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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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鲜卑族拓拔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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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生平
生于唐大历十四年(779年)[1],八歲喪父,隨生母鄭氏遠赴鳳翔,依倚舅族。貞元九年(793年)擢第,次年開始作詩。貞元十五年,仕於河中府。十九年(803年),娶名門女韋叢,“稹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2]。元和五年,與宦官爭宿驛舍正廳,被擊傷,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舊唐書·元稹本傳》中卻記載:“稹既放志娛樂,稍不修邊幅,以瀆貨聞於時。”
元稹早期與宦官鬥爭,後期竟依附宦官,在江陵結交監軍崔潭峻,此一時期詩作多寫身邊瑣事,缺乏內容。李肇《唐國史補》卷下:“元和以後,為文筆則學奇詭於韓愈,學苦澀於樊宗師;歌行則學流盪於張籍;詩章則學矯激於孟郊,學淺切於白居易,學淫靡於元稹,俱名為元和體。”元和六年,裴洎去世,元稹為了謀求仕進,轉而依附藩鎮嚴綬和監軍宦官崔潭峻,出入于魏弘簡宅第,為時論所鄙。元和十四年(819年)穆宗即位之初大赦。元稹就因回朝述職的崔潭峻之薦,被提升為庫部郎中、兼“知制詰”,參與詔書的草擬。長慶元年(821年)十月,裴度上表抨擊元稹與知樞密魏弘簡阻撓討伐幽州軍事,稹出為工部侍郎。長慶二年(822年),和裴度同拜平章事,一度成為宰相,二月建議為徹底息兵,應立即解除裴度的兵權。後與李逢吉傾軋,出為同州刺史,改浙東觀察使。大和三年(829年),為尚書左丞,又出為武昌軍節度使,太和五年病逝於鎮。贈尚書右仆射。
其主要代表作有:
离思五首(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遣悲怀(其一)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奉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编辑] 傳聞軼事
元稹在成都時與樂妓薛濤有過一段情感經歷,二人偶然邂逅於梓州(今四川三台縣)。元稹回到長安後曾寄詩給薛濤。有專家指出元稹“不但見女色即動心,且甚至聽女色而懷鬼胎”[3]。陳寅恪對元稹的道德評價苛刻,“微之所以棄雙文(即崔鶯鶯)而娶成之(韋叢),及樂天(白居易)、公垂(李紳)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為非,正當時社會輿論道德之所容許”“綜其一生形跡,巧宦故不待言,而巧婚尤為可惡也。豈多情哉?實多詐而已矣”“乘此社會不同之道德標準及習俗並存雜用之時,自私自利”。[4]蔣一葵《堯山堂外紀·唐·白居易》載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時,讓元稹把歌妓商玲玲瓏攜往越州[5]。
[编辑] 注釋
[编辑] 参看
- 唐代诗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