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救運動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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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救運動宣言》乃是1964年9月由彭明敏與其學生魏廷朝、謝聰敏所印製的一份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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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宣言的正式名稱問題
雖然這份宣言是台灣獨立運動史上的一項重要文件,但是,關於這項文件的正式名稱,卻似乎在既存文獻中可以找到極多不同的版本。當這個宣言的摘要經由「全美台灣獨立聯盟(United Formosans in America for Independence) 」的努力,在1966年第一次以廣告的方式出現在西方媒體——紐約時報——時,它在註解內所列出的名稱是「Declaration of Formosans」(只有英文名稱)(李逢春等 1984,41)。Cohen and Teng (1990, 93)也將這份文件的名稱列為「Declaration of Formosans」(只有英文名稱)。
但是在彭明敏的英文版回憶錄中,他將這份文件稱作「台灣自救運動宣言」,後面附上的英文翻譯是「A Declaration of Formosan Self-salvation」(Peng 1972, 127)。然而,在中文版的回憶錄中,卻又出現了這份文件另外兩個不同的中文名稱 --- 「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彭明敏 1984,118,119)以及「台灣人自救運動宣言」(彭明敏 1984,129)。在1994年出版的《彭明敏看台灣》當中,這份文件的名稱又回到英文版回憶錄中所列的「台灣自救運動宣言」(彭明敏文教基金會 1994,187-98)。綜觀這些不同的名稱,英文版回憶錄中的「台灣自救運動宣言」似乎是比較一致的用法(Shu 2005, 232, note 158)。
[编辑] 彭明敏等人起草該宣言的背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由中華民國政府自日本手中接收,台灣人民對此滿懷期待,但在台灣光復後,台灣在行政上仍然維持著與日治時期相同的專制,並未把民主制度落實在台灣。此外,政府在政治上的表現相當腐敗、經濟狀況也未好轉,台灣人民人心相當失望,在民怨累積下,之後爆發了二二八事件。
在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播遷至台灣,實施戒嚴,在頒佈了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後,就此進入了動員勘亂時期,中華民國憲法也被涷結,台灣也展開了長達四十餘年的高壓統治時期。
[编辑] 宣言的基本主張
指出蔣介石的「反攻大陸」政策是不可能加以實現的,並提出一中一台的主張,認為台灣有能力建立一個國家。
[编辑] 資料出處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 Cohen, Marc J., and Emma Teng. eds. 1990. Let Taiwan Be Taiwan. Washington, D.C.: Center for Taiwa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李逢春等,1985,風起雲湧:北美洲台灣獨立運動之發展。Kearny,N.J.:世界台灣獨立聯盟。
- Peng, Ming-min. 1972. A Taste of Freedom: Memoirs of A Formosan Independence Leader. 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 彭明敏,1984,自由的滋味:彭明敏回憶錄。Irvine,Calif.:台灣出版社。
- 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編,1994,彭明敏看台灣。台北:遠流。
- Shu, Wei-Der. 2005. Transforming National Identity in the Diaspora: An Identity Formation Approach to Biographies of Activists Affiliated with the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Ph.D. diss., Syracuse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