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民兵相對於現役或者是後備軍人,泛指一個國家當中具備最基礎的作戰能力的人民。這些人民可能已經自軍中退役,或者是受過簡單到完整的軍事訓練,至少會操作各式輕型槍支類的武器進行作戰。
民兵可能出現的場合包括作為一個國家的輔助或者是後備補充兵力,也可能是在內戰的場合出現在反對政府的武裝力量當中,或者是在和平時期民間自己組織的武裝力量。民兵多半有固定的工作或者是職業,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會組織起來執行戰鬥或者是相關的支援任務。
在歷史上民兵參與戰爭或者是衝突的機會非常多,無論是在傳統正規軍隊作戰的場合,或者是作為游擊戰的武裝力量。包括美国独立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戰、越戰、蘇聯入侵阿富汗時期,以及在非洲許多內戰當中,民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美国的允許人民擁有槍枝的權力也與民兵有很大關聯。
民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