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體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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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黃帝之時,中國即以“角觝”、擊劍、射御、“蹴踘”、“捶丸”等體育活動來訓練青年。而唐堯、虞舜、夏、商、周此五代亦以拳術、投壺、劍術、弓矢、擊壤等體育活動來強健國人體魄。至隋唐之時,古代體育進入空前之狀,亦有出新之事,諸如摔跤、拔河、秋千,而最為興盛是馬球與足球,且女子亦有參加,此兩者於唐時傳入日本。這些體育活動到明清之際仍有所發展。然而,部分活動經過清末至民初一連串的戰爭與西化運動,再者其也沒有如今天運動規則,至今多已失傳。至於如拔河、秋千等活動則歷久不衰,而如角觝則為日本傳於今。 角觝:觝又作牴,又稱相撲、角力,及後來的摔跤。殷周時,角觝是軍事訓練的一種。周天子挑選出征的武士時,候選人須進行徒手的角力比賽。戰國時,則成為一種表演性競賽。至秦國時才明定成「角觝」,主要為觀賞用。唐代皇宮中還有摔跤隊表演,民間也流行相撲,日本於此時傳入。宋時,在民間甚至出現女子相撲;宋真宗時,曾因此活動發展迅猛且時有人受傷,而下令禁絕。形式上可分成兩大類:一類是正式爭勝負的比賽,具有打擂台的意味。這類有些由政府出面組織,有些是民間自發組織;一類則是在瓦社等遊藝場所日常進行的表演性組織。服裝上沿襲漢唐以來的舊治,雙方上身赤裸,下身光腿赤足,僅邀胯束短袴,頭上梳髻不戴冠,有時足穿靴或鞋。
蹴踘:又稱足球,似今日之足球。
捶丸:似今日高爾夫。其規則:哪一隊將球捶進洞裡越多,那一隊即贏了。
[编辑] 文獻資料
- 九十四年台灣省教育部發布之普通高中國防通識課程《國防通識(一)》
- 台灣省台北縣中和市中經社《中國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