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 talk: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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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必要弄個「政黨輪換」后的分類嗎?那么馬英九上臺后難道是「二次政黨輪換后」,若干年后民主進步黨再次執政就「政黨再三輪換后」嗎?—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3月31日 (一) 17:27 (UTC)
- 您激動什麼呢?張俊雄以後繼續沿用第三框就好了。會作第三框一方面是因為第二框太多人,一方面2000年也算是中華民國政治史上的重要轉捩點,所以就這樣分了。-Yr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09:02 (UTC)
- 我沒有激動,也知道2000年的政黨輪換對于臺灣政治民主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只不過是覺得不論是否政黨輪換,均是基于同一部憲法上,一般維基百科上面的政治時期分類都是按照國體的變更或者憲政的重大變化而歸類的。另外提出,既然是寫著蔣中正而不是蔣介石,就應該將汪精衛改為汪兆銘,以統一姓名用法。—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4月1日 (二) 13:29 (UTC)
[编辑] 新分類法
既然似乎很多人覺得作第三框較好,我就換了一種分法來做第三框:1997年第四次修憲廢除了立法院對行政院長人選的同意權,行政院長成為只對總統負責;之前沒有這樣用是因為1997年以來只有蕭萬長一個國民黨的院長,與民進黨人混在一起怪怪的。但這個分法有一定法理依據,相信各位應當可以接受。至於如果以後憲法又修回去的話──到時候再說。-Yr (留言) 2008年4月23日 (三) 16:3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