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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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見秋法官,GBS(1936年-),中國出生,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前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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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年表
- 利物浦大學法律學士
- 英國大律師資格 (1962年)
- 加入當時的律政署為檢察官 (1966年)
- 高級檢察官 (1969年)
- 助理首席檢察官 (1973年)
- 加入司法機構 (1973年)
- 地方法院法官 (1977年)
- 原訟庭按察司 (1985年)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1999年)
[编辑] 家庭
王見秋法官已婚,有兩子兩女。
[编辑] 事件
2003年8月,王見秋任職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期間,在沒有提供充份的理由下,辭退了由上一任主席胡紅玉任命的候任行動科總監余仲賢,引起輿論廣泛批評,最後他宣稱在「受到傳媒逼害」下於同年11月請辭。
王見秋的女兒王穎妤,曾是商人劉鑾雄的助手。2003年10月,有報導指劉鑾雄曾向王穎妤贈送價值2000萬港元豪宅,及向王見秋本人贈送4張機票供外遊,而未有事先向政府申報。劉鑾雄其後發表聲明,否認曾贈送這些禮物。
此外,王見秋被指於任職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期間,不適當地向香港政府申請發放度假旅費津貼,但香港律政司黃仁龍於2006年2月3日以證據不足為理由決定不予起訴。
[编辑] 參考
- 《劉鑾雄否認機票贈王見秋》,香港商報,200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