左右翼分设。护军营与前锋营平时警卫宫禁,皇帝外出时扈从行营,是八旗兵的精锐。以后陆续增设虎枪营(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火器营(1691年,康熙三十年)、健锐营(1749年,乾隆十四年)、善扑营、神机营(火槍)为特殊兵种。
清代禁旅八旗的兵额是保密的。顺治年间约有8万,乾隆年间为10万余人,清末增至12万余人。禁旅八旗以满洲八旗为主,遇有战事,派出作战,战毕撤归京师,为清朝基本的军事力量。
[编辑] 各地駐防八旗
八旗驻防制度开始于顺治朝,发展于康、雍两朝,迄乾隆朝始告形成。顺治年间,各地驻防仅15000余人,康熙、雍正年间渐增至90000余人,清中叶达10万余人。从此,驻防八旗兵额大体与京旗持平,这种状况一直延至清末。
康熙至乾隆年间,八旗在东北的驻防地由15处增至44处,在各省驻防地由9处增至20处,乾隆年间在新疆新设8处。其中,配备在京畿和东北的兵力,约占驻防八旗总数的一半,而东北的驻防八旗又占畿辅地区以外驻防八旗的半数以上。东北并未配备绿旗汉兵,说明清朝统治者非常重视自己的“发祥地”。相比之下,内地各省八旗驻防,一省不过1—3处。其中又以长江以北较多,湖南、江西、广西、贵州等处未设驻防。内地军事戍守的任务,主要由60余万绿旗汉兵担任,八旗驻防起监视作用。八旗兵丁屯驻在全国70余处重要城镇和水陆冲要,根据需要各设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或只设城守尉、防守尉为其统领,他们成为清朝控制全国的重要力量。
清世宗说过:“驻防之地,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驻防各地的兵丁,最初是从京旗各佐领派拨的,并由这些来自不同旗、佐的兵丁,在驻防地组成新的佐领。但他们的户籍,仍隶属原旗原佐领。所以在清初一段时间里,驻防旗人仍把北京作为他们的故乡。随着驻防制度的固定化,驻防旗人的户籍虽然仍隶属原旗都统衙门,与本佐领的关系却逐步削弱,并在驻防当地形成新的旗人群体。
八旗驻防制度的实施,使满族的分布进一步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分散在全国各地——南至广州、北抵瑷珲、西迄伊犁,最集中的地方则是北京城内外和畿辅。
[编辑] 常備兵制度
清朝定都北京以后,为了加强中央政权的军事力量,确立起八旗常备兵制。
入关前满洲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农”,实行的原是兵农合一的体制。入关以后,清朝统治者对兵丁拣选、兵种、俸饷逐一规定,形成一套完备的军事制度。
规定兵丁拣选之法。八旗的基层单位佐领是按人丁编设的,清代佐领丁额屡有变化。努尔哈齐定每牛录(佐领)壮丁300人,皇太极时改为200人,入关初沿用此制。康熙时满洲佐领总数增加,但每佐领的标准丁额却缩减为100人,乾、嘉年间又改为150人。其实,这些都只是官方字西上的规定,具体到每个佐领,由于在人员构成、隶属关系上存在种种差异(佐领有公中佐领、勋旧佐领、世袭佐领等差别),壮丁数额相差是很悬殊的。
各佐领兵丁名额都有明文。据康熙《大清会典》卷八一载:京旗满洲或蒙古佐领设
- 前锋2名
- 亲军2名
- 护军17名
- 拨什库(领催)6名
- 马兵(马甲,又称骁骑)40名
- 步兵拨什库(步军领催)2名
- 步兵(步甲,又称步军)18名
- 铁匠2名,共89名
汉军佐领,设
- 拨什库4名
- 马兵30名
- 步兵拨什库2名
- 步兵12名,共48名
以后,各佐领兵额与所设兵种又有所调整。
[编辑] 當兵標準
作为一个壮丁(當時俗称“汉子”)的标准未成定制,有时以身高1.6米为合格,有时以一定年龄为标准(如15岁、16岁、18岁等),但八旗壮丁每3年编审1次的制度则被严格遵守,合格者编入丁册。
从佐领壮丁中产生组成八旗军队的甲兵(俗称“披甲”)。拣选甲兵俱验以骑射,合格者入选,至60岁而免。没有被选充“披甲”的则称“余丁”(類似現今體檢不合格的補充兵)。在统治阶级特别需要时,余丁也要服兵役。
[编辑] 薪水待遇
建立兵饷制度。康熙朝定制:前锋、护军、领催,月饷4两,马兵3两,年饷米46斛(23石);步兵领催月饷2两,步兵1两5钱,年饷米22斛(11石),出兵时另有行粮。
这种待遇到乾隆年间基本保持了稳定。相比之下,驻防兵丁待遇低于京旗,马兵月饷2两,米2斗5升(合岁支米12.5斗),与绿旗马兵的饷米相差无几。兵额与兵饷大体确定以后,额兵成为吃粮当差的职业军人,未当兵的闲散余丁,则是无差无饷的旗下平民。当兵食粮成为满族人的主要职业,经济上形成对统治者严重的依赖。
[编辑] 注釋
[编辑] 參考資料
- 陳捷先:遠流出版社 《努爾哈齊寫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