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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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伽(梵語 Sangha),簡稱為僧,意譯為大眾、僧眾、僧團、教團、和合眾,佛教術語,意指由佛教出家僧侶所組成的團體,也可用於泛指所有的佛教僧侶(出家眾、出家人)。僧團內必須遵守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的六和敬法。
釋迦牟尼佛傳正法,由僧伽守護,使正法傳承不絕,故僧伽又可被尊稱為僧寶,為三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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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釋義
《翻譯名義集》:「 僧伽,《大論》:秦言眾,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樹叢林,是名為林。《淨名疏》云:律,名四人已上,皆名眾。《律鈔》曰:此云和合眾。」
[编辑] 歷史源流
[编辑] 僧伽制度
佛教出家眾,依性別,可分為比丘、比丘尼,稱為出家二眾,為僧伽的主體。加上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之後,稱為出家七眾。傳統上,比丘與比丘尼不能居住在一處,但是在每月誦戒時,則可會集一起。
佛教僧團中,不問年齡、種姓、與地位,以先出家受具足戒者為上座〈Sthavira〉,後出家者應對他們表示尊敬。《摩訶僧祗律》中說:「先出家(受具)者,應受禮、起迎、合掌、低頭、恭敬。先出家者,應作上座:應先受請、先坐、先取水、先受食」。但是傳統佛教認為即使是先出家的比丘尼,也應該向資淺的比丘,表示尊敬,而比丘不用視比丘尼為上座。這些規定被歸結在比丘尼戒的八敬法中,現代昭慧法師認為這是對女性的歧視,領導廢除八敬法運動,認為現代僧團不應該繼續遵守這些規定。
原始佛教中,僧侶平日可以獨居,修行頭陀行,此稱為阿蘭若比丘。僧侶也可以加入在城市中的僧團共同生活,稱為聚落比丘。但是在印度雨季的三個月中,僧侶需要聚居一處,禁止外出,稱為結夏安居。
當僧團中有事需要議決,如對於戒律的看法不同時,則可以通過一定的儀式,由僧伽的成員公決,這稱為羯摩。主持羯摩儀式的長老,稱羯摩師,或羯摩和尚,通常是由羯摩師誦出要表決的事項,交由僧伽成員口頭表決,同意的成員就沈默,假若不同意的成員,則可以口頭表示反對意見。當大眾都沈默不語時,由羯摩和尚宣布結論:「僧人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在舉行具足戒儀式時,也會由羯摩和尚向大眾宣告,僧某某某將加入僧團(一白),之後連問三次大眾有無反對意見(三羯摩),此稱一白三羯摩。在通過儀式之後,這名僧侶,就可正式加入僧團之中,成為比丘,或比丘尼。
此外還有布薩羯摩、自恣羯摩、學家羯磨等等不同的羯摩法。
成為出家眾,加入僧伽之後,必須遵守僧伽的戒律〈又稱為波羅提木叉)。波羅提木叉中包括波羅夷、僧殘、不定、捨墮、單墮、波羅提提舍尼、眾學、滅諍法等八種。僧伽每半個月會集僧眾,由上座長老負責誦出波羅提木叉戒本,以提醒僧侶隨時儆醒,不要違反了戒律,稱為布薩。在布薩之中,僧侶可以對自己違反戒律的地方,提出懺悔,而發現共修僧侶有違反戒律的地方,也可以在布薩中提出,此稱布薩羯摩。一旦違反了波羅夷,經過僧伽決定,則必須逐出僧伽。
在布薩之後,僧侶可以依個人修習,在僧團中發表心得,並請求其他成員指導他,為他指正錯誤之處,稱為自恣,自恣的儀式稱自恣羯摩。
當僧團發現某位在家信眾因為經濟困難,無法供養僧侶時,僧伽集會時需公開向所有成員宣告,禁止僧侶接受此在家信眾的布施及請食,也不得登門向此位信徒乞食,此稱為學家羯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