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水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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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水災,為1959年8月7日至8月9日,發生於台灣中南部的嚴重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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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發生成因及經過
1959年8月7日日本南方海面的艾倫颱風,因藤原效應作用,把東沙島附近的熱帶低壓引進臺灣,形成強大的西南氣流,並引起豪雨,導致於8月7日至9日連續三日台灣中南部的降雨量高達800至1,200公厘,特別是8月7日當天的降雨量已高達500至1,000公厘,接近其平均全年降雨量。由於地面積水難以消退,再加上山洪爆發,導致河川水位高漲決堤,造成空前的大水災,受災範圍包括台灣所有的農業區域。
[编辑] 災情統計
八七水災災區範圍廣及13個縣市,其中以苗栗縣、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及台中市受災最為嚴重;實際受災面積達1,365平方公里,受災居民達30餘萬人,死亡人數達667人,失蹤者近千人,受傷者數千餘人,房屋全毀者23,215戶,半毀者18,754戶,災區的交通通訊幾乎全部中斷,受損的農田13餘萬公頃,總損失估計在新台幣37億元,占前一年國民所得總值約12%。
[编辑] 救助及動員
中華民國政府除根據國民義務勞動法動員民眾前往救災,台灣省政府也以《台灣省人民因災死傷及住屋倒塌救濟辦法》撥發救濟金給災民。總統蔣中正亦發布緊急命令,開徵水災復興建設捐以募集重建資金。
[编辑] 附註
八七水災為台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僅次於1999年9月21日九二一大地震的大規模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