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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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是香港警察警銜制度中其中一個憲委級警銜,階級位於副處長之上,為香港警務處最高級之首長級人員,由於屬於香港政府主要官員,所以必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在香港政府憲報中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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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徽章衣飾
香港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的襯衣為白色,肩章為一枚雙杖嘉禾花、一枚市花嘉禾花及一枚軍星,領章為葉片紋,制服帽有雙條葉片邊飾,權杖一枝。
[编辑] 歷任首長
- 總裁判司(Chief Magistrate)(兼任警察首長 Chief of Police)
- 警察司(Captain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 查理士·梅理(Charles May)(1844年─1862年)
- 昆賢(William Quin)(1862年─1867年)
- 田尼(Walter Meredith Deane)(1867年─1892年)[1]
- 哥頓少將(Alexander Herman Adam Gordon)(1892年─1893年)[2]
- 梅含理(Francis Henry May)(1893年─1901年)[3]
- 畢利(Francis Joseph Badeley)(1901年─1913年)
- 馬斯德(Charles McIlvaine Messer)(1913年─1918年)
- 胡樂甫(Edward Dudley Corscaden Wolfe)(1918年─1929年)
- 警察總監(Inspector General of Police)
- 香港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
- 香港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
- 皇家香港警務處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
註:因早年香港政府每次負責翻譯的人選都不同,警察部門首長的中文官方譯名均有所不同。政府檔案中曾出現的中文譯名包括「總緝捕官」、「總差役」、「香港差頭」等;至1909年,官方名稱定為「香港巡警道」,1917年改為「警察司」,並於1933年一度改為「公安局長」。
[编辑] 參見章節
[编辑] 外部連結
香港警務處警察階級 |
憲委級:處長 | 副處長 | 高級助理處長 | 助理處長 | 總警司 | 高級警司 | 警司 |
督察:總督察 | 高級督察 | 督察 | 見習督察 |
非委任級:警署警長 | 警長 |
警員:高級警員 | 警員 |
已取消:助理警司 | 副督察 | 總華探長 | 探長 | 總警長 | 高級警長 | 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